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勇进,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军户是明代卫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作为军户家族,明初,宋氏先祖通过建立军功从旗军进入到世袭武官行列,至成化十九年(1483)擢升洮州卫指挥佥事而成为当地的顶级军户家族,并以嫡子继承制承袭世职直至明末。被宋氏后人纳入家谱的“武职世次”应是其家族武职袭替记录的手抄副本,即《武职选簿》缺载的《洮州卫选簿》的组成部分。明清易代,宋氏因武职停袭而转型走上读书修文之路,数百年间产生过生员、士绅、贡生与举人等人物,并与当地其他文化世家联系密切,转变成为区域文化精英家族,家族中重要人物更是被塑造为“城隍神”,到光绪年间地方官员编修志书时将其家谱的“武职世次”和“宋城隍”传说故事尽收其中。审视其书写逻辑,家谱的主体部分作为一种文本,经历了从官府档案到民间文献,再由民间家族事迹的书写回归到官方书写体系的转变,而这种民间私人文献与地方口头历史最终通过志书文本得以形塑,使宋氏的家族史在更大范围内客体化,成为区域内的社会共识与公共知识,影响了区域历史记忆与社会记忆的形成。
军户是明代卫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明初,宋氏先祖通过建立军功从旗军进入到世袭武官行列。明清易代,宋氏因武职停袭而转型走上读书修文之路。审视其书写逻辑,家谱的主体部分作为一种文本,成为区域内的社会共识与公共知识,影响了区域历史记忆与社会记忆的形成。
一、宋氏家族的武职袭替
洪武四年,明廷设立洮州军民千户所,初创规制。随着佥妻政策的实施,大批迁入的军事性移民逐渐形成数量众多的军户家族。明初在洮州卫所授武职世官数量较为庞大,宋氏家族即为其中重要的一员,然经年历久,《宋氏家簿》是为数不多的珍贵遗存。
顾颉刚指出洮州家谱与明初世袭武官军户之间的内在关联。顾颉刚对偏居西北的洮州能拥有如此数量可观的家谱文献深感意外,也足见其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武职选簿》作为武选时审查承袭者资格的重要依据,和武选后记录承袭武官姓名、身份、袭替时间与职衔等基本情况的登记簿,选簿对卫所世袭武官从立功始祖以来历辈承袭武职的家族经历有详细记录。这些留存的资料也使我们得以管窥明代洮州卫武官世袭的一般情况。
明初规定,卫所武官袭职时要比试武艺。从宋氏武职的传承来看,其承袭过程非常有序,严格执行了嫡子继承制。即使时至明末,中央仍在不断重申世职的承袭之制,认为由嫡子继承,于国家层面可以有效防止冒袭、节省财政开支,对世官家庭而言也能弓冶家声、教化子弟。
《宋氏家簿》功能在于记录合法的世袭武职的继承人,着意于以武职世系论证其传承的合法性,政治意味浓厚。于宋氏而言,《宋氏家簿》是职衔传袭的历史。同时,武职承袭世次对每一辈武职承袭者的军功事迹做了重点记载,毕竟作为卫所武官,能在战场上有所斩获、立有战功,是保证其家族世职正常承袭与功次赏罚,甚至是武职升降调迁的重要凭借。
武职承袭世次的记录文本,一方面宋氏后人可以利用这些文本理清家族的源流及祖先以往的事迹,由此再现其家族在明代所拥有的辉煌历史与显赫地位。同时,亦是烛照家族集体记忆的载体和向外人展示他们是地方上层人物的身份证明,也成为整合宗族力量与实现敬宗收族,凝聚宗族成为一个共同体的重要手段,发挥着组织宗族祭祀、整合宗族支派的作用。
二、宋氏家族的身份变迁
按照明代卫所武职袭替的规定,多数情况下由嫡子袭替武职,这就意味着其他叔伯子侄等辈具有潜在承袭资格的舍人只能另谋出路。按照军户规制,其家族中的舍余仍有帮贴军装、继补军役之责,也需要承担卫所衙门的杂役。
进入清朝,卫所归并州县成为清前期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这种时势变迁对前朝世袭军户家族所产生的冲击,使得他们占优势的家族地位与社会身份发生变化。现存的有限材料更多地表明,宋氏一族在入清以后走上了一条读书兴家的道路。宋茂奇为明末清初宋氏后裔,其对家族在清代走上读书修文之路起到了引领、垂范与推动的重要作用。
《宋氏家簿》还记载,乾隆五十八年(1793)十一月,宋氏家族在主祭官乡饮耆宾宋安的带领下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合祭祖先的仪式活动。“乡饮耆宾”选拔程序较为严格,必须经由官方逐级推荐确认。通过他们的宣扬,政策更能得到民众的理解而顺利执行,从而巩固基层的统治。作为宋氏族长的宋安当属于地方上的“乡望”,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与社会影响。
至光绪年间,宋氏家族中又涌现出两位杰出的人物。宋之佐是名副其实的地方社会文化精英。宋之征是洮州当地颇具才识、经历丰富以及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的文化名人。宋之佐和宋之征还对当地的文化教育贡献颇多。清末时兄弟二人积极介入地方社会建设,为地方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宋氏家族与当地其他文化家族也有密切交往。
自明末清初的宋茂奇开始,宋氏家族已逐渐走上读书修文之路,并通过地域、师生等关系构成一个地方文化精英的社会网络。在由明入清的数百年间,宋氏家族的社会身份发生了较大的变迁,由以武为主的顶级世袭武官家族转变成为以文为主的地方文化精英家族。
三、地方志的文本形塑
明代显赫于洮州的顶级世袭武官家族,宋氏家族的相关事迹在地方志书中也有所反映。据考,明代时洮州曾纂修过几部官、私方志,但均已亡佚。现存清修志书共三部,分别是康熙本、乾隆本《洮州卫志》和光绪本《洮州厅志》。其中,编纂于光绪三十三(1907)年的《洮州厅志》,向以体例完备、门类齐全著称。
经过比对,与《宋氏家簿》所载承袭世次的叙述结构完全一致,不过其并非全文转录,内容要简略许多,只是保留了承袭者的名讳与承袭时间,于宋氏家族最为看重的历代武功事迹则着墨很少。且在誊录过程中也有个别舛误。
明初洮州卫城已有城隍神,被纳入官方正祀。清沿明制,通过推动城隍信仰,加强对民众的思想道德教化。成为当地城隍须具备三个要素:一是勤政为民,有功于地方社会;二是刚直不阿,公正廉洁;三是积善行孝,扶弱济贫。《行述》是关于宋茂奇死后成神时间最近的记载。该神话叙事最初在宋茂奇临终时已有所显现,随后开始突破家族内部而向外传播,并经过守城士卒的目睹渲染,最后得到本地官员的认证,终“令本族绘图写真,供于宋氏之堂”。很可能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其仅仅限于以宋氏为代表的明代军户后裔群体和部分汉人族群社会,而关键的转折点则发生在光绪本《洮州厅志》的编纂。
光绪三十三(1907)年,编纂完成《洮州厅志》。在编修过程中,宋氏家族事迹——《宋氏家簿》的主要内容被全部编入志书当中,这对宋氏而言,所带来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洮州厅志》是以官方权威写定的地方文献,其将宋氏的私人文献与口头的家族历史最终转化成为书面的地方历史。这种书写的文字描绘记录了宋氏家族在地方社会中的地位,也赋予其一种合法性,通过地方民众的阅读而在更大范围内传播,最终形成区域内的一种社会共识与公共知识。
宋氏家族起自徐州,落籍洮州,于成化年间并以嫡子继承制承袭世职直至明朝末期。明清鼎革,宋氏世职就此停袭。宋氏经历了从卫所世袭武官军户家族到区域文化精英家族的身份转型。清末地方官员编修志书,将其家谱的“武职世次”和“宋城隍”传说故事尽收其中。宋氏的家族史在更大范围内客体化,成为区域内的社会共识与公共知识,其背后所隐含的则是地方文化精英对话语权力角逐与地方文化构建的痕迹。
文章摘自《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原文约1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