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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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宾兴礼与科举经费数额考释

信息来源: 《史学月刊》2025年第12期 发布日期: 2025-11-22 浏览次数:

【作者】裴家亮,历史学博士,湖南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湖南,岳阳,414000。

【摘要】明代宾兴礼的举行,从地方到中央,各级相关衙门都参与其中,包括府州县衙,提学、布政司和抚按等衙门,以及六部和国子监等部衙。就地方宾兴礼而言,举人和进士往往会先后参加府、县两级的活动。在嘉靖以后的地方志等文献中,宾兴礼活动与经费的书写两相对应。这也决定了宾兴礼的相关流程,是正确理解和计算宾兴经费数额的关键所在。以《钦依两浙均平录》为例,可发现文献中有关迎送举人和进士科举经费的编征数,主要依据各地的实际中式数,但在确定科举编征数额时,原则不尽相同。此外,各县编征的“府银”与“县银”常常呈现出两不相等的复杂情况,这是因为府县两级经费编征的科举名额、单人经费以及府级经费的分摊方式都有可能不同。

【关键词】明代;宾兴礼;科举经费;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