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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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治派”对近代中国乡村出路的理论思考

信息来源: 《史学月刊》2023年第10期 发布日期: 2023-09-16 浏览次数:

【作者】察应坤,历史学博士,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文史哲》编辑部助理研究员。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农村社会的衰败无序是近代中国问题的“灼点”。“村治派”认为,衰败无序的局面是民族文化精神丧失导致乡村社会组织解体的结果。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实行“恢复民族精神、保持固有道德的乡村自治”。梁漱溟在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的思想主张和米迪刚“中国社会改良主义”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以“自力、礼俗、教化”为核心的对儒家伦理坚守与推崇的思想发展路径。该路径主张在原有中国伦理基础上增加“团体对份子、份子对团体”的义务观念,实践指向是把乡村组织具体办法确定为“村学、乡学”,意在涵养、启发公共意识,发挥公共空间作用,培育公共观念,养成民众组织能力,进而创生出一个新的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