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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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还是“国家”:西周春秋君臣秩序的演变——基于称名方式的考察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4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4-09-28 浏览次数:

作者宣柳,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言和文化系。

摘要】从称名方式的角度观察,周代君臣秩序存在变化,并非完全等同于家族秩序。西周时期,王命称名方式以私名和官名为主,此时君臣秩序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家族秩序。春秋时期,王命多见亲属称谓,君臣秩序中“家”的因素大大加强。这一变化的动力在于权力下降的周王室面对新的政治环境,借用亲属关系加强其与地方诸侯国的联系,凝聚周人共同体和区分华夏、戎狄。将血缘视作一种“策略”,为进一步深化先秦家族组织研究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周代君臣秩序在命名方式上存在变化。西周时期,王命称名方式以私名和官名为主;春秋时期,王命多见亲属称谓。君臣秩序中,“家”的因素大大加强。这种变化体现了以血缘巩固先秦家族组织的策略。权力下降的周王室面对新的政治环境,需要借用亲属关系加强其与地方诸侯国的联系,凝聚周人共同体和区分华夏、戎狄。

一、西周王命中的称名方式

揆诸西周金文发现,周王在分封、册命、赏赐等政治场合对臣下的称名方式主要有私名和官名(或职事名)两类,并不见礼书所载的相关亲属称谓。比如在燕国克罍、克盉以及邢侯簋等铭文,周王分别用私名和官名或两者结合的方式指称诸侯。无论同姓还是异姓诸侯,西周时期周王主要以私名和官名称之,皆未使用礼书所载的亲属称谓。而且根据出土的100多例王命记录,周王称其他同姓官员时亦不用亲属称谓。综之,彝铭及传世文献显示西周王命称名方式以私名和官名两类为主。

除私名、官名外,西周王命还见有少数其他称谓,需辨析。其一是“伯”,该称谓一是周王对边裔外邦国君的命令,二是排行名,都与君臣秩序无关。其二是“小子”,西周文献中的“小子”相比于晚商时代,其用法已有所扩大,不能一概理解成亲缘称号,应理解成年轻人或者后辈。其三是“父”,这些“父”都有一种尊敬的意味,主要在西周晚期被周王用于称少数地位极高、实力强大的王朝重臣与外服诸侯。

总而言之,在西周时期,周王对贵族主要使用官名和私名两类称谓,而鲜见亲属及宗法性称谓。这一现象证明西周君臣秩序并不完全等同于家族秩序。就政治场合而言,西周的君臣关系是政治而非亲缘的。

二、春秋王命中的称名方式

春秋王命称名方式发生变化。这代表着春秋时期的君臣关系并未延续西周模式,这一点从春秋王命称名方式的变化可以看出。

无论是同姓还是异姓诸侯,周王在春秋时期对其称谓有着明显变化。比如在异姓诸侯中,当齐国成为春秋霸主时,周襄王派宰孔慰问桓公,并赐其祭肉以显扬尊宠。宰孔以襄王的口吻直接称作异姓诸侯的齐桓公为“伯舅”,这一称谓正合于《仪礼·觐礼》记载。除“伯舅”外,《左传·襄公十四年》还见有“舅氏”这一称谓。在同姓王中,以晋国为例,周王称晋文公为“叔父”。这一称呼显然由于晋乃周之同姓。不唯正式的册命仪式,周王在其他政治场合中亦使用“叔父”来称晋侯。除晋侯外,文献还见有周王对鲁君、卫君的称名方式。

综之,春秋时期的王命用“伯父”、“叔父”来称同姓诸侯国,用“伯舅”、“舅氏”来称异姓诸侯国。除此之外,周王还常以伯、叔、季等排行名称诸侯国内贵族。春秋时期王命中出现的“排行+氏”类称名方式应仍是尊称,主要被周王用于称诸侯国(尤其是大国)等级较高的卿大夫。据史料记载,晋国的巩朔、荀砾、籍谈、士会皆属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周王用“伯父”“叔父”“伯舅”等亲属称谓指代同姓及姻亲诸侯国。对于等级地位较高的贵族,周王亦常使用“伯氏”、“叔氏”、“季氏”等尊称。

三、称名方式变化的动力

西周和春秋时期王命中流行的称名方式存在差异:西周王命称谓以私名和官名两类为主;而在宗法制不断解体的春秋社会,周王命中的称谓却以亲属称谓为主。这也是周王为应对春秋政治环境新变化的一种策略。

随着诸侯国的崛起,自身实力不断衰退的周王室试图通过强调亲属关系和家族秩序创造出一种新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秩序。具体来说,周王强化亲缘秩序的目的有三:

其一,利用亲属纽带加强周王室自身和诸侯国的联系。春秋时期的周王室因自身实力下降,需拉近和诸侯国的关系。尤其是在王室内乱时,获取诸侯国的支持显得格外重要。其二,用家族秩序规范诸侯国之间的关系。西周时期的政治秩序乃二分结构,贵族之间政治场合的排序恐亦按此结构进行。春秋时期政治秩序发生变化,原本居于内服的官员变成诸侯国君或诸侯国内的官员。在此情况下,亲缘秩序成为协调诸侯国关系的重要原则。其三,通过亲缘秩序使周王创造出一个基于血缘的华夏共同体,以区别于蛮夷戎狄。对于周王室来说,采用亲属称谓能凝聚周人力量,并强调同姓异姓诸侯国“攘夷”之责任。

周王室将亲属关系作为一种策略,其根本目的在于构建一种新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秩序。在这一过程中,春秋君臣关系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从春秋王命来看,亲属称谓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方面,亲属称谓加强了周人共同体内部的团结;另一方面,亲属称谓区别了华夏族与蛮夷戎狄。

总括而言,西周时期周王的统治成功超越了家族秩序,君臣秩序是一种政治关系而非血缘关系;到春秋时期,权力不断下降的周王室面对新的政治环境,借用亲属关系加强其与地方诸侯国的联系,凝聚周人共同体和区分华夏、戎狄。在此过程中,亲属、宗法、血缘的力量在政治秩序和政治文化中得以强调。换言之,西周时期的君臣秩序“国家”的因素超过了“家”的因素,而在春秋君臣秩序中,“家”的因素得到大大加强。

周王作为一种特定的群体,在不同时期根据自身的诉求及政治形势的变化选择不同的称名形式。亲属称谓变成了该群体应对政治变化的一种策略。除亲属称谓外,家族的内部组织结构、分化模式、族谱实践、祖先崇拜、祭祀仪式、婚姻模式等,均应被视作一种策略,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并对不同社会群体(如统治者、精英等)产生相异的作用。

血缘作为一种策略的例子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比比可见。无论是精英阶层还是普通民众,其亲属实践会依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作出调整,这体现了亲属实践的多样性、灵活性、复杂性。而早期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氏族时代,氏族(血缘因素)的“适应性”体现在它被各种社会群体实践,并根据时代环境的变化而作出调整。换言之,它被“策略化”(strategization)了。应该说,探讨社会主体和社会环境(以政治环境为主)对塑造亲缘实践的作用,为进一步深化先秦时期以家族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研究提供了一条可行之路。


文章摘自《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原文约16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