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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6期部分文章摘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5-24 浏览次数:

“慈善义演与近代社会”笔谈

【编者按】义演既是一种有效的募捐方式,也是中国慈善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代中国,频繁的自然灾害与连年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灾难,民间自发组织的慈善义演不仅帮助了饥困民众,也与大众娱乐相交织,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现象。慈善义演在赈灾中发挥了一定的社会功能,在民间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目前相关研究日渐受到学界关注,文献整理也在不断丰富,从慈善史的角度和社会文化史的视角对此进行观察,无论在内涵解析还是在思考点拓展方面,均有待深入。随着历史文献的逐步大量发现,慈善义演问题日益成为值得深入探讨的学术话题,本组笔谈特约几位资深研究者就相关话题进行深入思考,下列文章对义演问题及其具体研究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阐述,所涉评述及展望、问题探讨或具象考察等,反映了作者目前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希望引起学界对近代中国慈善义演问题的深入关注,对城市文化史的研究产生积极影响。


慈善义演性质的确定与可能的三重悖论

朱从兵

历史学博士,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江苏,苏州,215123。

    义演是出于某种道义或公义、公益的文艺、娱乐表演,组织者和演出者不取或少取报酬是义演的基本特征,出于慈善动机而进行的义演活动,可谓慈善义演。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慈善义演,天灾人祸的受难者或弱势群体得到某种程度的物质救助或精神慰藉,是艺人或娱乐人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按慈善目的不同类型划分,慈善义演可分为赈灾义演、社会公益筹款义演、爱国募捐义演、扶危济困义演。笔者对近代慈善义演研究和史料搜集有如下一些思考。


慈善义演参与主体与中国近代都市文化

郭常英

河南大学近代中国研究所教授、史学月刊编辑部编审。河南,开封,475001。

    义演,主要因其组织者不取收益,表演者不取或仅取少量报酬而得名,多数义演是为募捐而举办。中国近代慈善义演是在晚清灾荒救助背景下兴起的一种社会事象,是中国社会-政治变迁的产物,一般多在大都市出现。近代慈善义演研究,是时下学界所认为的“非政治化的社会史、文化史研究”。眼光向下、关注“中等人物”为其突出特点。据史料所见,近代慈善义演内涵丰富,多有社会名流现身。组织者有慈善团体、教育机构、票友会社、商会公会等;捐助者有喜爱娱乐的自愿购票者,也有被团体或机构“派票”的观众;表演者有名角——职业艺人,票友——有才艺能力的业余爱好者等。上述人员和群体共同构成了慈善义演的参与主体。由于参与主体分属不同阶层,在日常生活中缺少交往与沟通,而慈善义演活动则将其联系起来,构成一定的社会网络,形成灾荒救助的一种群体力量。慈善义演的组织者、宣传者、表演者、捐助者、受益者和管理者,通过义演活动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付出心力和感情,共同推进了中国近代慈善事业和都市文化的繁荣。笔者以义演为轴心,分析相关参与主体及其近代都市文化问题。


近代商人与慈善义演

朱英

历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湖北,武汉,430079。

    考察中国历史上的商人,不难发现其中为数众多的著名商董在经商致富的同时,均曾积极从事各类慈善活动。而揆诸浩瀚纷繁的慈善文献史料,也会屡屡看到记载商人们的活跃身影。各地善堂、善会等慈善团体中的主导者,基本上也都是商人。毫无疑问,商人与慈善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商人之所以热衷于从事慈善活动,虽主要取决于商人自身的经济条件与思想观念,但从另一角度看也与中国“重本抑末”的历史传统与社会风气不无关联。20多年前笔者在评介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时曾经指出:“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中,历代统治者都程度不同地奉行抑商政策,加之社会风尚盛行贱商,商人一直处于四民之末的卑微地位。”(朱英:《近世中国商人发展历程的新探索》,《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第156页)因此,商人始终处在财富与地位不可同时兼得的两难困境,自卑情结也难以解除。他们可以经商致富,但却无从改变自己的低下社会地位,于是不得不想方设法跻身地主、士绅阶层,同时通过积极从事各类慈善活动,借以赢得荣誉和尊敬,改变自己的社会形象。

 

关于慈善义演研究与文献整理的思考

周秋光

湖南师范大学中国慈善研究院教授。湖南,长沙,410006。

    学界研究慈善,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那时研究慈善还是禁区。而如今,研究慈善成为热门,至少有历史学、社会学、哲学、经济学、法学五个学科领域的学者加入了研究者队伍。慈善史研究历程30年,慈善义演作为研究分支是从郭常英开始,我见证了郭常英教授自2013年发表见解,并为开拓这个新领域所作的艰辛努力。本文从慈善义演研究现状梳理、问题辨析和思考建议谈点看法和建议。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海派文化与近代上海年规义演

廖大伟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上海,201620。

近代上海是座海纳百川的商业城市,八方移民来此谋生经商,甚至一些外国侨民也逐利而来,本地原住民较少。据统计,1885—1935年上海公共租界非上海籍人口比重大致为83%,1929—1936年上海华界非上海籍人口比重大致为73%(邹依仁:《旧上海人口变迁的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2页)。为了更好地发展,商人们往往结成地域性行业性的互助互利团体,建造会馆公所作为本帮大本营。而这些商帮,常常组织义演,搞公益活动,以至于在沪各籍商帮竞相组织年规义演,由此构成近代上海延续多年的一道风景。

 

·专题研究·

北京大学藏秦《水陆里程简册》与秦汉时期的“落”

郭涛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战国秦汉时期,“聚落”之“落”具有独立的景观与行政内涵。通过新出北京大学藏秦《水陆里程简册》,“落”的“聚落自名”意义及其行政属性基本得以坐实。“落”的时空分布范围较广,战国时已经出现,秦汉得到延续,南方、北方并存,大约是秦统一后全面铺展的结果。秦汉时期居民并非全都住在城内,“落”与“里”一样都是较为原生型的聚落类型,分别是“散村型”和“集村型”聚落的代表。两者在地理上的分野,与先秦时期国野之分格局相合。聚落形态及地理上的差异也造成了基层行政管理方式的不同,“里”“落”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系统。“落”“聚”等乡里之外非标准化末梢组织的存在,体现了帝制早期行政方式和政治地理思维的灵活运用,对于理解帝国末端的行政运行情况尤为关键。

【关键词】落;北大秦简;聚落形态;帝国行政


宋代尊扬思潮的兴起与衰歇

刘成国

文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研究员。上海,200241。

【摘要】宋代尊扬思潮的演变可分为三个阶段。宋初至仁宗朝前期为第一阶段,尊扬思潮随古文运动的兴起及仁宗对术数的重视而发轫。扬雄被列入传承儒道的“五贤”谱系,成为以文明道的典范。《太玄》之学因之兴盛。嘉祐至北宋末为第二阶段。尊扬思潮发展至高峰,扬雄的若干思想因子被士人汲取,并融入意识形态的建构中。扬雄入祀孔庙,《太玄集注》《法言集注》问世。同时,对扬雄的批评和非议也在士人群体中扩展,成为尊扬思潮掩盖下的一股潜流。南宋为第三阶段。在宋金对峙的情势下,随着理学思潮的兴起,朱熹对扬雄及其著述进行了严厉批判,“莽大夫”的评价成为扬雄历史地位转折的关键,尊扬思潮衰歇。

【关键词】宋代;尊扬思潮;古文运动;王安石;司马光;《太玄》

 

清末民初鼎革大变局下动荡边地的个体应对

——库伦电报局委员顾保恒在库活动探微

柳岳武

历史学博士,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近代中国研究所暨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研究所副教授。河南,开封,475001。

【摘要】清末鼎革之际,外蒙古局势亦发生骤变,云集于库伦的王公活佛乘武昌起义之机,尽逐库伦办事大臣衙门诸官员,导致清廷与库伦之间的联系彻底中断。危急之际,库伦电报局委员顾保恒勇肩重任,不断向清廷汇报该处情报、上呈治乱方略。同时他又担任抚辑委员,竭力保护在库内地商民生命财产之安全。民国成立后,顾保恒继续履行以上职任,直到民国元年十一月被迫“出奔”后,才结束其卫国护商使命。清末民初边疆危机之际,顾保恒之类的时人在应对边疆危机方面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其努力不能忽视。同时,他们应对边疆危机的不足及所遗教训,亦为史鉴。

【关键词】顾保恒;库伦电报局委员;鼎革巨变


16-17世纪法国王权在中央高原地区的确立

——以司法权为中心的考察

詹娜

历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16-17世纪是法国王权逐步确立并强化的时期,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王室司法机构的迅速扩张。在以奥弗涅为首的中央高原地区,王室司法机构不断深入,审判范围逐渐从城市转向广大农村,对当地领主法庭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起初,为了得到地方贵族的支持,王室司法机构常在审判中偏向他们,使贵族获得了较多经济利益,由此则更加依赖王室司法机构,从而拱手让出了领地的司法裁判权。大审判是王权强化的集中表现,通过司法手段王权从根本上铲除了中央高原地区贵族的有生力量,极大地打击了他们的势力,最终实现了对该地区的掌控。王权对如此偏远、封闭的中央高原地区的成功渗透,也预示着王权在全法境内的最终确立。

【关键词】近代法国;王权;中央高原地区;贵族司法权;领主法庭

 

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工人运动中的资本与权力

张广翔

历史学博士,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教授;

丁禹男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工业化进程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推动着工人、资本和权力三者之间结构关系的变革。工人与工厂主之间矛盾尖锐和冲突不断,劳资双方基于各自经济利益进行经济斗争,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调节矛盾或抑制冲突的路径。而代表国家权力的沙皇政府却无法满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新需求,对劳资矛盾仅采取第三方的调解立场,而并非从根本上推动劳资双方经济利益的发展。在革命前夕内外交困的形势下,沙皇政府无力维持国内基本的社会经济秩序,最终导致劳资矛盾转化为劳资双方对于现实政治的共同反抗。

【关键词】俄国;工人运动;资本;权力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小资产阶级问题

王也扬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甘肃,兰州,730000。

【摘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其历史条件要求社会生产力必须高度发达,唯此马克思、恩格斯才设想出阶级斗争的两大主角——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可是俄国和中国,比西方生产力落后。于是,马克思主义俄国化和中国化,都遇到了一个共同问题:小资产阶级问题。列宁及毛泽东运用革命“两步走”策略,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成功地驾驭了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仍然非常之大,成为许多历史事件的因缘。

【关键词】毛泽东;阶级斗争;小资产阶级


回归灾害本位与历史问题:中古灾害史研究的范式转变与路径突破

闵祥鹏

历史学博士,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黄河文明传承与现代文明建设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专职研究员。河南,开封,475001。

【摘要】近年来,以文本为研究基础的中古灾害史陷入程式化与碎片化的困境。许多研究忽视了古今灾害之间话语体系、评价标准与历史背景的差异,而套用现代灾害学的理论与方法,导致研究中概念不清、逻辑混乱;或因循前人的固有模式,造成篇章结构相似、观点结论雷同的弊病。要实现灾害史研究的范式转变与路径突破,首先应从重大灾害事件与历史问题切入,缀合灾害发生的区化与时段,透视文本深处的社会问题,构建灾害与社会的多维层域,并引入大数据、新技术、整体史观与全球史视域等新方法,回应灾害与王朝兴衰、文明演进、制度变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以此彰显研究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

【关键词】灾害史;社会史;《中国救荒史》


·海洋史研究·

清代前期出海帆船规制的变化与适用

朱勤滨

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清代前期对于出海帆船尺寸的限制,可从规制的变化与适用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在平定台湾之前,清廷并未全面禁止船只下海,在某些时段或特定区域,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合式船只允许出海,此期朝廷主要以桅杆数量来控制船只的大小。台湾底定后,清廷放开海禁,但对沿海船只,在桅杆禁限之外又新增了载重标准,国内沿岸贸易、捕鱼船以“五百石”为限,出国贸易洋船不受此约束。此后,桅杆限制流于具文,梁头取代载重量成为官方控制船只大小的主要手段,“一丈八尺”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国内贸易商船,洋船受其影响较小;至嘉庆后期,国内商船也摆脱了该制的束缚。海防与民生是清前期出海帆船规制变化的双重制约因素,致使清廷在出海帆船规制与适用上呈现出内海、外洋有别,以及严宽不定的状态。

【关键词】清代;帆船;规制;变化;适用


·华人华侨史研究·

1950年代中国大陆与台湾当局对新西兰华侨的争夺

赵庆云

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100006。

【摘要】1949年后,在冷战的国际格局中,国民党当局的新西兰华侨工作以“反共防共”、与中共争夺侨民认同为核心任务,为此煞费心机。他们力图操控侨团选举、打压亲共华侨、运用电影报刊加强宣传攻势,干预华侨与中国大陆之交流,可谓不择手段,却仍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且呈现江河日下的颓势。因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反共”,台湾在新西兰的“使领馆”对正常侨务工作往往无所用心,愈加导致华侨的反感。国共两党争夺华侨的情形,在1950年代可能并非鲜见。这一论题不仅是华侨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对于研究冷战格局下的海峡两岸关系亦不无价值。

【关键词】新西兰华侨;国民党;台湾当局;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