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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12期部分文章摘要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1-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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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历史事实的重建与诠释:宋代义理史学再认识

曹鹏程

历史学博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四川,成都,610000。

[关键词]义理史学;重建;诠释;义理;历史事实

[摘 要]宋代义理史学以阐扬义理为宗旨,根据这一理念,史家对传世史料重新加以甄别、取舍、组合和诠释。作为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价值体系,儒家义理支配了上述过程,构成了史家撰述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通过对历史事实的重建和诠释,史家期望昭示义理,进而达到垂法示训的目的。义理史学的诠释活动与历史解释有着不同的旨趣,其实质是一种实践活动而非认知活动。

•专题研究•

汉代持质的立法、执行及流变

陈鸣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088。

[关键词]劫人;持质;持质之科;纵舍;并击;求财;社会治安

[摘 要]后世所谓持质的法律概念,在西汉初期的律文中并不明晰,而是包含于劫人求财的律文中。后来虽有专门的法律对持质加以规范,但持质作为独立的罪名,仍存于律之外的法律形式中。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立法变迁后,至曹魏修订新律时才正式入律。从史料可知,汉代立法、执法处理持质犯罪的基本思路是维护社会治安,消灭盗贼,而不是保障人质的人身安全或人身权利,所以法律要求官吏不顾人质安全,对劫持者进行攻击,但执法者却常常对豪贵者加以特殊对待。与此同时,持质所属律篇的变化,则反映出对相关犯罪概念认识的深化与立法标准的改变。

元代大赦与政治关系论析

郑鹏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

[关键词]元代;大赦;政治策略;法律运行

[摘 要]从大蒙古国到元朝,大赦的施行逐渐变得频繁,成为蒙古统治者常用的一种政治策略,这一现象与元代的政治变迁息息相关。由于制度变迁以及特殊的政治环境,郊祀大赦在元代大大减少,皇权变更、政治动乱乃至不同政治势力间的政治博弈成为引发大赦的主要动因,大赦的政治实用色彩更加凸显。对于元朝统治者来说,大赦是其应对复杂统治局面的有效策略,有着重要的政治功能:宣扬皇权的合法性,获取民众的政治认同;消弭社会动乱,促成政治和解,稳定统治秩序;整饬政令,调整行政运行。作为一种“非日常”的统治手段,大赦在元代的治理实践中有着重要地位。但不可忽视的是,它常常扰乱了行政与法律的正常运行。

面子与法理:中英开平矿权纠纷及赴英诉讼

王天根

历史学博士,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安徽,合肥,230039。

[关键词]面子;法理;开平矿权纠纷;诉讼

[摘 要]救亡图存压力下的近代中国面临市场经济的转向,由此成为东亚乃至世界市场网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但中国经济转型亦有自己的历史惯性及路径。19世纪60年代初开始的洋务运动意味着官督商办的体制探索,以求富为旨趣的民用企业尤以开平矿务局、轮船招商局、电报总局、上海机器织布局为著名。命途多舛的民用企业以开平矿务局的资产易为墨林、东方辛迪加再至中英矿务有限公司的曲折过程为代表。围绕求权还是争利,袁世凯、张翼各自的利益集团提出了解决中外开平矿权纠葛的意见、主张乃至方案。面对袁世凯步步紧逼,张翼被迫往伦敦诉讼,诉讼涉及新成立的英中有限公司本金100万英镑及虚股、移交约与副约两者互为矛盾的合法性等。张翼诉讼也在此框架内展开。张翼伦敦诉讼既有法理上争取副约权益的诉求,也有维持自己在清廷官场面子的需要。张翼诉讼因报刊上有效舆论议程设置而在面子上有所获益,开平矿权却在新政语境中渐次加速丧失。

北伐大变局中的梁士诒与交通银行

潘晓霞

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编辑,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北京,100006。

[关键词]梁士诒;交通银行;北伐

[摘 要]梁士诒是北京政府老臣,是众人熟谙的北洋“财神”。在其亦官亦商的政商道路上,交通银行是最重要的驿站之一。在北伐前后的南北大变局中,梁士诒作为交行的灵魂人物,其在南北间的运筹,虽然难以排除政治投机的成分,但更多还是呈现了一位银行家在政权更迭中的现实顾虑及复杂应对。梁士诒和交通银行或为此一时期银行家、银行及政治间交缠纠葛的一个典型例证。

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监狱建设及经费问题研究

柳岳武

历史学博士,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史研究所研究员,河南大学近代中国研究所副教授,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河南,开封,475001。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监狱建设;经费问题

[摘 要]晚清以降日益形成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立趋势,一直延续到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并对南京国民政府治下诸多改良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国民政府的监狱建设、改良等活动就是一例。国民政府虽将监狱的建设与改良权限统归中央,但在国家财政未能真正统一、地方财政亦非真正独立的环境里,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均不愿为此提供经费保证,导致此项改良活动难以按照原初计划顺利施行。当国民政府最终责令地方承担建设、改良经费后,各地政府却又借词财政空虚、司法权限统归中央,要求中央层承担经费,并消极对待这一改良活动,终进一步恶化了司法环境,使监狱、法院等部门更为腐败,狱政改良成果黯然。国民政府监狱建设及经费问题固然体现了国民政府统治能力的欠缺,但更体现了近代社会转型期间司法制度改良的艰难,其中尤其是财政税收等经济因素对司法、行政的深刻影响。

毛泽东与1956年《人民日报》改版

魏立帅

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100009。

[关键词]毛泽东;《人民日报》改版;“双百”方针

[摘 要]1956年年初,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背景下,经毛泽东同意,《人民日报》进行改版。此次改版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如何办好无产阶级执政党党报的一次探索和尝试。1956年《人民日报》的改版,是试图从组织传播部分地回归社会传播。到1957年,改版因当时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而终结。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整个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他与改版的关系值得探究分析。1956年《人民日报》改版是新闻史上热点问题之一。目前学术界对毛泽东与《人民日报》改版关系的研究,其中既有“阴谋论”的极端认识,也有纠缠于“书生办报”、“死人办报”的争论与分歧,缺少对毛泽东与改版过程的历史分析。本文试对此作一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