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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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虎与当熊:元代胡烈妇救夫叙事的流变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2-10-02 浏览次数:

【作者】洪丽珠,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胡烈妇为《元史》列女之一,史传全文仅约八十字,虽曰“烈妇”,却有义之行、无烈之实。胡妇因杀虎救夫而脍炙于元代南、北士人之口,是少见入史之前具有丰富传世资料的元代列女。由于事迹流布于庙堂江湖之间,文图并茂,故事在复述中流变,使其承载的叙事功能远比列女史传的内在意义与外在形式更加多元。叙事方向大致可归纳为三类:第一类为政治正确的诠释,主要在宋元对峙和南宋亡国的背景下,元廷官员强调胡氏的义烈,彰显国朝人伦淳厚,才出此祥瑞之。第二类着重伦理纲常的发扬,将胡氏杀虎救夫与冯媛当熊保君并列,甚而添加饶娥杀蛟,完整为君、父、夫三纲的论述。第三种则从百姓的角度控诉政虐,尤其南宋遗士以颂扬胡烈妇为表,军兴戍役之害为里,批判苛政猛于虎。当故事成为正史的一部分,这些叙事空间随之消散,胡烈妇的讨论也趋于冷寂,明清士人偶尔提及,反倒是因对元人传世相关画作的兴趣,而非故事本身的吸引力。

在《元史》中有定名为“胡烈妇”者,但这位妇女在行为题材上,则不属于主流类别,如贞节、殉烈,其主要特质展现在“义烈”。她杀虎救夫,并未壮烈牺牲,最终失去生命的是她的丈夫。本文不着重于全面的整理胡烈妇的相关记载,而是透过主线人物分梳故事流传的路线与展延过程,从历史背景与个人立场上分析述说者的意图,亦即故事细节因何而变,藉此阐发史传人物入史之前受所处时代的形塑过程。

一、列女与天伦

成为“列女”的一员之前,胡氏的英勇事迹,在元代朝野引起许多反响,其中朝堂代表人物为徐世隆(1206—1285)。他撰写的《胡氏杀乕歌》,补充了不少细节。徐世隆广为传播胡氏杀虎,定调其足称“列女”典型。

北方士人王恽(1227—1304)在城破之后,跟随父亲经历北渡的艰辛。王恽父、祖皆在金朝为吏任官,王恽也把自己当做金朝遗士的一员,他和徐世隆相互呼应,作《烈妇胡氏传》,内容虽然简短,但部分细节详于《杀虎歌》。徐世隆和王恽都提到荆钗、柔懦等女性特质,用以对比英烈、壮毅等表现。

除了朝廷中著名士大夫的宣扬,地方士人也加入了传播故事的行列。四明人(今浙江宁波)任士林(1253—1309)也有一篇《烈妇胡氏传》。他提供了目前可见关于杀虎救夫事件最详细的记载。任士林并未如同徐世隆和王恽那样,视胡氏为“列女”候选人,他主要叹服于事件之奇。如果说徐世隆、王恽代表的是北方金代遗士的圈子,那任士林的关注则来自南宋士人群体,他关怀的重点和庙堂士人有明显的差别。

同一个故事,代表中央官僚的徐世隆、王恽着重为典为范的政治用途,任士林则强调战争、徭役的伤害,以及无畏虎暴背后的无奈。

二、当熊与杀虎

广州艺术博物院藏有一册《四烈妇图》,据称为元代佚名之作,画册中最早的题跋为明代。稽之史料,明人程敏政(1445—1499)自称曾《题沈廷美尚宝所藏四烈妇图》,并标注四则故事分别为:楚妃投水(战国)、冯媛当熊(汉)、凝妻断臂(五代)与平妻杀虎(元代)。

据元人记载,元代的胡氏杀虎图像版本似乎众多,不同作者的题记、题诗,都宣称见过杀虎图,左证创作杀虎图者不只一人,图像也肯定不只一幅。

胡氏的事迹一出场,就从众多贞节烈女中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列女呼声最高的候选人,文字显然难以满足当时叙事者的想象与流传欲望,朝廷与地方著名士人的讨论,诱发以图像重现情景的需要,图像则对故事的渲染与流传,更具力量。值得一提的是,此热潮显未延续至明清,目前未见后世有相关话本小说。这显示胡氏杀虎事件的话题性,仅在元代昙花一现,明、清以降的士人,对这样一位女性的故事兴趣索然。

有意思的是,这四个故事的主角,被选择并列的标准是什么?由谁来认定?观看的对象是哪些人?目前无法深究,但冯媛当熊与杀虎救夫是元代文字传述中最常见的模拟,显示女性/猛兽这样的组合,是标准之一,而夫/君则是“烈妇”展现“义”(royalism)的对象。冯媛当熊的事迹,唐宋以来少见士人谈论或刻意赞扬,甚至可以说是因为有胡氏杀虎故事在元代的流传,冯媛当熊成为一个类型对象,才得以再次取得关注。冯媛当熊的价值核心,本不在于夫妻之爱,而在于忠君之义,元人题写胡氏杀虎图,往往以冯媛当熊比拟,有意无意地转嫁了当熊事迹中的君臣纲常价值,救夫与救君所牵涉的“天性”与“伦常”,也不免重迭结合。

与王恽交情甚深的胡祗遹(1227—1295)曾为“救夫杀虎图”题诗。此诗将胡氏比为元代平民版的冯婕妤,一位不知书的野妇,在关键时刻能够展现对君父夫的义烈,他归功于本朝伦常风气之淳厚,所以像胡氏这样的“祥麟瑞凤”、元代“冯媛”的出现就有合理性。胡祗遹的诗,焦点不再惊讶于胡氏以弱质女子杀虎的奇异,而是诠释为“我朝人伦厚有余”,故而“当熊冯媛无时无”。

元人陈镒,有《题刘平妻杀虎图》诗,同样将冯媛与胡氏模拟,强调女性的柔弱与对猛兽的勇武,烘托“为义亡(忘)其身”之说。刘诜(1268—1350),他亦有《题刘平妻杀虎图》诗,但细节上出现了差异,和流传至今的杀虎图不太相符。故此,如非刘诜个人描写不精准,就是他所题者另有其图。从胡祗遹、陈镒和刘诜等南、北士人都曾题杀虎图,显见胡氏故事流传地域甚广。

由于长寿而经历元代大部分时间,晚年生活于明洪武朝的武进人(今江苏常州)谢应芳(1296—1392),工诗文。他提到有位名为胡石、字润卿的巡检,曾拿了一幅“胡妇杀虎图”向他索书,他题诗于后,画的内容正是至元七年滨州军士刘平往戍枣阳遇虎,妻胡氏逐虎杀之的故事。可见胡氏杀虎救夫的诗文图像流布的情况,从中央官僚到地方教官,从前金遗士到南宋文人,乃至巡检这样的基层捕盗官,都参与其中。谢应芳把冯媛、饶娥和胡烈妇古今三人,贯穿君、父、夫三种伦常关系,呼应胡祗遹等官员的意念,至此,百姓因应役面临的生死故事,在流传过程中,被诠释为政治祥瑞,冯媛当熊也因此在沉寂多年之后,伴随胡氏故事而起。

杨学文是辗转州县的基层官员。杨学文解释自己对此事的关注,是因徐世隆杀虎歌与“好事者”的图画流传,胡氏事迹受到广泛褒扬,纔有他的“锦上添花”。杨学文亲眼看过某一幅图像,他描述道“英英义胆鬼神惊,一刀儿手天为助,百灵呵斥虎自倾,不然何能与虎争,当熊委身差可拟”,以及“此图价可百倍高”。对胡氏的赞扬,离不开冯媛当熊的对比,几乎成为一种通则。

元代诗人张翥(1287—1368),他有《为古绍先题刘平妻胡氏杀虎图》,即有一幅杀虎图,聚焦在胡氏之胆识犹胜打虎男子,未见上升到伦理纲常的范围。

出身北方的元初词人张之翰(1243—1296)亦曾题《胡氏杀虎图》。证明张之翰也见过一幅杀虎图,认为胡氏是一位特殊型的“烈妇”,救夫者并不少见,能杀虎最为稀罕。

三、政治与猛虎

在众多传播杀虎救夫诗文图像的士人中,知名度最高的,影响力最广的,除了徐世隆之外,首推赵孟頫(1254—1322)。他自述此事“闻之中原贤士大夫”,即前述北方出身的士大夫群体,故而“慷慨作烈妇行以歌之”。

赵孟頫名满天下,其《烈妇行》自是推波助澜。比较明显的是藉此事传达对时政的婉转批判,不同于伦理纲常或国之祥瑞的阐释,赵孟頫之论不脱苛政猛于虎的旧说,但有别于人,在宣扬胡氏的义烈之余,更批评时政对百姓的苛虐。

元明之际的唐肃(1331—1374),在《题赵松雪烈妇行后》曰:“右《烈妇行》一首,吴兴赵文敏公所作,当时同赋者颇多,若杨公仲弘、徐公威卿、陈公众仲以下,或文或歌或近体,皆一一可观。可文敏此篇尤为絶倡,故能脍炙人口,久而益传也。”唐肃证明了赵孟頫《烈妇行》诗歌的影响深远,贯穿到明初,也提到元代多位著名士人都与赵孟頫以此相互唱和,这种情况势必引来士人圈的大量关注。唐肃的说法,证明胡烈妇事迹的流布,赵孟頫起着重要作用。赵孟頫传世作品中,《烈妇行》并不特别受后世关注,唐肃专门评论《烈妇行》,应意有所指。

刘将孙(1257—?),其《题渤海兵士刘平妻胡杀虎图》,视角不同。他说是因读到徐世隆的赋,纔关注这个故事,认同胡氏是位“奇妇人”,也确认这是一件真实而流传甚广的事件,但他认为足以引为劝戒的,应是“虎”,而非众人所言的胡氏之勇,他着眼于虎之死,感叹虎只见眼前之利,以致殒命于妇人之手,是“贪以忘身”。

吴师道(1283—1344)作《杀虎行》。胡烈妇的事迹在吴师道看来,不是祥瑞,也不是义烈,反倒是军兴征戍带来的人伦悲剧,是不忍卒睹的人祸。他的观点呼应的是赵孟頫、任士林等南宋遗士,批判这个事件凸显人民的安居乐业受到破坏。

可见围绕胡氏杀虎,论者絶大部分都认同这位奇女子之胆识、勇武与义烈,但在延伸的评论上,北方/南方、庙堂/地方等身份背景各异的士人,赋予杀虎故事的价值与意义不同。前者多以胡氏应为烈(列)女典型,强调政权的正面与义烈出现的相辅相成;后者则往往强调杀虎故事是苛政虐民的结果,甚至暗喻宋元易代的天意与人力。

入明之后,传颂近百年、图文满天下的杀虎救夫事件,最终成为《元史·列女》中约八十字左右的《胡烈妇》传。成为正史后,事件似乎失去了魅力,讨论空间不再多元。明清人对胡氏事迹的兴趣,本质已变。他们常隐去胡氏之姓,不知是否避讳敏感字眼。在清代有这种现象,容易理解,时人通常称刘平妻,甚至把胡烈妇改称刘烈妇。再者,他们也不那么关注故事的情节,或发扬胡氏的义烈不让须眉,主要是对已属珍品的元人画作有浓厚的兴趣,而画作恰好是以杀虎救夫为主题。

胡妇因杀虎救夫而脍炙于元代南、北士人之口,由于事迹流布于庙堂江湖之间,文图并茂,使其承载的叙事功能远比列女史传的内在意义与外在形式更加多元。众多士人对同一故事,会因个人学养背景与政治位置,表现不同的关怀点,这也是胡烈妇故事流传过程中的意义,大致可归纳为三种方向,像是徐世隆、王恽等出身北方、仕宦经历较为接近庙堂者,强调能出现胡氏这样的奇女子,象征国朝的祥瑞,应当成为列女典范。第二种则是把胡氏杀虎和冯媛当熊并列,强调为君、为夫之义烈,上升到伦理纲常的价值观,通常以地方人士为主,尤其是江南地区的士人,像谢应芳,更特意添加饶娥杀蛟,以完整论述女性为君、父、夫的奉献。第三种则是偏离道德、伦常层面,而强调百姓受军兴、戍役之害,纔会有杀虎之事,透过曲折的方式,批判时政对民众的压迫,属于苛政猛于虎的论述路线。最终当故事成为正史之后,这些讨论空间也就随之消散。

 

文章摘自《文史》2022年第2辑,原文约14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