【作者】余璐,历史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上海,200234。
【摘要】明中后期的方面官迁转,有藩臬递转、每升一级的小转法,亦即由正五品佥事升从四品参议、从四品参议升正四品副使的逐级挨升的迁转惯例。这一迁转惯例打破了此前方面官每升二级、台省不通的迁转习惯。对照“明实录”所载方面官迁转履历与明人的相关论述,可得出如下结论:藩臬递转、每升一级的迁转事例早在明初推行保举、会举制后就已存在,但其大量出现,始自刘瑾当政的正德初年,既有笼络朝士、展现权威之意,亦是为缓解方面官缺大幅裁革后缺少人多的窘境。小转法的惯例化,与方面官位于内外中低级官员晋升高级京堂官的枢纽位置,官缺有限但官员众多的结构性困境有关。在明中后期官僚人数日益增加的现实压力下,方面官小转一级的趋势难以遽停,成为禁而不止、沿至明末的迁转惯例。
【关键词】明代;方面官迁转;小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