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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官吏称“主”与行政责任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2-01 浏览次数:

刘晓满

历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北京,100048

秦汉史料中经常可以见到对某位或某些官员以为中心的称谓界定。例如,里耶秦简行政往来文书中,发文者对收文官吏常以郡守主”“乡主等方式进行称呼。其他秦汉文献中也经常可以看到主吏”“吏主者”“吏部主者”“监临部主”“主官”“主者”“主者吏等诸多与有关的称谓。官吏称反映出秦汉政府在行政运作中对主要责任人身份的强调。本文拟对秦汉官吏称现象进行梳理,分析这些称谓的类型及内涵,并对这一现象蕴含的行政意义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