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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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赋”生成与汉代徭役货币化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1-25 浏览次数:

非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摘自《历史研究》2017年第4期,原文约16000字。

汉代“算赋”,文献又称之为口赋、口算、口算钱,即人口税:7—14岁每年人“出口钱”23钱,15—56岁每年人“出赋钱”120钱。20世纪20年代,日本学者加藤繁系统讨论“算赋”的产生和数额之后,直至70年代,因为简牍资料的出土,对“算赋”的起源、演变、数额、施行状况的认识才获得实质性的进展:“算赋”之征始于商鞅变法,秦昭王的“十妻不筭”证明统一前“算赋”制度己实行于少数民族地区;高帝四年“八月初为算赋”是汉代征收“算赋”之始;简牍 中的“XX算”“XX算算钱XX”“事算”等等之“算”是“算赋”的省称。

传统认识的局限,一是狭义地从文字层面将传世文献和简牍中的“算”或“赋”解释为“算赋”之省,并据此追溯“算赋”制度的起源;二是没有分析“算赋”生成的历史基础。“算赋”是基于民之“事”——编户民受田于国所伴随之“事”于国的义务,“算赋”是“事”的货币形式,是徭役的货币化,由“算事”而赋演变为“算人”而赋;西汉前期其数额因“事”而异,杂而多端,没有固定标准,至元帝形成7—14岁每年人出23钱、15—56岁每年人出120钱、无论有“事”无“事”都要交纳的统一制度,普遍的人口税最终形成,但农民“事”的义务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