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士大夫快乐精神的内在转向
作者:陈宝良,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张睿霖,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
摘要:明代士大夫快乐精神的源头有二:一是承继“孔颜之乐”,这是儒家的精神命脉,以精神的快乐为终极追求;二是延续魏晋士人的快乐精神,这是杨朱甚或老庄的精神命脉。明代士大夫是孔颜、宋儒所倡导的“安贫乐道”的实际践履者,儒家快乐精神已经融入士人的精神血脉而得以有效的传承;但从白沙之乐到卓吾之乐的内在演变理路足已证明,随着明代社会的变迁,儒家快乐精神开始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向,既熔儒佛道于一炉,又日趋世俗化。
引论:从“孔颜之乐”说起
明儒固然是孔颜、宋儒所倡导的“安贫乐道”的实际践履者,但细究明代士人的快乐精神,实则趋于一种内在的转向:一方面,从基于“知足”之上的“贫乐”,转向基于“不知足”之上的“富乐”;另一方面,从源出于“惕励”“战兢”的“无逸之乐”,转向源出于闲情逸致的“逸乐”。随之而来的,则是及时行乐观念的甚嚣尘上,乃至渗透于士人的精神命脉之中。
一、“孔颜之乐”在明代的诠释与传承
“孔颜之乐”依旧是明儒论学的重要话题,他们在诠释“孔颜之乐”的过程中,传承了儒家“安贫乐道”的精神脉络。
顺着程颐之说,将“孔颜之乐”视为一种内心之乐,是明儒对宋儒的精神传承。更为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士人在维系儒学道德价值的前提下,重新诠释了“孔颜之乐”,使明儒的快乐精神与宋儒稍有区别。这种新诠释,主要按照以下两个路径展开:其一,将“孔颜之乐”俗化,甚至简单地将其诠释为“安贫”,亦即一种“贫乐”。所谓贫乐,实则为知足之乐。其二,“孔颜之乐”另有一种流变趋向,即儒家与道家、佛教观念相合,导致“闲乐”观念的流行。
二、“孔颜之乐”在明代的转向
恪守“孔颜之乐”者,自然能做到安贫乐道,甚至以贫为乐。真正秉持“孔颜之乐”的信念,做一个以贫为乐的实践者,其实并不容易。贫与乐之间的关系并非牢不可破,往往会受到残酷现实的冲决,进而导致“孔颜之乐”发生重大的历史转向,揆诸明代的事实,这种历史性的转向大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从“无逸之乐”转向“逸乐”。细究“孔颜之乐”的内蕴,内心之乐并非天然的自得之乐,而是必须借助于战兢、戒慎、恐惧之类实践性的修行工夫。换言之,所谓的“孔颜之乐”,理应是一种“无逸之乐”。明代的儒学实践也已经证明,更多的学者所追求的是一种“无逸之乐”。“逸乐会”“闲适会”一类社团的出现,足以证明“孔颜之乐”已经从原本的“无逸之乐”转而变为“闲逸之乐”。传统儒家士大夫的完美人格,照理应该是出则树勋业、播声实于当世,归则有高人逸士志节风流之可表。事实上,明代很多士大夫归休林下,或者那些没有出仕的老人,大多不过匆匆竟日、扰扰卒岁而已。正由于此,“逸乐会”“闲适会”的出现,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其二,从“以贫为乐”转向“以富为乐”。按照传统儒家学者的看法,塞门不仕,左对孺人,右顾稚子,已经是一种天下之至乐,根本用不着再怨天尤人,但其实并不尽然。面对晚明时期商业化的浪潮,开始兴起了一股“不知足”的精神。随之而来者,则是明人开始重新审视快乐与贫富之间的关系。在儒家快乐精神中,存在着以贫为乐与富而好礼两种,均归于入道一路。到了明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显然出现了一些变化。换言之,只要“富而好礼”,富同样可以达臻愉快的境界。
其三,“及时行乐”观念盛行于世。明朝人的“行乐”观显然受到了通俗佛教的影响,尤其来源于对生死无常的清醒理解。从根本上来说,这种行乐观源自对财产以及贫富的基本看法。现实社会的贫富不均,必然导致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对此有所思考,并想出应对之法。思考的结果,显然是消极的,这就是无论是富贵之人,还是贫贱之人,在面对死亡之时则是公平的,进而导致及时行乐观念的流行。这种观念不但存在于上层士大夫社会中,而且在庶民中也广泛盛行。
三、从白沙之乐到卓吾之乐
细究明代士大夫快乐精神的内在转向,最为值得关注的是从白沙之乐到卓吾之乐的变迁理路。进而言之,白沙之乐,得颜子之实;阳明之乐,得曾点之虚;一至卓吾,显已流变为“富贵利达”之乐。
对白沙之乐作如下总结:其一,白沙之乐深得“孔颜之乐”的真髓,尤其是得颜子之实。其二,在对“孔颜之乐”的诠释上,白沙之乐已开始与宋儒程颐分道扬镳,将程颐的“循理”之乐化为“得心”之乐。其三,白沙的“自信自乐”,尽管明言君子对于“立身之大节,出处进退之大防”,亦“不可不闻”,但确乎是从“自爱其身”落脚。换言之,在爱的等差上,白沙主张“先自爱其身”,然后才“推己及物”。正是在这一点上,白沙之乐开始与“孔颜之乐”渐行渐远。其四,就隐者之乐而言,白沙是“以道而隐”的真隐者。
同为心学,然在快乐精神上,白沙与阳明则稍有区别:若是白沙之乐得颜子之实,那么,至王阳明,明人之“乐”变而为注重“不器”之虚。
阳明之乐,大抵不外乎下面几层内蕴:其一,“乐”是心之本体,而心体则又“活泼泼”的。其二,乐是道,而良知更是一种“至乐”。其三,阳明之乐,已与白沙之乐稍有差异。这又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与白沙将行游之乐与求道之乐相合不同,阳明尽管承认山水之乐,但以求道之乐为最高追求。二是阳明关于“自然”之说,不同于白沙仅仅偏于“洒落”的一面,而是处于“敬畏”与“洒落”之间。其四,阳明之乐,在“君子之乐”与“小人之乐”之间取得了一种中庸的定位。
基于上述的梳理,阳明之乐大抵可以总结为以下两点:一是阳明认为,心的本体是乐,乐的本体又是良知,乐在良知中,生意盎然,生生不息。二是程颐认为自己体认出来的是“天理”二字,阳明则认为良知即是天理。在诠释“孔颜之乐”的过程中,若说程颐是体认天理之乐,阳明则为致良知之乐。两者从根本上说,似乎差别不大,但中间的途径却有直截迂曲之异。
阳明之乐,在其后学中得以继承与发展。尽管王门学者中不乏修正之论,但更多的还是将阳明之乐发挥到极致,甚至轶出了阳明学的樊篱。李贽(卓吾)堪称典型之例。卓吾之乐,大致可以从以下几点观之:其一,卓吾之乐,是对宋代以来儒家快乐精神的内在传承,故尤其关注人伦物理之乐。其二,卓吾之乐,存在着内在的矛盾性。其三,从功名富贵之乐向方外之乐的转变。
余论:快乐精神与“乐感文化”
若是对明代士大夫的快乐精神加以仔细的辨析,可以分出两大层次:一是世间之乐,二是出世之乐。无论是对大自然之乐的格外欣赏,还是对出世之乐的追求,大抵说明明代士大夫的快乐精神显已受到佛道的渗透。
在世间之乐亦即所谓的“世乐”中,又可分出不同的等次,且乐之追求更属无涯。世乐虽有高下之分,清浊之辨,却均遭到“儒者”的非议。换言之,儒者所求之“乐”在于知“道”以后的一种精神境界。当然,在追求“孔颜之乐”的同时,明代的儒者显然更与陶渊明、邵雍两人“气味相投”,称大自然为“绝妙一部鼓吹”,借大自然陶冶自己的“性情”,视大自然为一大“安乐”之法,是“真目前乐事”。
人处世上,各有所好,但世间之乐,显有清浊之别:好财、好色、好饮,是“浊者”之乐;好古玩、好琴棋、好山水、好吟咏,是“清者”之乐。再往上进一层,则为“好读书”,做到开卷有益。
进而言之,追溯明代士大夫快乐精神的源头,实则有二:一是承继“孔颜之乐”而来,这是儒家的精神命脉,以精神的快乐为终极追求。若是将明代士大夫的快乐精神置诸文化——心理结构或民族性格的视阈下加以观察,显然是传统中国“乐感文化”的一种精神产物。二是继承魏晋士人快乐精神而来,这是杨朱甚或老庄的精神命脉。
文章摘自《安徽史学》2021年第5期,原文约204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