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紫鹏,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
【摘要】晚清以来描摹社会、揭露现实类小说的盛行,“五四”前后,评论界竞相对小说的写实问题展开讨论。评论者凤兮在自己的文章中以“自述体”一词代替写实,一方面重视写实的价值,同时也认为以作者自己为作品主角的自述体小说存在不够写实之处。其后的吴宓等人指出写实小说的弊端,而沈雁冰则否定时下流行小说隶属于写实派的身份和价值。整体上,他们对当时流行的通俗小说在写实方面的肯定呈逐渐递减之势。但凤兮所谓的“自述体”在强调写实的同时,也间接地触及小说的虚实问题、作者与作品的关系问题,呈现出在传统小说批评与西方文学理论的双重影响下评论者对小说认识的突破与局限。
一、“自述体”小说概念的提出
凤兮在其文章中将“自述体”定义为:以自己为主角或以他人为主角而对身遇之事所做的实录。他将写实包含于“自述体”,认为写实与“自述体”的区别在于“自述体”包括出于作者主观原因而不能写实的部分。因此,表面上看凤兮是在谈“自述体”小说,其实他是在讨论小说的“写实”问题。按照凤兮对“自述体”的阐述,晚清以来带有“自述”性质的小说有很多。既有“捏造”一位主角以第一人称来叙写自身经历的,也有将自己“化入”全书来描摹、揭露社会现实的。而在小说界兴起的所谓“社会小说”等皆有“写实”及叙述自己及自己周边人事的特征,其人物之众、酬接之多、场景之清晰,如果不是亲历其中的人,很难有如此真切的描绘。
由此可见,这些以描写现实为目的的作品在晚清以降的小说界是较流行的一种创作范式。这类作品或是以小说主人公为中心的短篇单线叙事,或是以小说主人公经历为主线的多人物多线长篇叙事;或是将“自我”隐去的多人物因此,凤兮所谓的“自述体”是针对晚清民初的小说作品情况所作出的论断,其所指就是描写事实的现实主义小说,不管这事实是作者亲历还是道听途说,不管小说的主人公是“我”还是“他人”。
二、“自述体”的表现与局限
从晚清开始,小说价值就被反复讲述和强调,到郑振铎、沈雁冰等刊文介绍西方的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及写实主义等概念时,小说的价值是再次被强调和突显的。“自述体”的论述是对强调“写实”的应和与肯定,也是基于写实标准的一种价值论断,这种价值论断一方面正是五四时期小说理论的具体呈现,另一方面也同时展示出写实小说及“自述体”概念本身的局限。
首先,小说的地位之所以不断提升,原因就在于学界不断证明其具有“熏、染、刺、提”的作用。一部分知识分子愿意投身于小说创作的队伍,除了稿酬的吸引,还在于其对“小说能够改良社会”的认同和想象。“写实”就是文人幻想的参与社会改良的方式,是知识分子通过对自我及所属阶层的剖析与描绘而收获的“意义”。其次,按“写实”的标准创作,多数作品呈现出揭黑式与索隐式的特色,这些作品是依照自己的经历见闻描摹现实,其区别只在于是否以“自身为书中主人”。然而“自述体”要求“写实”,所以时时处处可以见出“真人真事”,这不禁会勾起时人的好奇心,并使许多读者做起小说的“人物索隐”来,甚而形成“揭秘”的恶趣味。最后,作为小说批评语,“写实即自述体”的表述过于含混笼统。凤兮将写实小说完全包含于“自述体”中,对写实小说的概括过于随意,对“自述”与“写实”的辨析也不甚清晰。
三、“自述”概念呈现的小说理论问题
如上文所言,凤兮等人关于“自述体”、写实小说的表述存在很多缺陷。但他在传统小说理论方面仍然有所突破。这种突破不仅仅在于他将古代小说批评中对小说的结构、炼字、伏笔、人物刻画等内容的评点转变为对小说写实的要求,将古代小说中的“警世”论调转变为对小说价值的深入探讨,还在于他与其他评论者一样敢于尝试运用西方的文学观念、运用全新的批评话语。特别是,其对于自述与写实的思考反映了小说理论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如小说内容的虚实问题及作者与作品的关系问题。
虚与实的问题。凤兮之所以认为“自述体不尽为写实派”,是因为“自述”时对“自己”多有修饰,下笔往往不能客观。这种过分强调写实的态度,是和当时大多评论家一样过分追求小说工具价值的结果,晚清民国时期的许多评论家并不了解现代小说的真正含义,一部分学人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小说观念里。现代的文学观念常把“虚构”当作评判小说的一个标准,倾向于将虚写的内容归为“小说”,而把实写的作品定为散文或其他文体。然而在传统的观念中,《列异传》这类虚幻不实的作品是“小说”,文史考证类的札记也是“小说”,而以“观代”的小说观念来看,《颜氏家训》之类均不能划归为“小说”。同时,现代观念所认为的“虚构”,在古人眼中也不一定就是“虚构”,否则近人也不会批判迷信、提倡科学。
作者与作品的关系问题。首先,在作者的自述中,作品是否能够真实呈现作者的状况。这是凤兮在文章中提出并予以解答的问题。他认为写实的作品都属于作者的自述,但实际上,即便不是写实,作品中的架空、虚构、想象也无不显露着作者的思考、观点与心理。其次,作者在创作小说之初,为何多倾向于自述式的表达?凤兮只谈及时下文坛“自述体”小说很多,却并未分析原因。实际上,这也是探查作者与作品关系的重点。凤兮在谈论“自述体”时,没有指出当时的许多小说家都是文坛新秀,有不少人是刚刚迈进小说界进行创作的,其中大多数人称不上是小说家,只能算小说写手。也正是因为他们处在创作初期,所以只好从描写、剖析自己开始,只好通过“自述”向成熟的创作阶段逐渐迈进。最后,此一阶段的小说创作不再只是讲述故事或抒愤、怀古,创作者普遍具有用小说改良社会、表达自我的意识。小说作者开始认识到“创作”本身,但这种创作意识的觉醒并不一定就能产出好的小说作品,创作成绩的打磨也需要一个过程。
因此,在“生产”小说之初,小说家便因写作习惯与才力的影响,撰写出许多颇具自传性质的作品,但这也正是他们进行“创作”的开始。正如吴宓所说,小说创作是一个由实求真,由真入幻,最后归于艺术真实的过程。而中国古代小说,严格来说有相当一部分都不能算是“创作”,而只能算是撰写的文章、记录的琐语、编纂的旧闻。在晚清以来的学人逐渐推翻旧有小说评价标准、重新审视并梳理中国小说时,小说被依照西方文学的标准进行归类和评述。小说被分成短篇和长篇、白话和文言等体裁,被分为言情、社会、侦探等类型。古人没有立志做小说家者,亦无所谓“创作之理想”。而小说从被要求助益社会改良之日起,小说作者便开始了“有意识的创作”,这是古今小说主要的区别之一,也是中国小说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总体来说,“自述体”一词是为了探讨小说的写实问题而提出的,是主要针对清末民初的旧派小说作品所作的论断。凤兮能注意到“写实”之中的虚构、看到“作者在作品中的自我呈现”,这是他较之旧派“社会小说”“黑幕小说”等小说创作者的进步,也是“自述体”一词的价值所在。但他对“自述体”的界定却又是宽泛而不准确的,他将小说的写实问题放在“自述体”的概念之下讨论,使得对小说创作流派的讨论纠缠于对小说叙事方式的讨论。关于写实派、写实小说的争论,发端于晚清民初一系列致力于刻画现实的狭邪小说、言情小说、黑幕小说、社会小说的失实与粗陋,发端于对这些小说水平及真正价值的评判。但从凤兮的文章中可以看到,这些争论并不一定是从新派学人那里开始的,也可能是从更能欣赏“自述体”小说的普通评论者那里开始的。
文章摘自《文艺理论研究》2022年第2期,原文约14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