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士捷,国学博士,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河北,保定,071000。
【摘要】宋代官制复杂多变,俸禄的发放原则即是其中之一。北宋前期,宰相具有专属使职俸料,直接导致其不再依本官、兼官领俸,这是“从一多给”给俸原则的隐形表达。在面对多元俸料选择时,选人等官员亦遵循这一原则。从一多给原则在实践中形成,应用于官员经济待遇的诸多方面,通过《嘉祐禄令》得以制度化呈现,并对之后的俸禄制度产生深远影响,是两宋时期给俸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既照顾了“品位”与“职位”双重因素,又将俸额置于可控范围,是宋代实用性官僚制度的突出体现。
【关键词】宋代;宰相俸料;俸禄制度;从一多给;《嘉祐禄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