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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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史的“现代”所在:“生命记忆史”的提出及其若干思考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4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4-03-22 浏览次数:

作者郭辉,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历史记忆与社会意识研究中心。

一、“生命记忆史”的提出

近年有学者提出“生命史学”概念,其要义是“关注生命”。“生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史学研究应以“人”为中心。自20世纪80年代记忆史进入中国史学界以后,相关实证研究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记忆的原初理解,即人的记忆,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学术研究加深,诸如文化记忆、公共记忆、社会记忆、记忆空间等新词应运而生,似与“人”逐渐游离。这些记忆本质上均应有“人”,才能显得鲜活并且生动。记忆史似可与生命史学勾联而成“生命记忆史”。

“生命记忆史”并非强调诸多记忆史研究中应该有“人”,而是一种专门的记忆指向,即生命记忆的实现与实践,每个人作为活生生的生命个体,理应受到尊重,皆有留下生命记忆的权利与价值。“生命记忆史”强调“人的记忆”,其主体是生命个体,换言之即“人”。中国历史关于人的书写从未缺席,《史记》中的本纪、世家、列传等,皆以人物为中心,但其所谓的人多为帝王将相,且属于被书写的对象,而非书写者,故传统史学体系下,“人的历史”或是重要内容,尤其是近现代中国,更以提倡书写普通人的历史为要。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指出“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其个人指英雄,而群体指普通人组成的社会群体,故要求注意普通大众的历史。无论如何,这些观点尚停留于改变书写对象,书写者依然是历史学者或知识精英,换言之,仍未触及谁最有资格书写“生命记忆史”的根本问题。20世纪70年代,英国伦敦东区下层民众发起的哈克尼人民自传组织,或能提供某些启示。他们主张社会民众直接参与口述史写作,使普通民众相信自己不仅可以利用该方法确立历史,也让他们相信自己有撰史能力,印证了“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史学已非史学家专利。这从根本上颠覆了史学研究的归属权问题。

“生命记忆史”的客体是个人的生命认知、体验与表达。从宽泛意义而言,所有历史书写皆可归于记忆范畴。当然,“生命记忆史”的书写并非只有自己才能完成,但对生命的认知、体验与表达的确只有自身才最具资格。或许当前流行的心态史学值得关注。

二、“生命记忆史”的实现途径

“生命记忆史”从本质上是记忆实践而非记忆研究,换言之,记忆实践不仅是“生命记忆史”的起点,亦是其内核。“生命记忆史”要求个人应留下记忆,能够关注到其生命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口述史为“生命记忆史”的实现提供了可能的途径。

口述与记忆之间的关系毋庸置疑,也是天然联盟,不存在没有记忆的口述。记忆为口述史的核心,而口述史的目的是收集记忆,体现出口述史的温情维度。某种程度上,历史往往以冷冰冰的面目出现,若掺杂太多情感、立场、情绪、态度,则难称“历史”。口述史是为数不多的使史学工作者还能与普通民众沟通交流的渠道。口述史通过记录访谈的形式收集他者记忆,该过程正是一场“心灵对话之旅”,使生命记忆得以保留。

当然,到底有多少人能真切感受口述史的魅力,该问题显然难以回答。毕竟现今从事口述史研究者,因各自目的与出发点有异,存在将之异化的嫌疑,本属知性温情之物变成了功利被迫之途。口述采访过程中,只有用心聆听感受正在口述的受访者,与之实现真正的心灵对话,才能达到口述的目的。若心不在焉,那就难以保证真正感受“口述”。现实中的口述采访,仅仅为了实现某些“目的”,难以让人产生温情之感。或许不应过分苛求口述史的理想状态,毕竟还有太多仍处于进程之中,无暇顾及原本的优雅和温情。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口述史对于“生命记忆史”的意义,则不得不从口述史的属性说起。

口述史具有生命属性。口述史的开展有赖于活生生的生命个体,难免予人“私属”之感,某种程度上表达的仅是个人记忆。诸多研究者也纷纷凸显口述史的如此特性,留下个人属性的深刻烙印。“温情”或许是人文社会科学理应追寻的终极目标与意义之一,如何解决人活着的意义问题,如何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处理人与人的交往,如何对待生与死的到来等,都牵涉“人何以为人”的终极命题。人类历史上不乏饱含智慧的答案,但也有不少随生命消逝而灰飞烟灭。口述史的理想追求是成为人类智慧的集合体,让每个人都能留下其“口述资料”,形成“人类个体记忆库”,让“生命记忆”的温情发挥至效。

口述史具有社会属性。口述史的社会属性,与生命属性并不对立。生命属性虽强调口述者的个体生命体验与个人记忆,但生命只有在社会中才能体现其价值和意义。个人口述并非空穴来风,所讲述的人生与故事均被置于社会或群体中才能获得意义,而个人生平口述史即“生命记忆史”的实践,本身即有语言、风俗、道德、认知、观感等迥异于动物属性的内容,此皆社会性的表现。

口述史具有实践属性。从口述史的概念或定义出发,实践属性指口述必须进行“记录访谈”,意味着应该有某种“行动”,而非仅仅停留于思考。口述史要求研究者踏踏实实地行动,往往还要求能说会道,与受访者保持良好互动和关系,留下不错印象,才能使之“敞开胸怀”畅所欲言。实践属性还指口述史讲究技巧训练与规范化操作。

口述是个体生命记忆的诠释,但口述史落脚于社会层面,不仅口述唤醒的记忆源于社会,且口述史是一项社会实践工作。概言之,口述史尤其是个人生平口述史是个人生命记忆的社会实践,这恰恰是“生命记忆史”的实现。

三、“生命记忆史”的出路

个体生命记忆的脆弱不言而喻,口述作为个人生命记忆的表达,时刻面临被遗忘、移植、筛选等挑战。口述史固然要求唤起受访者回忆,使记忆更连贯,似乎也可以让历史更清晰。但真正具有贡献意义的是,要解决“我们应该记住什么,我们可以忘记什么,我们必须忘记什么”,弄清楚这些问题对于口述史更具价值。就目前而言,口述史的重要目的在于保存记忆,尤其是某些受访者或出于某些原因导致选择性记忆,或对某些事件出现遗忘,这时采访者往往会选择“刺激”或“交心”以求能获取记忆。我们应该质问,这些记忆是属于受访者?或仅为采访者内心所需?采访者为了能收获自己所需要的记忆而有不择手段的权利?得到的生命记忆或许本即受访者内心预设,仅为求得印证而已。

当我们重视个体生命记忆时,有没有思考过受访者与遗忘的关系,那些或许经历万般痛苦的口述受访者,当他不愿意回忆,或因过于痛苦而选择性遗忘时,是否应该受到尊重?这些牵扯记忆的道德问题,也正是当今口述史面临的重要挑战。有些个体生命记忆可能消失,且有其消失的理由与正当性,这时候口述的正义感何在?不能仅仅是为了保存个人生命记忆这个理由。换言之,个体生命有忘记的权利,但是没有记住的义务。虽然全体人类记忆工程具有理想上的完美,但记忆遭遇遗忘、筛选等均属常态,也不可能留存纯粹的没有任何遗忘与筛选的记忆。在该意义上,口述也面临如何处置与对待个体生命记忆的挑战。

口述史在书写过程中还面临其他挑战,如口述记忆的竞争。个体生命记忆固然重要,但也存在一些相当明显的竞争可能。个人在事件中的立场、地位,个人的知识背景、成长环境以及诸多因素皆可能使不同个人的记忆存在竞争。这可归纳为“权力”影响记忆,此处指泛化的权力。当面对竞争时,应遵循怎样的原则以辨别真伪?甚至也有人会质疑,记忆果真有真伪之别?其实,这里涉及的是遗忘与“谎言”应被如何对待的问题。遗忘的问题前面已有所回答。口述史中的谎言应被如何处理,这在口述史研究中可被当作一门单独的学问,乃至成为一个“学科”,涉及心理、社会、政治等诸多领域的问题。常言道,“谎言也是真相”,这或许是口述史研究中如何对待谎言的最佳答案,但同时也可以说这句话是简化乃至敷衍。谎言的产生应该追寻其背后的生成机制,即权力如何影响谎言。

本身充满温度的口述史在这些挑战面前易乱阵脚,从而引发“何去何从”的追问。个体生命记忆实践与谎言虚假信息的矛盾难以调和,但真实性追寻的难度或困境并不能给口述史不作为提供任何借口。口述史更应迎难而上,尽可能地保存个体生命记忆以提供其力所能及的人类智慧。

人类记忆的保存使口述史的意义、性质、功能和价值得以凸显。口述史的生存之道,即起到传承记忆的作用。从实质而言,口述史即采访者对受访者个人记忆的挖掘和记录,离开记忆谈口述史难免造成空泛。从该意义上而言,口述史属于个体生命记忆的实践,但若仅停留于此,则在人类记忆库建成之前,随时皆有被抹杀的可能。更何况,人类记忆库除技术层面的难题外,将面临更多伦理方面的困境,突破与处理之难,层层“权力”的牵扯更是将那些原本已形成且愿意公开的个人生命记忆化为灰烬。如今口述史要解决的最为迫切的问题,并非深度挖掘那些尚未被人知晓的个体生命记忆,而是如何保存已经获取的个人口述,使之得到传承。

口述史中有属于个人生命记忆实践的部分,而文化记忆目前作为相当流行的记忆理论,其面向为这部分个人生命记忆的保存与未来提供了相当启发。作为个体生命记忆实践的口述史,在走向建构文化记忆的道路上尚有不少荆棘,但这也正是未来口述史的生存之道。文化记忆虽然也有被抹杀、篡改的可能,但相较之下却更利于保存与传递,也更能体现其价值和意义。

“生命记忆史”的原初形态属个体生命记忆实践,但这些记忆稍纵即逝,只有文化记忆才能稳定个体生命记忆。个体记忆对于自身而言相当重要,是自己身份的建构基础。因此,口述史操作作为主动措施,在唤醒个体生命记忆方面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口述史的本意即要求唤醒被采访者的记忆,但是这些个体生命记忆存在碎片化、流动性等特点,也不连贯。

个体生命记忆作为口述史研究成果,若非将之转换成“文化记忆”,只能停留于被束缚的过去。个体生命记忆应有明确目的和指向,或存于图书馆或档案馆,或用于教学或博物馆展示,或呈现于戏剧表演或互动视频。但不管如何,这些皆属“公开展示”,亦即将用于社会实践。所以,那些随意或暗中的录音,那些窃听或私人录音日记,那些没有访谈者与受访者对话的录音,皆不能归于口述史范畴。

文化记忆需要物质载体,具有跨代性特点,若非意外能无限延续,文化记忆化即将短暂之物转化成永久之物。文化记忆的获取往往属于象征与符号性,且其个体记忆在其中的作用亦不容忽视,没有个体记忆的展示很难有文化记忆的丰富。个体生命记忆只有文化记忆化,才能得到长期保存,才能产生积极意义。口述史在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使个体生命记忆得以表达和公布,但是否能成为文化记忆,则需要正规化操作与事后恰当处置。

口述史有一套完整的规范的操作程序,只有严格遵循,才能使个体生命记忆得到尊重,实现其价值,赢得其地位。这些在口述史学科内有较多讨论,包括如何进行个人口述、如何进行问题设置、如何处理谎言问题等,均影响到个体生命记忆能否有效成为文化记忆。故活生生的记忆通过口述采访者的操作,有望得到妥善保存,从全人类生命记忆而言,使之皆成为“文化记忆”显然不太可能,但就某些具体个人而言,则有望通过个人生平口述,使其记忆获得永久性保存机会。文化记忆应该是个体生命记忆的最佳归宿,其实现却面临重重挑战。

“生命记忆史”提出的最大价值和意义在于,每个人都是活生生的生命个体,都应该得到尊重,皆有留下记忆的义务和权利。因此,个体生命都应该通过口述史留下属于个人的生命记忆,并通过文化记忆化得到永久保存的机会。如此才是人在现代社会中主体性的凸显,展现个体价值,亦是现代社会的温情所在,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之道。

 

摘自《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23年第6期,原文约6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