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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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性”武器:敌后抗日根据地手榴弹的制造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5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5-10-15 浏览次数:

【作者】陈钊,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全民族抗战爆发后,中共历经四年多的探索,确定兵工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大量生产手榴弹、地雷等“群众性”武器。随后,中共广泛发动群众,建立与军区、军分区、县三级武装力量体系相匹配的手榴弹三级制造体系,并以后两级为重点,发动民间能工巧匠加入制造队伍,实行“群众性”武器群众造。与此同时,根据地各级兵工厂简化工艺流程,想方设法就地取材,使手榴弹的制造本地化。手榴弹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符号,其制造和使用是人民战争理论的具象化。

【关键词】抗日战争;手榴弹;兵器工业;根据地;

中共从斗争实践中发现,手榴弹等“群众性”武器在敌后抗战中最为称手,将其普遍制造和广泛使用视为根据地存亡的关键。然而,对于这样一种重要的武器装备,学界研究得似乎还不够充分。21世纪以来,根据地兵器工业史日益受到研究者重视,尤其是有关全民族抗战时期根据地兵工的研究,相关研究将兵工置于中共革命史的脉络中加以论述,着力探讨武器装备与军事斗争、中共革命的关系,比本世纪初的研究前进了一大步。在此基础上,聚焦全民族抗战时期根据地的手榴弹制造,兼及使用问题,或许能够通过这个小切口一窥中共坚持敌后抗战的图景。

成为“群众性”武器

手榴弹从发明之日起,一直是步兵常规武器的补充,而非主要武器;但在中共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在游击战上升为决定敌后抗战胜败的战略的背景下,却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群众性”武器。八路军挺进山西抗日前线前后,武器配置还是以各类枪为主,手榴弹相对较少。中共中央最初对兵工生产的规划是服务运动战,以造枪为主。但随着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作战方针的确立和实施,无论是前线将领还是后方统帅,都开始注意到手榴弹的重要性。不过,手榴弹制造虽被专门强调,一线的高级将领却仍以造枪为第一要务。抗战初期的内外环境为根据地大规模自制枪械提供了基本条件,国共关系相对平稳,中共可在西安、重庆公开采购兵工所需设备、材料,因此各大根据地相继设立造枪厂。

在枪的生产更受重视且发展势头良好的情况下,手榴弹制造自然难以成为各根据地兵工生产的重心,至多与前者并重。然而,枪的量产,工序多、技术要求高,所需工人多,对环境、原料供应的稳定性要求高。如何在抗日烽火中组织数百名工人开展生产,对根据地是很大的考验。1939年底开始,国民政府逐渐取消对八路军、新四军的武器弹药供应。1941年4月23日,中央军委发出指示,要求各根据地的兵工建设“以弹药为主,枪械为副”,特别强调“大量制造”手榴弹。11月7日,中央军委作出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明确将手榴弹等武器定性为“群众性”武器,要求将极为有限的资源主要用于手榴弹、地雷等的制造,兵工生产的重心实际上发生转移,更加适合抗日游击战争的武器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相比地雷,手榴弹在便携性上更胜一筹,更具“群众性”,无论军人还是平民,无论战斗人员还是非战斗人员均可配备,几乎是武装全民的唯一选项。

“群众性”武器群众造

《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不仅提出“大量生产手榴弹、地雷”等武器的兵工方针,也指出了实现大规模生产的思路,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建立与军区、军分区、县三级武装力量体系相匹配的手榴弹、地雷等武器的三级制造体系,特别是充实军分区、县两级制造力量,实行“群众性”武器群众造。1940年底,日军加强对根据地的“扫荡”。各根据地的兵工厂一旦被获知具体位置,便成为其重点进攻对象,加之交通条件限制,相对集中的兵工生产越来越难以维系。手榴弹生产逐渐向军分区倾斜,华北各根据地各县也陆续建立小兵工厂。新四军和华中根据地的调整略微晚些。1941年初,新四军在盐城重建军部后,仿照八路军总部的做法,在军部下设军工部,集中人才、资源,准备批量生产武器。数月之后,新四军意识到这种模式不适合复杂的华中敌后战场实际,于是将军工部人才、资源下放到师部。华中根据地所辖各县积极设立手榴弹厂。工厂的普遍建立,为手榴弹增产打下了基础。到1944年下半年,新四军的手榴弹已实现完全自给。在手榴弹生产的重心下沉到县的同时,技术骨干也在快速群众化。同时工人的需求急剧增加。各根据地解决的办法,一是继续招募原国民政府兵工厂工人。二是从干部学校、战斗部队中抽调。三是发动群众,鼓动民间能工巧匠,尤其是木匠、铁匠、鞭炮工人加入。

工艺和材料的本地化

手榴弹之所以被中央军委定性为“群众性”武器,除了具有便携、易用的特点外,制造工艺相对简单、材料易于本地化也是重要原因。根据地各级兵工厂不断简化工艺流程,想方设法就地取材,使手榴弹的制造迅速群众化。国民政府兵工署资源司司长李待琛在《军械制造》一书中指出,德式木柄手榴弹的弹壳需以生铁铸成,翻砂用的模具则是铅模;木柄采用干燥的洋松木,在木工车床上车钻而成。根据地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对于根据地兵工厂而言,手榴弹最好解决的原材料是木柄。不少根据地利用苦楝树、银杏树、“鸭脚麻”制作木柄。手榴弹弹壳由生铁铸成,国民政府兵工厂翻砂铸造手榴弹的模型多用铅模。在根据地炼铁所需的炉筒、焦炭、风箱都大成问题,遑论铅模,于是自制坩埚、化铁炉使用,翻砂蛋壳的材料也就地取材于河沙。由于无法制备生产黄色炸药所需的硫酸,根据地兵工厂制造的手榴弹装填的都是黑火药。但这仍旧不是易事,硝酸钾、硫黄、木炭材料的获取都依赖群众支持。各根据地在兵工厂建立之初,就在寻求制备硫酸的路径。例如,晋察冀根据,将华北农村常见的水缸组装成反应塔,创造出制备硫酸的“缸塔法”,并得到八路军总部兵工厂的引进。根据改造后的工艺,手榴弹生产不再需要现代化生产设备,农村的木匠即可造木柄,铁匠可浇铸弹壳,黑火药则由爆竹工人生产,黄色炸药也可在农村制造出来。工艺、材料的本地化推动了手榴弹产量大幅度提升。

综上,手榴弹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武器,是持久抗战条件下,游击战上升为根据地战略的结果;手榴弹的群众性制造与广泛使用,又是游击战得以坚持下来的重要因素。手榴弹的群众性生产和战略性使用之所以能成功实施,离不开中共强有力的组织和对技术人员的放手使用。强有力的组织可以充分调动、使用根据地内外的资源,可以在天各一方的根据地间共享技术;对技术人员的充分信任和放手使用,则恰恰符合现代技术发展的规律。两者相互配合,实现了某些关键点的技术突破,弥补了根据地兵工技术水平的不足,基本保证了根据地武器的供应。手榴弹的生产过程,也是发动群众参加抗战的过程。手榴弹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符号,其制造和使用是人民战争理论的具象化。


文章摘自《中共党史研究》2025年第3期,原文约1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