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健魁,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
【摘要】全面抗战时期,中共在华北敌后开展的军民誓约运动,是应对日伪“治安强化运动”、巩固抗日根据地的重要政治动员实践。军民誓约以传统盟誓为载体,融合抗战使命与现代政治理念,通过集体宣誓、冬学教育等形式,引导军民将“不做汉奸顺民”等承诺内化为行动自觉。军民誓约最初与国民政府国民公约有内容与技术的相似性,但是在动员实践中又逐渐实现了话语迭代与实践创新,誓约也从应急动员的方法逐步融入到中共战时动员体系,成为凝聚社会资源的制度化工具,抗战胜利后又被赋予了反对内战等新内涵。军民誓约运动是中共对战时动员方式的新探索,是提振民族气节、维护抗战秩序的有效实践,为理解该时期基层政治运作与敌后社会整合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抗战时期;华北根据地;气节教育;军民誓约;统一战线
共赴国难背景下国民政府的仪式化动员实践与局限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政府面临多重压力,尝试通过颁布军民合作公约来强化对社会力量的汲取能力,借助民众支撑战局。这一措施不失为优化战时动员机制、探索全民族抗战路径的策略性调整。
在此基础上,国民党试图进一步以誓约形式凝聚全民抗战意志。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拟请通饬全国举行“国民抗敌公约”案》。在国民参政会一届三次大会上,参政员陶百川等25人提请举行国民抗敌公约宣誓运动。最终经蒋介石采纳后,被定名为国民公约。
为推动国民公约落地并强化精神动员,1939年3月1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颁发《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办法》,规定在每月的国民月会上举行一次。中共对国民公约的反应十分积极迅速。尽管此时的国民党已有不少项庄舞剑之举,但中共仍旧以抗战大局为重,坚持并尽力维护统一战线。然而,公约似乎并未对敌后的国民党及其军队形成有效的约束。“不违背三民主义”“绝对服从蒋委员长”的公约与誓词俨然成为“溶共、防共、限共”反动方针的理论支撑,不仅掀起了一轮反共高潮,华北国民党军更是在日军“以华制华”策略下大量投降倒戈,成为供日军驱使的反共利器。这些伪化的国民党军队成为配合日军开展五次“治安强化运动”的强力臂助,造成了华北敌后抗战更为艰难的新态势。
日伪冲击下华北中共军民誓约运动的自主开展 日军自1941年3月开始在华北地区连续开展了五次“治安强化运动”,意在打击敌后抗战力量。这一运动是日军“三分军事,七分政治”政策的典型实践,其核心目标即“反共”,在华北掀起大规模镇压中共抗日根据地的高潮。根除华北地区中共势力成为日军“最大的课题”。因此,日军计划持续施加武力压迫。显然,中日双方在华北地区的民力之争正愈演愈烈。
日伪对沦陷区民众及反抗力量的控制往往通过建立伪政权、推行保甲制、实施经济封锁等手段进行。而随着军事、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总力战”的开展,日伪开始加强对民众的思想控制,强迫沦陷区民众进行“反共誓约”便是其中一例。与这种思想控制手段相配合,日军在华北的殖民统治持续深化。华北日军为发挥其“反共誓约”的控制力,在城市中组建“北支派遣军政治工作队”,结合日伪军在华北各地农村巡逻,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召集群众在城中参加“反共誓约大会”,并随时检查誓约内容的背诵。日伪军通过暴力手段树立其“反共誓约”大检查的压迫力,活埋、砍头、枪杀、刀挑群众,动辄上百人,在华北制造了大量的惨案。在暴力强制之外,日伪军还借助殖民舆论为“反共誓约”造势。事实上,“反共誓约”只是日军对中共政治攻势的一环,它与政治宣传、假冒造谣、逼迫自首等手段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一套完整的对华政治攻势体系。在高密度、高烈度的军事扫荡配合下,日军的政治进攻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华北各抗日根据地造成了巨大破坏。
华北民众亟须提振民族气节,增强抗日信心。而誓约作为低成本、高渗透的动员形式,与敌后抗战环境有着较高适配性,且根据地有着推行军民合作公约与国民公约的活动基础,因此中共逐渐酝酿了独立自主的军民誓约运动。1941年9月晋冀鲁豫边区民政厅长李一清在检查各地备战状况后,发现各地普遍存在着轻敌、麻木不仁或是悲观失望的消极现象。李意识到必须在干部群众中进行深入的、彻底的、普遍广泛的思想动员。晋冀鲁豫边区为方便干部动员民众,制定了公民誓词。随后,中共中央北方局也向各抗日根据地发出开展冬学运动的指示信,要求1941年的冬学运动必须与战备动员结合起来。晋冀鲁豫边区基于反“扫荡”需求的局部誓约实践,被正式纳入北方局统一的动员部署之中,并在华北地区铺展开来。
华北各根据地自1941年以来按照“三三制”的原则陆续进行了村选。10月22日,晋冀鲁豫边区民政厅发出指示。随后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杨秀峰又指示各行署正副主任,强调这一工作是当前武装国民、教育民众、保卫根据地的紧急政治任务,要打起十二分的“严重”注意。
为进一步统筹华北各抗日根据地的动员工作,推动军民誓约运动从局部探索走向系统化开展,1941年10月20日,北方局和野政联合向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发出指示信,要求除晋冀鲁豫根据地的军民誓约运动需要与边区政府开展的国民誓约结合起来外,山东、晋察冀根据地则可单独举行。该指示由北方局和野政发出,具体推行则由1941年各地临时参议会选举出的民主政府主导。面对日军第三次“治安强化运动”的冲击,《晋察冀日报》发表社论呼吁开展军民誓约运动。晋冀鲁豫边区则将誓约编入了《冬学政治教材》之中。北方局随后制定了《军民誓约运动宣传大纲》,不仅注重艺术创作层面的情感动员,还强调与实际行动结合的誓约仪式。晋察冀边区文化界抗日救国联合会号召全边区文化界围绕军民誓约开展创作活动,在乡间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发放宣传品。
晋冀鲁豫边区的誓约运动起步早,并对北方局和野政推行军民誓约运动提供了一定借鉴。晋察冀边区更是反应迅速,政治、文化多部门联合调动,形成开展军民誓约运动的有机整体。但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军民誓约运动,则是在转发了北方局与野政的指示信后便无进一步的动作。尽管整个华北的军民誓约运动开展有先有后、强度有别,但终归是拉开了帷幕,军民誓约运动成为中共以“总力”的方式应对日军“总力战”的一环。从“军民合作公约”“国民公约”中脱胎的“军民誓约”,成为中共在华北巩固敌后抗战领导权、与日军争夺民力的重要举措。
华北军民誓约的实施途径与实践调适 随着军民誓约运动由倡议阶段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各敌后根据地立足自身实际的抗战条件,开始对誓约运动的开展方式、仪式设计进行实践调适。北方局与野政要求根据地内的大会仪式不求华丽,但要热烈隆重,为了慎重严肃起见,当地军民宣誓大会举行时,军队和政府的上级领导机关,必须派人参加。在接敌区或游击区的誓约运动,则应以隐蔽分散的方式举行小规模的秘密宣誓。
相较于晋察冀与晋冀鲁豫,1941年冬的山东除遭受日伪军规模空前的“扫荡”外,自身在锄奸运动中产生偏差的影响也尚未消弭。与此同时,统战工作与群众运动也出现了不小的问题。因此,直到1942年2月7日,山东省战工会第二十四次扩大常委会才决定着手布置军民誓约活动,但在设计上也较之两地有所不同。山东省战工会决定为热烈响应军民誓约运动,特号召普遍开展公民誓约运动。
在日伪冲击下,中共对根据地的控制力相对有限,采用誓约和歃血为盟结合的方式与群众构建起反日的同盟,是在极端困难环境下维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可行之策。滨海成为山东誓约运动最具热度与示范性的地区。较之山区根据地,华北平原地区的游击战争条件更为严峻。
中共军民誓约十条誓词初步构建起来的话语,是为了应对日伪军政治进攻导致的民族气节降低、抗战信心不稳的困境,如国民公约一般都注重以“不要怎么做”为核心的底线思维培养。但各根据地很快在军民誓约运动的实行中摸索出了自己的节奏,内容体系与话语策略开始迭代。
随着1943年中共在华北政治、军事、经济上的多线反攻取得成效,华北各抗日根据地范围逐渐恢复、民心日益聚拢、社会愈发稳定,中共对根据地已形成相对稳健的控制力。此时的誓约不仅实现了话语迭代与实践创新,更逐步与各项实际工作结合,融入中共的常态化动员机制,持续在备战、伪军反正等抗战工作中发挥作用。誓约运动逐渐探索出与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双拥”运动深度结合的新路径。
回顾华北地区军民誓约运动的实践历程,其从战时应急响应到制度化整合、再到抗战胜利后功能延伸的脉络清晰可辨。抗战胜利后,誓约话语被赋予了反对内战、和平建国的新主题。
多元比较视野下中共军民誓约的特质与影响 从誓词设计上不难看出,中共的军民誓约十条与国民政府国民公约十二条相较,除去掉“不违背三民主义”一条,增加“爱护抗日军队”与“保守军事资财秘密”两条外,其余八条基本与国民公约一致,这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背景下,国共两党在底线共识上的体现。但从其价值内核上看,国民公约以“不违背三民主义”“服从蒋委员长”为首要原则,将抗日动员纳入其“一党专政”的框架;中共誓约则几乎没有党派意识形态的表述,代之以“中华民族的生存”“抗日民主政府”等更具包容性的话语,将“服从”的对象从“政党领袖”转为“三三制”的民主政权,使“服从”获得民众认同的合法性,使誓约成为超越党派的全民抗战共识。
在誓约动员的话语构建上,中共强调边区人民、子弟兵与党政军各级干部在“反对日寇法西斯的残酷斗争”中的英勇表现。
国民政府先后颁发的军民合作公约与国民公约,在公布之初就被质疑是否过分消极。彼时国民公约不能满足全国各地实际抗战需求的问题已然显现,但在后续推行中并未见到国民公约或军民合作公约的实践调适,而是选择了将其渐渐符号化。与之相较,脱胎于国民政府国民公约的中共军民誓约则在实践中走向纵深,经过华北各根据地的实践调适后融入常态化动员机制之中。换言之,中共誓约从内容到形式都保持着高度弹性,并且能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抗战实际进行誓约的话语调整与实践调适。从权力技术视角看,中共的誓约运动通过一系列柔性的方式将誓约的要求转化为了民众的内在自觉。
总之,中共军民誓约运动并不是简单的命令与服从,而是通过民主建设、激活情感、嵌入生活,让民众主动向军民誓约靠拢,构建起了政治、文化和情感的多维认同,形成了实际的感召力。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公约的初衷本应是通过公约凝聚抗日共识、汲取社会力量,却在实践中陷入了工具理性的异化。换言之,国民公约在设计之初就埋下了手段与目的颠倒的隐患,原本作为达成提振民族气节的技术手段,反过来却凌驾其上,民众要付出时间、金钱去参加完全忽视各地抗战实际的国民公约。
尽管日军的“反共誓约”并不针对军民誓约,但二者的核心都是争夺民力、汲取华北的社会力量。相较于国民党的强制规训,日军则来得更为极端与恐怖。日伪军并不能在每个村庄都长期驻军来监视群众对“反共”的践行,因此其活动以公开的肉体折磨为核心,通过制造恐怖暴力仪式彰显其权力。正因如此,日军的“反共誓约”充满了逻辑悖论。其对民力杀鸡取卵式的汲取,最终结果必然是将民众推向抗日的中共一边。
中共在华北地区开展的军民誓约运动,诞生于根据地面临日伪“治安强化运动”和国民党顽固派反共高潮的双重压力所造成的极端困难时期。这一动员活动脱胎于国民公约的话语框架,却以全民抗战与民族解放叙事突破了一党意识形态的局限。军民誓约是传统盟誓在现代政治语境下的创造性转化。这种创造性转化的深层逻辑在于其跳出了国民党强制规训与日伪恐怖威慑的权力困局,通过冬学教育、文艺宣传、跨阶层参与等多种方式,将誓约融入民众日常生活。运动既利用了传统盟誓的文化惯性,又注重结合现实利益诉求,增强了动员的实效性。这一动员实践以保家卫国的共同目标凝聚起广泛的社会力量,将民众对自身利益的关切与抗日民主政权的治理需求相结合,使誓约运动从应急动员举措,发展为强化民众对中共领导认同、整合根据地社会资源的有效载体,为中共在敌后长期坚持抗战并巩固敌后抗战领导权提供了重要支撑。而中共在动员实践中对柔性权力技术的探索与应用,也为抗战胜利后的基层治理提供了重要历史借鉴,显示了中共在长期革命实践中所形成的社会力量整合模式所具有的生命力。
摘自《史学月刊》2026年第1期,原文约27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