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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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华工之“新华工”形象的建构与辨析——以技艺为中心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6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6-03-16 浏览次数:

【作者】张岩,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

【摘要】论文从“拙工”到“大匠”、习艺的规模与实效、契约期满后的职业命运三个方面,对一战华工之“新华工”形象的建构进行了探讨和辨析。认为曾经的一种舆论,即在实业救国思潮影响下,一战华工被赋予了输入西方工业文明的国家使命,由以力求使之“猪仔华工”形象,转变为以工自食乃至自办实业的“新华工”形象,这一表述并非客观,其经由西方舆论的渲染而传布,背后实则隐含着规避政治与道德批评、消解安置华工伦理责任的深层意涵。实际情况是,受契约身份所限,多数华工难以真正转型为实业工人,即便契约期满后,也鲜有获得留法习艺之机。一战华工整体上并未真正突破传统华工的历史定位,“新华工”的称谓名不副实。不过,少数习艺成功的个案仍促使国人重新审视中国工业化的内生动力,成为近代中国技术劳工意识觉醒的早期注脚。

【关键词】一战华工;契约华工;新华工;技术工人

一战时期,14万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青壮年应英法招募,远赴欧洲西线战场,以契约工身份从事工业制造、军事后勤、农林生产等工作,为欧洲恢复和平、战后重建以及中国国际地位的争取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构成近代契约华工史与中外关系史上的重要篇章。值得关注的是,一战华工作为跨文明交流的“使者”,不仅促进了思想文化的传播,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工业文明输入中国的潜在媒介。

从“拙工”到“大匠”:“新华工”形象的建构  “新华工”一词源自1919年发表的实业题材小说《新华工》。该文刻画了一种有别于“猪仔及侥幸致富之华工”的“模范新华工”形象。实际上,在这一概念被提出之前,随着英法两国大规模招募华工以及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的兴起,“新华工”形象已然开始形成。本文借用“新华工”一词,主要是指具有技艺并能推动中国实业发展的工人群体,由此考察一战华工之“新华工”形象的建构及其意涵。

1918年4月25日,一位中译名为“郝维士”的英国少校在北京英国驻华使馆发表演说,讲述华工在法之情形。演说内容旋即被《大公报》等媒体长篇刊载,在当时中外信息不畅的背景下,成为国内社会了解华工海外境遇的重要窗口。郝氏的演说旨在宣扬英国礼遇华工之善意,以消弭国人对苦力贸易时代“猪仔华工”的负面印象,并着重强调英方在华工技艺启蒙方面的成效。他宣称,经过华工团的训练与熏陶,华工已由原始苦力蜕变成技术工人。

西方媒体在论述华工赴法“利益”时,刻意夸大其效,将华工出洋描绘成中国“自强”的契机。经此渲染,英法两国对华工劳动力的利用,被包装为对华工技艺的塑造,乃至对中国实业进步的助力。

作为法国政府在华招工代理机构,由北洋政府交通系核心人物梁士诒、叶恭绰等人组建的惠民公司,在1918年所撰《华工赴法》报告中使用的修辞策略,与西方舆论的论调如出一辙。在此话语逻辑中,惠民公司带有商业性质的招工行为被美化为化游民为良才、拯社会于贫弱的公益事业。

在知识界,华法教育会发起人李石曾、蔡元培等人倡办华工招募事业,其初衷亦在于“使人民生计得以一舒”并让“吾国工人得较精之艺能与较良之习惯”。受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理念的驱动,这些知识精英深信华工赴欧不仅能习得技艺,更能改造自我,成为工业文明输入中国的媒介。

在政界,主管侨工招募与保护事务的侨工事务局于1919年向各省发布通令,要求各地在华工归国时登记造册,以备日后动员。农商部亦随即附和。然而,官方这种对华工“技能提升”的正面叙述,背后仍潜藏着矛盾。

综上可见,西方舆论与中国各方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互为呼应的关系。无论是出于演讲的修辞策略或宣传考量,抑或源于信息不对称而生的想象,各方共同建构起一种“新华工”形象,从而为英法招用华工制造了舆论上的合理性。事实上,郝维士1918年返华的主要目的是招募技术华工。在以上演说之前,上海已先后于3月22日与4月3日举办过两场以华工为主题的演说。三场演说主题颇为相似,不排除因译名差异而指向同一人。

与此同时,国内舆论对于技术华工的外流深感忧虑。在此舆论氛围下,“新华工”形象塑造,以“拙工变大匠”“游民变良才”的叙事逻辑,为招工提供了积极意义。然而,这一论调并未得到所有群体的认同。留法勤工俭学人士即对此不以为然。

1920年3月,郝维士再度应上海基督教青年会之邀,演讲华工在法成绩,并沿用此前百余张“电光影片”呈现华工从离乡到归国的完整历程。其对华工技艺的赞誉,既契合了当时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也呼应了“劳工神圣”的社会思潮。此外,华工归国后,社会上亦出现有关英国的不利舆论。在此背景下,郝维士的演讲,亦当被理解为一种修复英国形象、重塑叙事权的行动。

华工习艺的规模与实效  与此前契约华工多被用于矿场与种植园不同,此次招募的华工主要服务于法国各地工厂以及军事工程,即所谓“工业发达极点之会”。从表面上看,无论亲身实践,抑或耳濡目染,华工似乎皆有机会接触西方相对先进的工业知识、技术乃至军事经验。然而,现实是否果真如此?那些被寄予厚望的“拙工”,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变成“大匠”?

英法两国在招募华工之初,并无意投入过多成本培训普通劳工,甚至对中国农村“苦力”的实际作用抱持疑虑。英国方面曾将华工分作三类:第一类为“纯粹”苦力或劳工,大部分华工属于此类;第二类为来自乡村的手艺人或杂工;第三类是“技术娴熟的手艺人或工匠,接受过欧洲人根据西方理念所做的训练,并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工具”。技术性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主要集中在第二、第三类,而第一类普通华工多被分配至装卸、搬运、挖壕等纯体力劳动岗位。

为获取现成的熟练技工,英法两国在招募时设立了严格的甄选标准。鉴于战地对技术劳工的迫切需求,加之技术华工本身的稀缺性,英国不得不降低选拔门槛。究竟有多少华工在欧期间从事过技术性工种,目前尚无准确统计。就英招华工而言,学界多援引英国劳工报告中的记载,称英方认可的技术华工队达21支,此外尚有大量非技术华工队及零散技术工参与过技术性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技术华工队并非纯由技术工组成,普通华工在其中占相当比例,而普通华工并不一定能从事技术工作。

就法招华工而言,1917年8月至1918年2月,北洋政府驻法侨工事务委员曾对当时雇佣华工的110家法国工厂中的40家进行调查。这些工厂约有华工12697 人,其中明确属于技术工者286人(多为机匠),明确属于普通工者7923人,另有4488人的职业未能确切分类,但多数应属普通工。若以职业分类明确的31家工厂为样本计算,技术工比例约为3.2%。总体而言,在法招华工(不含借调美军服务者)中,从事技术工种者保守估计在1500人左右,无技艺者能够转岗从事技术工种的情况相对罕见。

不同工种的技术华工在技艺提升上呈现显著差异。凡从事现代机械工业相关工种的华工,其技艺提升空间更大,所学技艺的含金量也更高。相较之下,从事铁工、石匠、木匠、瓦匠等传统工种的华工,技艺提升的空间则相对有限。

多数从事普通工种的华工普遍缺乏系统的技艺训练机会。华工翻译段秉文提及,其所在华工队的工人多对只从事普通土工表示不满,渴望能进入法国工厂学习实业技艺,以便日后回国有所作为。然而,受制于契约华工身份,其职业选择空间极为有限。对此,中国政府与知识精英积极鼓励华工通过自学提升技艺。从现有个案来看,多数普通华工并未能掌握一般所理解的工业技艺,但部分人在工程、农业等方面学到了独特本领。

华工契约期满后的职业命运  华工赴欧潮本质上反映了近代中国底层民众试图突破传统农业社会束缚、寻求职业转型与生活改善的主动意愿。然而,华工能否借此实现职业命运的根本蜕变,却受到诸多现实条件的限制。

署名为“俊原”的华工在归国前撰写《华工归国后应该怎样》,劝勉工界同仁继续从事技艺劳动,勿投军旅或充任衙役,并以“机械的工作的声音”取代“嘈杂的悲惨的声音”。然而,真正系统掌握现代机械工业技术的华工可谓凤毛麟角。尽管这一群体在职业选择上具备显著的技艺优势,但他们并未将归国视为首选。

归国的技术华工,多沿袭原有职业轨迹。工业基础较好的上海、广东等地,为他们提供了技艺施展的空间。相比之下,那些仅掌握一般技艺或无专门技艺的普通华工,则普遍面临职业困境。但华工并非舆论所塑造的“大匠良才”,他们的安置责任究竟应由谁承担?作为劳动力价值的直接受益者英法政府、曾公开承认华工替国家做出贡献的北洋政府以及通过招募华工牟利的代理公司,理应在道义层面承担安置责任。然而,北洋政府出台的所谓“安置政策”,针对的是“具有相当技艺者”,绝大多数普通华工则被排除在外。更甚者,政府对归国华工心存政治疑虑。

英国方面虽曾计划将部分技术华工安排于上海的工厂,但未见下文;在其主要招募地山东亦无任何计划和举措。中国方面,叶恭绰作为惠民公司创办者之一、北洋政府劝办实业专使,特别关注归国华工群体。事实上,侨工事务局此前已责令侨工委员以及地方政府开展华工技能普查,但最终流于形式。除政府不作为,华工技艺无以施展的更深层原因在于,他们在欧掌握的多为适应战时工业体系的单一操作技能,与国内落后的生产结构并不匹配。再加之区域工业发展的不平衡,使大量具备初级工业技能的华工在返国后陷入“有技难施”的困境。凡此种种,使得多数归国华工未能借留法经历改变其职业命运。

部分华工在合同期满后,希望突破契约限制,继续留法习艺,遂向侨工事务局驻法分处请愿。该机构以合同期满后不享有招工方提供的免费回国待遇为由,未予允准,仅提议政府研拟良法让有志华工留法,以“造成普通技师人才”,俾将来适配国内实业发展。有的华工在向法方交还600法郎来法船费,并向中国驻法领事馆交纳1000法郎保证金后,得以解除契约限制继续留法务工学艺。还有华工尝试以组织形式推动技艺发展。

旅法华工教育运动倡导者李石曾、蔡元培等人,亦注意到留法华工技艺教育问题。1921年,他们请求北洋政府每年拨款10万元,以两年为期,在法国创办技艺传习所,为勤工生与华工提供技艺补习,助其成为技术工人。这一方案获政府批准并先期拨付10万元,由李光汉、于格儒二人负责筹办。然因经费紧张,两人主张将款项改作资助勤工生进入法国农商实习学校学习,竟获政府同意。此举严重背离设立传习所的初衷,招致华工强烈不满,并在客观上推动了华工阶级意识的进一步觉醒。

当下的华工史研究中,学界尝试突破传统的悲情叙事框架,解构华工作为“苦力”的单一形象。然而,在肯定华工价值与能力的同时,也应避免与历史上“新华工”形象的再度耦合。“新华工”形象在华工招募与归国阶段被西方舆论大力渲染,其背后的意涵在于规避类似此前在南非使用华工时于中国社会引发的政治与道德批评,以消除英国在华的负面形象,并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其在战后安置华工问题上的伦理责任。中方之所以在这一叙事上与西方形成合谋,很大程度上与当时盛行的“劳工神圣”“实业救国”等思潮密切相关。

与同期赴法的勤工俭学生不同,一战华工本质上仍属于契约华工。虽其待遇较早期“猪仔华工”有所改善,但契约身份的限制仍使大多数人难以通过自主职业选择向产业工人转型。即便契约期满,也鲜有人能获得留法补习技艺的机会。由于这种结构性约束,只有在机械工业中工作的少数华工,凭借岗位的技术特性掌握了较为精深的技能,归国后得以在相关行业继续发展;更多从事一般性技术或非技术工种的华工,则仅积累了基础操作经验,其职业命运未见根本改变。从这一意义上看,一战华工整体上并未真正突破传统华工的历史定位,“新华工”的称谓名不副实。

尽管如此,少数成功转型的案例仍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一方面,它们促使国人重新审视中国工业化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部分华工对技术学习与职业提升的自觉追求,虽属少数,却为近代中国技术劳工意识的觉醒提供了注脚。


摘自《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25年第4期,原文约2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