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历史文摘

北宋神宗朝科举制度之演变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2-03-23 浏览次数:

【作者】诸葛忆兵,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摘要】宋神宗在位期间全面革新朝政,包括科举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神宗即位初期,就令朝臣对现行科举制度之利弊和变革发表意见。在朝臣中形成意见极其对立的两派。一派以王安石、司马光等为代表,要求办学选才、废罢诗赋、一定程度恢复乡举里选,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另一派只有苏轼、刘攽寥寥数位,要求坚持科举考试选才,反对废罢诗赋和乡举里选。科举变革大致遵从了多数派的意见,熙宁三年殿试制策,极大程度地改变了宋代士人的读书、写作风习。兴办学校、发展教育、选拔人才、取代进士试等,一直是神宗朝君臣努力的方向,朝廷最终为此出台三舍法。此外,省试经义,废罢诸科和制科,允许宗室参试,都是神宗朝在科举制度方面的举措。

一、熙宁初年科举变革讨论

  神宗即位当年,就是科举年,来不及有所作为。熙宁三年(1070年)举行下一届贡举,神宗亟欲有所作为,便在这次贡举之前下诏,令朝臣对现行科举制度之利弊和变革发表意见。这次诏令已经为臣僚的讨论定下两种调子:其一,将“庠序之教”和“贡举之法”联系在一起讨论;其二,贡举弊端乃“专于诵数”“狃于文词”“拘于程式”“诎于阔疏”。神宗不仅要求朝臣广泛参与,而且给出“一月”时间限定,令御史台督促,听取意见和求治之心非常迫切。

王安石作为朝廷政令变革主持者,提出三条实际操作措施:“兴建学校”以讲求“教育选举之法”,废除进士科诗赋“声病对偶之文”,废罢明经、诸科记诵科目。王安石的主张,在神宗朝之前就几乎是君臣之共识,熙宁初同样代表最为广泛的意见,与诏令旨意一致。

这是两宋期间对科举制度最为集中最为广泛的一次讨论,归纳其论述,分为意见极其对立的两派。一派以王安石、司马光等为代表,要求办学选才、废罢诗赋、一定程度恢复乡举里选,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另一派只有苏轼、刘攽寥寥数位,要求坚持科举考试选才,反对废罢诗赋和乡举里选。当然,神宗朝科举制度是遵循王安石、司马光等多数人之意见而演变发展。

二、殿试策问

  熙宁三年贡举,进士正奏名和特奏名殿试首次采用制策问答的方式考试,王安石、司马光等人的主张得到部分落实。殿试策问源自制科考试,其策问内容及希望考生发表政见等套路,都有所沿袭。如此重大变革,神宗也是犹豫到最后一刻,殿试之际才临时有所改变。

科举考试是为朝廷选拔人才,统治者期望通过策问考核士人两个方面能力:一是对现实政治弊病的了解和应对方案,二是综合分析、归纳等逻辑思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多言时政阙失”,是应策时文的应有之义。

制策谦称“朕德不类”,要求考生针对“方今之弊”提出变革主张,涉及百官职责、田畴生产、礼乐制度、刑罚举措等;并要求考生引经据典予以论证。神宗欲借殿试策问机会,广泛听取知识阶层意见,为朝政变革提供新鲜思维。实际上,殿试改用策问,其弊端立即显现,后果的严重性超乎苏轼等原来之批评,或者说是苏轼等人事先无法想象的。制策名义上要求考生针对现实弊病,发表批评性意见,并提出改进或变革建议。但事实上,应策时文大都奉上所好,阿谀时政,歌功颂德。在专制体制中,不允许不同的政见存在,厌恶听到批评的声音。考生为了进入仕途,必须揣摩帝王或当政者之想法,以此作为应策时文的主要论点,贯穿全文。更有甚者,揣摩帝王与时相好恶,恶意攻击当时政坛上受排挤压迫的政治派别。制策者根据时政提问,体现当政者意志,考生对策阿谀奉承之特征,实是制策导引的结果。

神宗即位,起用王安石主持变法,这是熙宁初年朝廷政治大趋势。熙宁三年殿试,策问迎合者皆得高第,引发出新旧党派巨大分歧。这一年状元叶祖洽尤为突出。熙宁之新旧党争,在科场中直接被表现出来。此时,考官中有新旧两党人士,故录取意见不同,最终当然取决于皇帝和主政者的意见。苏轼是非常敏锐的,迅速察觉到殿试策问的最大弊病之所在。然而,殿试策问方式不变,在专制独裁社会里,考生对策之媚上恶俗只能越来越严重。苏轼的反对意见,螳臂当车,毫无作用。其他臣僚也逐渐觉察到殿试策的根源性弊病。

未进入仕途就已经引导士人走上奉承媚上一路,其结果是官场充斥着阿谀拍马之徒。北宋中期以后官场文化日益堕落,与熙宁殿试改为策问有相当的关系。此外,殿试制策关乎时政,大致不离官员队伍建设、士人品德、经济生产、农业、教育、军事等方面,可以事先预测。宋代众多士人中第之前,皆闭门苦读,两耳不闻窗外事,他们既缺少生活阅历,对现实政治也缺乏足够或深入的了解。部分已经仕宦而参加 “锁厅”试的考生,或未得实际差遣,或混迹下层,积累的从政经验也不多,他们为了应对科举考试,往往是收集以往时文典范之作,学习揣摩,模拟写作。格式呆板、模拟抄袭的弊病由此形成,明清八股文风即源于此。殿试策问,极大程度上改变了宋代士人的读书、写作风习。熙宁三年以后,士人逐渐将更多的学习热情转移到策文的写作上。

三、三舍法的出台和弊端

  兴办学校,发展教育,选拔人才,取代科举其他考试,一直是北宋大臣们所追求的理想的选官制度,也是熙宁初臣僚奉旨讨论时最为重要的建议。神宗年间,逐步付诸实践,这就是慢慢成形的三舍法。

进士试等制度数百年来行之有效,为朝廷输送了大量人才,骤然予以废止,任何一位君主或大臣都不敢冒此天下之大不韪。况且,在专制独裁社会里,神宗朝之前的科举制度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其选才效能远远优于学校教育,因而无法被其他选官制度所取代。庆历新政也有各州县兴办学校,且在一段时间内要求考生必须在校听读等措施,但到熙宁初年,时间过去仅仅数十年,苏轼已称其“惟有空名仅存”。苏轼所言或过于夸张,然而神宗朝之前的学校教育,围绕着进士试指挥棒,一切为现行科举考试服务,则是不争的事实。

神宗朝不断强化学校教育,努力使师生配置走向完善,其方向确实欲以学校选才取代进士试等制度。即学校设外舍、内舍、上舍,三舍之间通过多阶段的考试,考核升级,最后直接进入官场,其作用完全等同于科举制度。然而,具体考试或考核过程,还是非常模糊粗糙。并且这种学校教育的规模、内容,或过程之公正性,都无法与科举考试相比拟。然学校教育很快又走上阿谀当政者的邪路。最早通过三舍法获取功名进入仕途者只有叶适一人,林希《野史》对此事的标杆作用有详细记载。三舍法选拔没有形成规模。而且,学官把持选拔过程,私相授受,无公正性可言。虽然诸学官扬言“自此罢科举”,但是可能性不大。熙宁年间始终处于三舍法建设和完善过程之中。熙宁十年二月,诏书明令三舍选拔作为现行进士试的补充手段。至元丰初,三舍法大致成熟。元丰二年(1079)八月,正式颁布三舍法。考试过程和升舍标准是三舍法的核心内容,《宋史》有更加详细的记载。

三舍生日常考核非常频繁。私试、公试、舍试是规模较大的考试,其成绩决定其是否升舍,同样采用弥封、誊录等保密措施。考试内容只有经义、论、策,诗赋已经被完全摒弃。正式颁布的三舍法,有两点非常明确:其一,三舍法考试过程和内容借鉴现行科举制度;其二,三舍法始终是进士试之补充,决策者并没有期望取而代之。故元丰二年十二月,朝廷重新切割太学和开封府的解额分配。京城解额绝大部分给了太学,这是三舍法实施的结果。且三舍法实施过程中,公正性难以得到保证,弊案频发。学官可能特别熟悉部分学生,或者串通作弊也更加方便。

四、余论

神宗朝科举制度之演变,还有一些枝枝节节:其一,省试经义;其二,废罢诸科;其三,废罢制科;其四,允许宗室参试。

神宗是亟欲有所作为的帝王,神宗朝也完成了宋代科举制度最后的重大变革。殿试策、经义取士、三舍法,后来皆成为宋代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至此,进士试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此后,宋代科举制度之动荡摇摆,皆在上述变革的范围内进行。然而,上述变革的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时人已经有所觉察,后代更是争执纷纷,故三舍法等时废时置,反复变化。至真宗朝,科举考试建立起锁院、弥封、誊录、编排等系列保密制度,利大于弊。神宗朝科举制度方面的举措与之比较,往往显得劳而不惠,弊病丛生。

 

摘自《四川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原文约20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