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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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郡地方势力与梁陈之际的王朝重构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4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4-03-22 浏览次数:

作者李磊,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摘要】地方势力与王朝统治互相支持,是南朝时期吴郡地方政治的特点。侯景之乱中,吴郡地方势力先是积极援助朝廷,之后又为维护地方利益而起兵,但在失去王朝体制支撑的情况下,其军事化路线并不成功。代表吴郡士族参与梁陈易代的名士群体与建康的门阀社会或萧梁末期的江陵朝廷关系密切。梁陈之际,吴郡地方势力归附于在三吴地区建立政治根基的陈蒨。天嘉二年始,陈朝形成以宗王出镇吴郡的惯例,吴郡地方势力占据着郡掾属的职位,出任宗王将军府、王府僚佐,实现了从地方到朝廷的流动。陈朝虽因南川豪强而兴,但当建都建康并以三吴为统治核心区时,政权形态则趋同于晋宋齐梁。在这一过程中,三吴与建康之间的结构性关系起到了促成作用。

南朝承袭东晋的政治地理,以建康所在的宁镇丘陵及邻近的太湖平原、宁绍平原为核心区。其中,位于太湖平原的吴郡、吴兴郡与位于宁绍平原的会稽郡尤为重要,是南朝军国之用的来源地。它们虽被统称三吴,但情况又各自有别。较之稍晚开发的吴兴郡及侨郡势力强大的会稽郡,吴郡不仅在经济上最为发达,而且本郡士族也是东晋南朝统治的重要支撑力量。正因如此,当侯景之乱爆发后,吴郡地方势力仍以恢复王朝统治为诉求,这与巴蜀、荆湘、南川、交广等地势力寻求割据不同。陈霸先主政后,建康朝廷与三吴地区间的结构性关系得以重构,成为新王朝创建的政治地理基础。地方势力与王朝统治间的相互依赖,不仅塑造了吴郡独特的政治角色,而且对于京畿的重建及南方的统一均至关重要。

一、三吴地区的军政特点与梁末吴郡动向

三吴地区对于南朝统治具有重要意义。从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开始,南朝财政陷入了长期匮乏状况,建康朝廷的军国之用由三吴地区承担份额日渐增多。除了在财政上依赖三吴,建康朝廷的禁军兵源也主要来自该地区。这些情况一直延续到梁陈之际仍未有根本的改变。正因如此,南朝十分重视对三吴地区郡守的选任。这在梁陈之际的吴郡地方政治中有鲜明的体现。

太清二年(548年)侯景之乱爆发,建康被围,时任吴郡太守的袁君正积极援助建康,反映了吴郡地方与建康朝廷之间的紧密联系。袁君正出身汉魏六朝第一流高门陈郡袁氏。他出任吴郡太守,乃是遵循高门士族的仕宦惯例。萧纲以陈郡袁氏为关系纽带,将吴郡当作保卫建康的兵源地,当是得到吴郡地方势力支持的缘故。在梁陈之际的吴郡,最有影响力的是陆氏家族,其代表人物陆襄时领扬州大中正,落籍扬州的侨、吴士族起家入仕均由其掌管。陆襄为萧统东宫旧人,与萧纲的关系并不密切,但是他对萧纲募兵吴中持支持态度,可见吴郡势力拥护建康朝廷的基本立场。

建康沦陷后,吴郡地方势力中的朝廷因素迅速消失,转以维护地方利益为立场。在建康朝廷瓦解、各地割据之势形成之时,吴郡士族主张投降侯景,是在复制太平时期的历史经验,即以依赖强权的方式来维系本地利益。然而,侯景政权对吴郡采取的是掠夺性政策。吴郡士族维护地方利益的意图未能实现,不得不转为相抗的立场。

吴郡的起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太清三年(549年)六月郡人陆缉、戴文举等起兵万余人,推举前淮南太守文成侯萧宁为主,被侯景所属将领击退;第二阶段是大宝元年(550年)四月文成侯萧宁于吴郡西乡起兵,随后被侯景厢公孟振、侯子荣击破。这两次举兵均为陆氏所支持。陆氏从力图投降到奋而起义的转变,恐怕是因家产在侯景“破掠吴中”的行径下未能保全。第一次举兵,陆襄行郡事,陆映公领军。第二次举兵地点吴县西乡为陆襄一系的势力范围。西乡起兵失败后,陆襄等人仍保有地方势力,并延续反抗侯景的立场。

陆襄的抵抗影响了时任吴兴太守的张嵊。张嵊出身吴郡张氏,与吴郡乡里关系密切。建康陷落后,张嵊举兵相抗侯景,是受到了家庭与朝廷之间密切关系的影响。陆丘公为陆襄兄陆完之子,与陆映公同辈。他与张嵊联络,虽是奉邵陵王萧纶之命,但更是代表了陆襄的态度。

吴郡士族中与陆、张齐名的吴郡顾氏亦在侯景之乱中起兵。侯景之乱促成了吴郡的军事化,但吴郡士族有意识地将其军事化置于建康朝廷的旗号之下。基于萧宁所具有的宗室身份以及所秉持的抵抗态度,他成为地方势力拉拢的对象。从陆、张、顾氏的举动可知,吴郡士族意以匡复建康朝廷为旗号来维系其地方利益。正因如此,他们遭到了侯景针锋相对的军事压制,势力被严重削弱,以至于既未能恢复萧梁统治,亦未能维护吴郡的地方利益。从太清三年三月至大宝三年三月,吴郡被侯景统治三年之久,尤其是钱塘以北的诸县基本被侯景稳固地统治。大宝三年侯景败亡之际,东阳郡、钱塘县皆叛,而侯景却在吴郡治下的吴县、嘉兴范围内平安往返两次,并未遭到当地势力阻击。吴郡地方势力在这一重要政治转折时刻的缺席,反映了他们实力的衰弱。

二、梁陈之际吴郡势力的分化与仕途之别

自太清三年侯景之乱至太平二年(557年)梁陈禅让,吴郡先后处于侯景、张彪、王僧辩、裴忌的控制之下。他们虽然政治立场有别、统治政策不同,但对于吴郡而言,均属于外来军事势力。本土势力未能主导吴郡命运的原因,除了陆、张、顾氏等高门遭到削弱,还与吴郡豪强的分化有关。

吴郡豪强在高门统治薄弱的地区具有乡里动员能力。侯景之乱促成了吴郡各县地方势力的军事化,但这些势力未能得到整合。即便在吴县之内,陆氏亦未能完成对本县势力的整合。侯景击破分散的吴郡地方势力之后,迅速调整了吴郡原来的政区。分割政区的目的在于促使吴郡本土势力的分化。侯景败亡后,吴郡地方势力仍然未能有效凝结,并被各种外来势力所收编。在统治吴郡的外来势力中,除裴氏外,其他势力先后站在了反对陈霸先的立场上。这直接影响了陈霸先的吴郡政策。

梁陈易代之际,为了获得门阀对禅让的支持,陈霸先着意选用侨、吴士族。所用吴郡士族皆为与京城社会关系密切者。他们虽以吴郡为郡望,但地方色彩淡薄。被选作陆氏代表的是与陆襄同宗同辈的陆缮。西魏破江陵后,陆缮投奔陈霸先,并在陈朝建立之际位居侍中。相较于陆襄以吴郡故里为社会根基,陆缮一支主要在建康发展,自祖父陆慧晓以降三代人均为名士,这是陈霸先选择他们作为吴郡陆氏代表的缘由所在。

吴郡张氏的情况与陆氏相似。被陈霸先选作张氏代表的是张种,张种并未参与梁末的政治纷争。与陆缮、张种等以建康士林为根基的吴郡名士相比,代表本土势力的吴郡人物则不被重视。

梁陈禅让之际,典选的袁枢是吴郡太守袁君正之子。袁枢虽长期典掌选举,但他仅为政策的执行者。袁枢、袁宪兄弟在侯景之乱中因父丧滞留吴郡,或与陆襄一系有所往来。陆玠为陆晏子(陆襄侄)之子,袁枢向陈文帝陈蒨引荐陆玠,乃是袁君正与陆襄合作关系的延续。

除陆玠外,陆襄侄孙陆琼(陆云公之子)、陆琰(陆令公之子)、陆瑜(陆令公之子)、陆琛(陆丘公之子)的出仕,也都与陈文帝有关。

综上可知,梁陈之际依靠乡里组建军事势力的吴郡士族并未受到陈霸先的重视,而依靠士林清誉与建康朝廷或江陵朝廷关系密切的陆、张高门则受到青睐而位居高位。究其原因,乃是因吴郡军事势力在侯景之乱中溃败,其领导人物亦未能与陈霸先建立联系。尽管如此,吴郡士族在乡里的社会势力仍然存续,这是他们受到陈文帝陈蒨拉拢的缘由所在。吴郡地方政治与建康朝廷王朝统治之间的协同关系在陈文帝时期得到恢复。

三、陈朝的吴郡统治政策与宗王出镇惯例的形成

永定三年(559年)六月陈蒨即位后,并未复行由高门士族出任吴郡太守的南朝旧例,而是以安陆人徐度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镇东将军、吴郡太守。徐度既非吴郡之人,气类与士族也不相通。陈文帝以徐度为吴郡太守,仍旧是依靠军事势力来控制吴郡。天嘉元年(560年)郢州刺史孙瑒“举州内附”。孙瑒为吴郡吴县士族,并未经历吴郡的动荡,他在侯景之乱爆发前便随萧梁邵陵王出镇郢州。陈文帝以孙瑒为吴郡太守,将陈朝的皇权权威植根于吴郡地方政治之中。

天嘉二年十二月辛巳,孙瑒由吴郡太守转任中护军,陈文帝第三子鄱阳王陈伯山接任吴郡太守,任职至天嘉六年十二月戊午。陈文帝在位之际,多数时间是由陈伯山任职吴郡太守。这反映了吴郡政治地位的上升。陈伯山的继任者是晋安王陈伯恭。

为出镇吴郡的宗王“置佐史”,始于陈伯山之时。“置佐史”包括选任本郡人物出任军府、王府掾属。宗王出镇吴郡,陆襄侄孙亦在僚佐之列。永阳王陈伯智亦曾任吴郡太守。参考陆玠为吴郡太守长沙王友之例,陆瑜为永阳王文学,很可能在其吴郡太守任上。

陈文帝选顾越为陈伯山谘议参军、陈宣帝以陆玠为长沙王友,均是表达礼敬吴郡乡贤之意,着眼点在于争取吴郡士族对王朝地方统治予以支持。从“宗人陆荣为郡五官掾”的情况来看,吴郡陆氏仍在本郡占据掾属之职,故而曾任太守的鄱阳王、晋安王与时任太守的永阳王皆有征辟陆庆之举。永阳王将陆庆比作西汉时以抗志著称的严君平与郑子真,表明出镇吴郡的宗王承认陆氏具有与之抗礼的资格,当然是基于陆氏的地方影响力。

从陈文帝天嘉二年至陈宣帝太建年间,陈朝形成了由宗王出镇吴郡的惯例。随着建康朝廷与吴郡地方之间结构关系的形成,吴郡成为陈朝的统治核心区。

祯明元年(5 87年)冬十一月,陈后主割扬州吴郡置吴州,又割钱塘县为郡,属吴州。有学者认为吴州辖境除原吴郡外,还包括吴兴郡。即便吴州的设置有吴兴作为帝乡的缘故,但主要还是吴郡地位上升及功能扩增的结果。萧瓛被委任为安东将军、吴州刺史的时间在吴州设置的次日(丙子),可知吴州之设是为了提高吴郡的行政级别,以安置投奔陈朝的萧瓛及其部众。以吴州为安置降人的处所,正反映了陈朝在该地统治的稳固性。

四、江南地方政治的特点及在南朝王朝统治中的作用

南朝时期江南地方政治的特点是本郡社会势力与王朝统治互相配合,这既保障了三吴士族的地方利益,也维护了王朝统治基础。与吴兴郡、会稽郡相比,吴郡距离建康更近,区位优势明显,是最早得到开发的江南地区。孙吴、东晋之时,顾、陆、朱、张四姓已成为三吴士族代表。南朝时,吴县之外的吴郡属县也得到发展,地方势力随之而起。吴郡士族的地方控制与王朝统治的相互作用,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地方政治。总体而言,吴郡地方政治虽然以维护本土利益为首要考虑,但由于本郡士族参与了建康朝廷的顶层政治资源分配,是王朝统治的受益者,因而无法将地方利益与王朝统治对立起来。吴郡地方势力不仅不以割据为诉求,而且还将王朝统治视作维护地方利益的有利因素,这一特点在梁陈之际的政局中表现明显。

侯景之乱发生后,萧梁王朝瓦解,在失去王朝体制支持的情况下,吴郡地方势力遭到削弱,不仅未能维护本地利益,还丧失了在梁陈易代中深度介入的政治资格。待陈朝建立了宗王出镇吴郡的统治模式后,吴郡势力便因再次内嵌于王朝结构而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吴郡地方势力在梁陈政局中的兴衰,充分表明了他们对王朝体制的依赖。

从更广泛的地域视野来看,吴郡与其他地域的政治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侯景之乱中,各地势力多以割据为政治诉求,唯有吴郡等江南势力仍追求在建康朝廷的框架内维护地方利益。这种区别是南朝地方统治的政策差异造成的。南朝的统治模式是依托当地士族、豪强进行社会控制,但地方势力的发展却是不均衡的。如果王朝的权势分配顺应了地方社会的变化,地方势力便会成为王朝统治的支撑力量,反之则成为破坏力量。侯景之乱中,萧梁地方统治的瓦解其实是建康朝廷的权势分配未能满足地方势力要求的结果。吴郡等江南地方势力之所以秉持维护建康朝廷的立场,缘于他们在现有体制下既享有地方权势,又参与建康朝廷层面的王朝治理。在南朝后期的历史进程中,以吴郡为代表的三吴势力不是变革者,而是体制的维护者。吴郡等三吴地区维护建康朝廷的趋向,及其在南朝政治地理中所处的核心地位,推动了陈朝政权性质的演变。南朝历代多以建康为都,以宁镇丘陵、太湖平原及宁绍平原为其核心区。在政权更迭之际,主政建康者常会占据京口以作军镇,控制三吴地区以作财赋来源地。陈霸先建造陈朝,亦遵循这一政治地理结构。陈霸先势力的崛起有赖于南川豪强的支持,但当其建都建康并以三吴为核心区后,政权形态便随之向此前的王朝靠拢,而与初兴之时的豪强政权区分开来。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三吴地区与建康之间的结构性政治关系起到了关键作用。

 

摘自《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原文约16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