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历史文摘

“诛影以灭形”:南京国民政府与旧历节日改造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4期 发布日期: 2023-01-09 浏览次数:

【作者】王建军,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节日与纪念日在构建社会文化认同与政治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南京国民政府为建立“革命”的时间政治秩序,试图将传统节日移于“国历”的节庆体系之中,并制定了一系列改造与替代旧历节日的办法。国民政府的政令规定,旧历岁时节日一律移于国历相同日期举办,由此出现了两个中秋、两个新年等现象,引发了新旧节日的对立冲突。国民政府试图通过行政命令等强制手段改造旧历节日,既陷入决策误区,又违背民俗民情,加之组织、动员与治理能力有限,其试图介入、主导乃至控制民众日常生活的尝试,宣告失败。

一、《旧历节日替代办法》与新旧节日的对峙

为谋“彻底之改造”,以“发扬我民族革新之精神”,192857日,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拟订了“废除旧历,普用国历”的八条办法。该办法规定,各机关、学校、团体“对于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并要求各省市“妥定章则,公告民众”。但怎样改良习俗、具体哪些节日需要按照国历节日举行、如何按照国历日期庆祝旧历年节,该办法并无进一步说明。

1930226日,内政部与教育部会商拟定了《旧历节日替代办法》,并呈请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核准。该办法的核心内容是,“除中秋外,将旧历节日,一律改用国历月日计算”,也就是以“国历一月一日为元旦,十五日为元宵,三月三日为上巳,五月五日为端阳,七月七日为七夕,十五日为中元,九月九日为重阳,十二月八日为腊八”,中秋“则改用最近秋分之望日(最早九月九日,最迟十月七日)”。328日,国民政府第六十九次国务会议通过文官处的改正方案。其后,内、教两部发布训令,正式向各省市公布这一命令。

二、日饼、月饼与明饼:两个中秋的困惑

按照中秋“改用最近秋分之望日”的规定,1930年最近秋分之望日为国历108日,而这一天为阴历八月十七日。这样,1930年出现了新旧两个中秋:旧历中秋(阴历八月十五,阳历106日)、国历中秋(阴历八月十七,阳历108日)。中秋为中国的重要传统节日之一,在明清时期就已成为仅次于春节的民俗节日,以阴历八月十五为中秋早已成为民众共遵的习俗,国民政府试图以一纸政令改变这沿袭已逾千年的民俗节日,可能并不那么容易。

当时各行业为谋得利益,大都不顾政府禁令,于旧历中秋举行各种娱乐与促销活动。天津各大影院在旧历中秋精选名片,以应佳节,如明星戏院上映了卓别林电影《步步高升》。旧历中秋的戏曲界也是热闹非凡,孙菊仙、庞世奇、荀慧生在北平,尚小云、华慧麟在天津,程砚秋在上海,纷纷登台献艺,演出拿手好戏。各类与中秋有关的应时礼品,更是售卖一空。在旧历中秋前一个月,因谣传月饼要收印花税,已有不少民众提前购置月饼。到了旧历中秋节当日,天津“冠生园及各广东饼干店之月饼畅销,更有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之势”。

一些地方政府机关也带头违背国民政府的禁令。旧历中秋当日,天津市政府所属各局“一律停止办公,无形之中等于休假”,公安局局长张学铭还特地订购肥猪40头,作为警员的“秋节犒赏”。教育界也更愿意过旧历中秋,如常熟学前小学的教职员,竟于旧历中秋这一天,全体请假,以致教育主管部门不得不发文申斥。政府对民俗节日粗暴的处理方式使民间甚至出现自定节日的情形。1930年,上海钱业公会表示为遵用国历,便“不能再有端午、中秋之存在”,决定改以“六月一日为夏节,十月一日为秋节,各休假一天”。

三、“大老爷家里过新年”与洋人的“阴谋”

比中秋更重要的节日是新年,根据政府的政令,以国历11日为元旦,取代旧历新年。为顺利推行此事,19305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召开多部门参加的推行国历会议,这项会议通过的第一项议案便是“移置废历新年休假日期及各种礼仪点缀娱乐等于国历新年”,要求“各地人民应将废历新年放假日数及废历新年前后所沿用之各种礼仪娱乐点缀,如贺年、团拜、祀祖等一律移置于国历新年前后举行”,违者以违禁论。但上述政令的实际推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到了1931年的旧历新年,街市拥挤异常,分外热闹,政府虽号称要照常办公,但是官员打算请假,即使不请假,家里也要照旧过年,乡下老百姓更表示“头可杀,旧年非过不可”。

民众眼中的国历及国历节日的形象,与国民政府的自我期许距离甚远。在一般百姓眼中,“同是元旦,便觉得国历不如废历”,“阳历年是外国年,阴历年是中国年,爱学洋气的,自然喜欢过阳历年,而种庄田人家,便喜欢阴历年,因为它节气分明,有春分,有谷雨”。政府改良年节的举措,在一般民众的眼中却是“中国人吃洋饭,穿洋服,上洋学堂,还要过洋年”,简直要到“洋人国里去”了。这些举措始终得不到一般民众认可。也有人注意到,“外国人也还在赞成阴历”,譬如遇到新年,“外国人开的公司等,阳历放二天工,而阴历却放八天工哩”。

“国历”不被一般民众遵用,也因日本的破坏。抗战胜利不久后,一篇名为《重振国历》的文章谈到,民国已成立34年,国历作为正名定分的正朔,不但在乡村,就连都市上,也是“表面采用,实际不用,所谓‘阳奉阴违’”,这在国体上以及国际上,是一件很大的耻辱,而这些都与日本人的阴谋有关:“过去日寇占领沿海各省,在上海、南京,大提倡阴历。他们在虹口,兴高采烈过阳历新年,任我们过阴历新年,表示中国是落伍,是守旧,是‘亡国现象’。所以每逢阴历佳节,如‘中秋、端午’等,他们也特别起劲,月饼、粽子,在那八年中价钱虽贵,而销数反比往年多,一般人认为理所当然,并有人认为这是日寇的‘仁政’。至于中华民国的立国正朔,早已抛在九霄云外去了。”

四、“诛影以灭形”:国民政府的政令误区

在政府颁布的各项政令中,旧历节日及相关礼仪娱乐点缀不是不能有,只是不能在旧历的时间体系中存在,必须移置于国历的节庆体系之中。同样是举办各种娱乐点缀,旧历年节被讥讽为“救国不忘娱乐”,是愚昧迷信的表现,国历的各种娱乐点缀则代表革命。但旧历节日的各种娱乐点缀,只有与旧历结合时,才产生历史文化与民俗的意义,一旦移到国历节日体系中,则失去其本来的历史文化内涵与民俗价值,自然也得不到一般民众的支持。

在政策的执行层面,当时中国政局动荡,国民党内部政治斗争激烈,国民政府改组频繁,人事变动频仍,政党执政能力有限,政府政治威信不足,影响了政令的推行。此外,当时民众对阿拉伯数字还很陌生,而“国历数目字阿拉伯字书写,为乡村农民所不识”,又何谈遵用国历与国历节日。就现实客观条件来说,旧历节日有着深厚的历史传统,与传统中国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相适应,作为重要的时间坐标,早已成为民众日常生产生活的一部分。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作为自然时间过程与人文时间意识的有机结合,承载着重要的社会文化功能与意义,寄托了一般民众的美好愿望。在这种情况下,旧历“早已与民众生活镕成一片”,旧历节日也成为“深印于民众脑际之令节”,民众的确“一时实不易淡忘”。而废止旧历及旧历节日,也就意味着旧历中的岁时节气及附带的民俗文化、民间信仰、风俗习惯乃至民众日常生活秩序也一并废止,当然会招致一般民众反对。

另一方面,西历相比于旧历的“科学性”“进步性”其实也值得推敲,西历的优势更多体现在其更适合近代化背景下的现代社会生活及国际交往,因为处于强势文化的西方大多采用了西历计日。如果从适应社会这一层面,旧历未见得不如西历。


文章摘自《民国档案》2022年第3期,原文约1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