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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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淮河流域的生态衰变与治理困境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4年第2期 发布日期: 2024-06-18 浏览次数:

作者马俊亚,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历史上,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优良。经过南宋以后封建官府近千年的折腾,至民国时期,这里成为全国水患最严重的地区,尤其是水资源过剩并伴随着工程性缺水。淮河流域生态治理的方法非常简单,通过排泄多余的涝水就能重现巨量的田地,从而获得巨大的收益。所需资金可便捷地从国际市场获得,并可获得国际社会先进管理知识的加持,以根除中国官场千百年来所形成的贪污、造假、营建劣质工程之恶习,培养近代新式治水人才。但利益集团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大肆挑拨排外、仇外情结,污蔑承借外债为“亡国”之举。治淮者只得利用国内市场进行生态修复,却因无法治保障,最终导致权势者对治淮成果的掠夺。

历史上,淮河流域生态优良,野象分布极广。殷墟中不但有大量的象骨,且甲骨文中常见到“获象”“来象”的记载。北宋以前,淮河流域,特别是淮北地区素有“沃土”之称。南宋后,淮北自然环境经历了从沃土到瘠壤的惊天剧变。原来指称淮域的“鱼米之乡”“鱼米沃壤”“鱼盐之邦”,明清时被“穷山恶水”所替代;“鱼米之乡”则成了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江南地区的别称。

环境衰败引发了农业生态的剧变。水资源过剩与工程性缺水并存,使种植业结构发生了退化。民国时代,中外学者共认淮河为水田和旱田的天然分界线。昔日鱼米之乡的淮北演变成旱作物的低产地。有的学者把淮北划入华北旱地作物区,认为淮北不能种植水稻主要是因为这里水资源缺乏。其实,汉唐时淮北稻作繁盛,民国时人们最苦患的就是每年长达数月的水淹之厄。当代学者通过对淮北地区气象资料的分析,认为淮河流域水稻兴衰与历史上物候的波动没有关系,正是水患所致。也就是说,淮北地区无法种植水稻是因水资源无法利用,而非水资源不足;亦即淮北是工程性缺水,而非资源性缺水。

水患对林业损害极大。除了黄河、运河、洪泽湖等巨堤的维修外,淮北绝大多数州县有被水淹、甚至被洪水淹沉的历史,迁城徙镇几为常态,对林木的需求可想而知。外国学者很早就认识到,由于生活在许多世纪都没有森林的国度,人们缺乏对森林的认知。植树造林者大多会非常失望。树木总是会被邻居盗走或是被士兵作为木柴烧掉;主人必须在树木长到一定的规模、带来经济上最大的收益前将其砍伐掉。淮地的盗墓贼与其他地区不同,他们盗墓通常只是为了偷盗坟茔中半腐的棺木。频繁的灾荒,使得耕牛已成淮北农家的珍罕之物。民国时期,无论是其价值,还是其使用价值,耕牛都比人命宝贵。即便是黄河北归半个多世纪,淮河流域的水患极大减轻之时,1911年,美国工程师团报告,仅洪泽湖滞水造成的生态损害,每年大约夺走一千万人的口粮。民国淮北匪犯中,主要犯罪动机是抢粮,许多人所抢的粮食微不足道。

20世纪初,苏北地区常见的情形是,“数百万民众忍受饥饿之痛”,“而安徽和山东地区的饥荒程度更为严重”。民国初年,有人目睹了宿县饥民抢饼的情形。

淮河流域的生态治理极为简单,就是把积蓄的潦水排到海里,让原来的土地涸出来,就可垦种。在苏皖涌现出张謇、柏文蔚、许鼎霖等热心公益之士的条件下,淮河生态治理的首要障碍是资金。当时,以红十字会等团体为主的国际社会非常关注淮河的生态治理,治淮资金基本上可以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诚然,最大、最便捷的资金市场显然是国际市场,这些借款甚至无须抵押和其他事权。按借款协议,导淮项目聘请美国顾问为总工程师。这种利用国际借款,借用国际社会的技术、管理和监督,改变中国千百年来官场贪污、造假、营建劣质工程的恶习,是淮河生态修复的捷径,也是改变中国官场规范的契机;还可利用国际社会的知识,培养中国自己的人才。但中国社会闭关太久,盲目的排外、仇外做法,乱扣帽子的卑劣行径,不但可以使许多士绅从政治高度、道德层面操控话语权,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沿袭官场颟顸贪渎的旧习,还可以获得缺乏理性思维的大众的普遍支持,赢得捍卫国权的虚誉。

民国时期,普罗大众并不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不清楚谁是自己真正的利益代言人,在非理性的政治氛围中,极易被人操控思想,信从那些欺骗他们、剥夺他们的权势阶层的谬说,以盲目排外为政治正确,最终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由于国家民众非理性的抵制,在无法大量、方便地利用国际社会资金和管理知识的情况下,退求其次,淮河生态治理只能依靠国内市场。通过官绅合作,先筹资金,待土地得到治理后,以地价或租金来收回投资。

运用市场经济进行淮河生态修复的思路是非常合理的。但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障是法治;没有法治,市场经济就是一句空话,最终必然沦为权力对治淮成果的剥夺。综上所述,民国时期,淮河流域生态修复的困境,一是在于利益集团及其追随者盲目排外,对承借外债进行荒唐的抵制,使得导淮者无法便捷地利用国际资金市场及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知识;二是尽管国内开启了市场经济之路,并运用市场手段进行资源配置,但缺乏法治保障,无法使生态修复的成果归投资者所用,终为权势者所劫掠。

淮河流域居中国南北分界处。商至北宋,中国正统王朝的都城基本上在黄、淮两河之间,维持着较好的生态环境。这里农业繁荣,手工业发达,水道通畅,商业兴旺,人文隆盛。民国时期,淮河流域成为全国水患最严重的地区,不计其他生态损失,仅每年农业减收至少达数亿银元。这种由水资源过剩所造成的生态衰变,治理方法非常简单,通过排泄多余的潦水就能重现巨量的田地,无论是卖地还是收税,收益都极为巨大。这个地区的生态治理可谓利民、利国。淮域生态治理所需资金可便捷地从国际市场获得,并可获得国际社会先进的管理知识加持。这种做法不利于已经从水患中获得巨大益处的官绅,毕竟,水淹后季节性涸出的土地基本上是官府操控的灰色地带,有着巨大的寻租空间。加之外籍总工程师的介入,势必撼动中国官场千百年来所形成的贪污、造假、营建劣质工程之恶习,也不利于既得利益群体的营私。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官绅们以国家、民族为说辞,煽动排外、仇外情结,宣扬借外债为“亡国”之举,终使承借外债举步维艰。

治淮者不得不运用国内市场手段进行生态修复,凭借市场对资源重新配置。这同样是生态治理的正途。然而,市场经济的前提和保障是法治,没有法治的市场经济事实上是权力经济。与官僚阶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淮北权势者,多凌驾于法律之上。民国时期的淮北离法治实在太遥远。运用市场手段进行生态修复,最终沦为权势者对修复成果的野蛮掠夺。


摘自《民国档案》2024年第1期,原文约1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