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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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宋和平时期的户部开支及其筹措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6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6-03-16 浏览次数:

【作者】张亦冰,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南宋时期,户部虽然管辖的财赋较北宋后期有所缩减,但仍是中央财政管理的重要机构,其行政运作深刻影响着国家财政状况,是观察当时中央财政体制运行与央地财政关系的重要切口。南宋在开禧北伐前,曾维持较长时期的和平。其间,户部对所管经费的计度和监管较为严格,收支总体保持平衡,但经费紧张、入不敷出的问题也不时出现。究其原因,既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也与财赋征调窠名繁冗、央地利益错位、监管分工不合理等制度性因素有关。为应对财赋困境,户部或借用朝廷钱物应急,或完善财务审核机制,同时采取了一些刺激地方积极性的增收措施。剖析户部开支管理与财赋筹措的机制,有助于深入理解南宋计司“财匮”的程度与制度性成因,进而思考“阶层性集权”与“地方无序性”长期并存背后的官僚行政逻辑。

【关键词】南宋;户部收支;财政监管;财赋征调

以朱熹为代表的南宋臣僚,大多批评南宋中央财政管理体系混乱,缺乏统筹,户部长期受朝廷制约,缺乏自主权与可支配资源,以致财赋为朝廷侵夺,经费不足,而户部“财匮”乃是导致南宋各级官府层层压榨,州县困窘,民力耗竭的重要因素。这种说法固然成立,但忽视了户部财政管理的主体性与能动性。至少在和平时期,户部对于左藏库出纳、涵盖京师兵廪官俸的日常经费,尚能实施较为充分的计度与审核。在户部关防下,日常经费开支并未出现大规模膨胀,数十年间基本保持稳定。而造成户部经费不时短缺的因素,除了朝廷库务挪用钱物,还在于户部难以保障自身财赋收入。户部虽屡次改革管理模式,但无法触及税赋分成制度,成效不佳,反而愈发依赖与地方官府合作,扩大利权共享的税赋与课利收入。

从户部经费缺口的成因及其应对方式看,“阶层性集权”与“地方无序性”的彼此作用机制以及各级官员的行政逻辑颇为复杂。一方面,中央计司始终试图全面掌控财赋窠名信息,以便作为“阶层性集权”的基础,保障上供乃至扩大征调范围,但受限于行政能力以及央地财政利益的错位,各类以税赋窠名监管为目标的制度调整,往往收效有限;另一方面,各级官府在“集权”与“无序”的对抗表象下,同样充斥着妥协,自朝廷、计司乃至州县,面对轻重缓急各自不同的行政日程与治理目标,都在设法腾挪可支配财赋,从而寻求推赏,规避责任,冀以在满足本级开支、完成上级任务间维持平衡,这也是造成窠名分隶规定与实际支用脱节,地方财政“无序”的重要因素。换言之,在财赋征调过程中,除了高层官司利用行政强制向下施压,也有下级机构利用上级财务监管的弱点及其政治顾虑展开的博弈,而当各方形成相对都可接受的利权分配模式后,相关制度才能较为有效地运行。

就制度安排而言,元丰改制之后中央的财政决策,实由君主、宰辅决策总体分配方案,由户部负责落实,并具体经管京师的官兵开支。为应付军需,南宋朝廷进一步集中财权、干涉财计,总领所也截留部分上供财赋。但在实践中,户部仍被视为中央“计司”,其职掌绝不限于吏禄兵廪,而是要协助朝廷统筹、征调全国财赋,职能具有双重性;与此同时,朝廷虽集中全国财计资源与决策权,却不承担京师支费与州郡调剂之责,对其岁计足额与否、支付是否合规并不真正在意。在此情况下,州郡自然优先满足皇帝内库、宰府朝廷之财,凡有亏欠,往往先挪移户部之财以应付。户部腾挪余地有限,疲于支绌,遂不得不转移责任,其整顿天下财计账目的诸多措置,与其说是为了切实提升户部财力、有效履行监管催督之职,不如说是通过扮演“计司”角色,利用其与朝廷、州郡的信息差,在陷入困境时外卸财计压力。这一长期的“猫鼠游戏”,既反映了君主独断与官僚系统自利取向间的张力,也体现了中央集权目标与地方利害考量间的分歧。

从整体上看,南宋非战时状态下,朝廷、户部、监司、州郡虽然都无法充分达致自身相关的财政诉求,但也维持了利益分配的基本平衡,王朝经费在和平时期“亦可支遣得过”。然而,南宋毕竟长期处于北方政权的军事压力之下,财政政策与制度安排受边防影响极大,随着宁宗朝“开禧北伐”的展开,对金战事爆发,军费激增,户部脆弱的财政平衡最终还是被彻底打破。


摘自《史学月刊》2026年第1期,原文约30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