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复调:重思中国现代思潮中的“文明”与“文化”
作者:高力克,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摘要:在近代中国观念史上,五四以后“文化”话语兴起,但它并未取代近代主流思潮中的“文明”话语。德国式的以“文化”反对“文明”的思想战,并没有在中国发生。中国的现代化是现代文明与中国文化的融合,“文明”与“文化”是构成中国现代性的两大元素。清末民初,对“文明”的追寻是中国近代思想的主旋律。五四以后思想界“文化”主题的浮现,表征着观念史上“文明”与“文化”话语语义融合的趋势。清末民初“文明”变革的主调由此演变为“文明—文化”的复调,形成“变革”与“认同”的协奏曲。
与五四后思潮流变相伴随的,与其说是“文明”话语与“文化”话语的消长更替,毋宁说是两种话语及语义的并行不悖和互渗交融,它表征着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现代文明与本土文化融合的趋势。而中国语境的“文明—文化”问题与德国问题的思想差异,亦是一个有待探索而饶有意义的比较思想史议题。
西方语境中的“文明”与“文化”
“文明”(civilization),指人类社会脱离野蛮的进步状态。“文化”(culture),一般指人类的生活方式、精神活动及成就。
泰勒所谓的“文化”,是可以与“文明”互换的同义词,包含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19世纪法国历史学家基佐在其《欧洲文明史》中以启蒙的历史观阐释“文明”概念:文明是人类普遍的人性与社会的发展,它是一种普遍的人类命运,是一切其他事实的归宿和总结。基佐的进步论文明史观建基于普遍的人本的单数文明概念,这是启蒙时代以来英法语境中主流的文明概念。另一方面,基佐的“文明”还是一个复数形式的概念,“欧洲文明”本身是一个具有地域性的历史概念,它是欧洲各民族文明的集合体,经历了由“古代文明”向“现代文明”的演进,并且因其文明进步而彰显了不同于其他非欧洲民族文明的特性。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指出,1819年前后,“文明”一词开始被用作复数形式。其新义是一个时期或一个群体的集体生活所共有的各种特征。单数形式的文明概念(一种典型的18世纪的概念),即与进步的信念相关而仅为某些特权民族或特权集团所拥有的文明概念,已逐渐式微。20世纪的文明概念某种程度上已摈弃了关于文明优劣的价值判断。复数形式的“文明”(civilizations)是中性的描述性概念,其含义相当于泰勒的“文化”概念。
而在德国知识界,则发生了“文化”与“文明”的意识形态战争。启蒙运动以后,英国和法国拜工业革命与民主革命“双轮革命”之赐,成为现代“文明”进步的典范。19世纪初,德意志思想界则发生了由启蒙主义向历史主义的转变。法国大革命走向恐怖阶段后在德意志引起了巨大失望,并导致了对自然法学说的反思。对大革命意识形态的反动在拿破仑统治德意志之后进一步增强。
“文化”与“文明”的区别性表述可能始于康德:“道德观念属于文化范畴”;“而这一思想的流行,只不过造就了那些追求名誉、追求表面的礼仪规范等所谓的德行,只不过推进了文明而已”。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将欧洲“文化”在现代衰变为“文明”,归结为人类由“共同体”而向“社会”变迁的结果。1918年,德国历史学家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汲取尼采的怀疑精神,创立了其文化形态史学的历史哲学。其“宿命的哲学”否认历史的连续进步,把历史视为一个“前文化”“文化“文明”演变的过程,并把文明归为一种文化的逻辑结果。德国社会学家阿尔弗雷德·韦伯则进一步赋予这对概念以德国“文化”对抗英法“文明”的意识形态战争色彩。
在英法,这一概念集中地表现了这两个民族对于西方国家进步乃至人类进步所起作用的一种骄傲;而在德国,“文明”则是指那些有用的东西,仅指次一等的价值,即那些包括人的外表和生活的表面现象。在德语中,人们用“文化”而不是“文明”来表现自我,来表现那种对自身特点及成就感到的骄傲。以上论述显示,关于“文明”与“文化”内涵的讨论,需要立足于相应的语境。而中国语境中的“文明—文化”论述与德国的思想差异,是一个需要探索而颇具意义的问题。
清末民初思想中的“文明”与“文化”
在中国,“文明”首先是一个现代问题。近代文明观念的传播是西学东渐的产物。晚清思想史经历了一个从“天下”到“文明”的思想过程。
严复是晚清第一位认识现代文明之意义的启蒙先知。在严复看来,文化的命运取决于文明。严复对护存文化传统和民族特性的关切,揭示了文明变革中的文化认同问题。另一位论述相关问题的重要人物是维新派领袖梁启超。严复和梁启超追慕的“文明”以英国为典范,体现出晚清启蒙思潮具有浓厚的崇英色彩。而五四新文化领袖陈独秀则热烈地追求法兰西文明。
关于清末民初“文明”与“文化”的概念运用,还可以鲁迅、杜亚泉为例。鲁迅以19世纪西方文明之“物质”与“众数”为“文化偏至”,其所谓“文化偏至”,亦即“文明偏至”。杜亚泉论中西文明,既取“进步”的单数文明概念之义,又取中性的复数文明概念之义。杜亚泉的“东西文明”属于中性的复数文明概念,而其“经济道德俱发达者为文明”则承袭了基佐、福泽谕吉的进步文明概念,但并不以西方为文明典范。
五四以后的“文明”话语与“文化”话语
“五四”以后,中国思想界加速分化,“文明”与“文化”话语也由此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一时期,激进派转向马克思主义,保守派则兴起了一股“西方物质文明、东方精神文明”的思潮。“欧战”暴露的西方文明的危机,使保守派对西方文明的崇信动摇,退回到洋务派“中体西用”的文化保守立场。胡适本人对“文明”与“文化”的定义虽有分殊,却常将两词作近义词使用。梁漱溟在1922年出版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对“文明”与“文化”作了说明:文明与文化是同一事物的两面,生活的成就是文明,生活的样法是文化。他将征服自然、科学、民主归为西方文化的三大特色,这种大文化概念与“文明”意涵相同。以留美学人为主的学衡派,对“文明”与“文化”语义之别亦并不介意。抗战时期着“贞元六书”的哲学家冯友兰,倡言“新理学”,呼唤中国“旧邦新命”之文化复兴。可以看到,“五四”后中国思想领域并不是单纯地经历了一个从“文明论述”到“文化论述”的转折。“文明”与“文化”两种话语,在思想者的论述中出现了明显的互渗与结合。
斯宾格勒与德国文化思想在中国
那么,前述西方思想界的“文明”与“文化”之辨,是否在中国引起了回响呢?耐人寻味的是,两度留学德国的新儒家张君劢,似乎并未注意德国思想界的这一问题。再如,留法学者李思纯信奉斯宾格勒文化形态史学,但他亦并未区分“文明”与“文化”。留法学人张申府也认为,无论在英法还是在德国,“文明”与“文化”的语义都是相近的。社会学家吴景超(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强调:含有世界性之文化为“文明”(Civilization),而含有国别性之文化为“文化”(Culture)。文化与文明的分别,即文明是“发明”出来的,而文化是“创造”出来的。发明的东西可以从一个民族传播到另一个民族,而不失其特性;可以从这一代传到那一代,而依然保存其用途。凡自然科学及物质的工具等,都属于文明。而文化则是创造的,其为一个地方一个时代民族性的表现,只有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内才能保存其原有的意义。
转折还是“复调”:重思“五四”后思想中的“文明”与“文化”
五四以后,知识界的“文明”话语经历了深刻的语义演变:其一,摒弃了西方中心论意识形态的单数文明概念(“文明”=“西方”),代之以中性的描述性的复数文明概念(“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其二,认识到西方文明的现代性在于工业化,“现代文明”是“工业文明”,而不等于“西方文明”。其三,“文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并非西方的特权。“文明”与“野蛮”并不是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的本质,而西方亦是一个文明与野蛮的“两面神”(文明人与野蛮国)。这种兼具单数文明与复数文明、时代性与民族性认识的“文明”概念,表征着中国人之文明观的深刻变迁。
文章摘自《探索与争鸣》2021年第9期,原文约204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