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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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解放区税收体制的建立与制度运行

信息来源: 《史学月刊》2023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3-03-24 浏览次数:

【作者】岳奎,政治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武汉,430000;张莉,历史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湖北,武汉,430064

【摘要】税收是财政的重要组成。解放战争时期,为保障战时财政供给,东北解放区成立税务机关,废除剥削税制,在充分考虑民力及扶持商农的基础上重建税收结构,制定税收制度和规则,且在实践中根据战争形势和解放区不断扩大的实际不断调整使之趋向完善。在此基础上其税收体制逐步确立。税务干部是人事制度的重要构成,同时又是税务政策及制度的直接践行者,干系稽征成效及民主政府与群众关系,所以税务干部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在东北解放区税收体制运行中至为重要。由于最初人事制度不甚完备,部分税务干部的思想作风出现偏差及业务水平有限诸因素影响了税收稽征。在东北解放区范围日益扩大、全部解放及迎接新中国到来的过程中,针对该问题,东北解放区逐渐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解决对策:一方面完善税务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加强对税务干部的规诫,另一方面通过培训等形式提高税务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经由外在的制度约束和内在的培养,税务干部的专业性和革命性显著增强,促进了东北解放区税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人事制度的改善进一步促进了东北解放区税收体制的科学化和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