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斌,历史学博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北京,100871。
【摘要】隆兴和议誓书中“归被俘人,惟叛亡者不与”,是宋金双方关于处置绍兴末年至隆兴时期战时越界军民的协议。而双方对于“被俘人”的不同理解,为日后的外交争端埋下了伏因。乾道三年,金朝依约取索“俘虏”,被宋朝回绝。乾道四至五年间,金朝镇压沿淮地区侍旺叛乱时,指责宋朝收容南渡的侍旺余党违反了和议。迫于压力,宋朝只得在发遣侍旺余党的同时,接受金朝取索“俘虏”的要求。这一外交失利触发了乾道六年南宋祈请陵寝与更正受书仪的外交斗争。乾道初年的宋金外交博弈,是隆兴和议时期矛盾的延续。博弈进程,由两国外交争端以及国内各派力量斗争共同推动。总体来看,两国内部维护和议的力量均占上风。这是隆兴和议得以长期延续、双方愿意根据和议条款判定外交是非曲直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