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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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俄国农民普遍早婚观念及其转型

信息来源: 《史学月刊》2024年第9期 发布日期: 2024-09-17 浏览次数:

作者】李振文,历史学博士,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上海,200433。

摘要近代俄国的婚姻模式呈现出与西欧迥然不同的人口学特征,一大原因是俄国农民在农奴制时代就形成了“必须结婚”和“尽早结婚”的观念。一方面,农民家庭对女性劳动力的迫切需求、家庭在农民物质和精神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婚姻对人的社会地位的保障作用,要求农民无论男女都必须结婚。另一方面,家长制原则赋予了父母对子女婚姻的控制权,父母出于家庭利益的考虑迫使子女尽快结婚。村社土地重分制度,让越早结婚的农民更容易在经济上得利。家庭和村社中的道德舆论,形成了以不婚为不幸、以晚婚为耻辱的社会氛围。1861年农奴制的废除、普遍义务兵役制的实施和工商业的发展,推高了农民的结婚年龄,促进了农民婚姻观念的近代转型。总之,劳动和经济因素决定了农民的婚姻行为,家庭和村社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直到19世纪末,实用主义经济原则和农村习惯法依然在农民婚姻中居于支配地位。

关键词俄国农民;婚姻观念;普遍早婚;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