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历史文摘

两汉时期鬼魂观念演变的思想史审思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6年第2期 发布日期: 2026-06-14 浏览次数:

【作者】李宪堂,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宫颖慧,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鬼魂在古人的生活世界占有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个历史性文化概念,鬼魂观念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和可塑性,不断被解构和重塑。从春秋时期开始,随着血缘宗族日趋式微,原来依托于宗族共同体的鬼魂与人日益疏远,鬼魂的神性被逐步消解,甚至被视为威胁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因素,鬼魂祭祀避祸求福的功利色彩凸显。到了两汉时期,随着大一统专制王权统治的稳固和编户齐民制度的完善,人鬼之间的疏离化日益加剧。统治阶层与知识精英通过学术建构、文学叙事等多重渠道反复申述,将抽象的“公”“私”伦理、“秩序”“失序”观念具象化为鬼魂的“善”“恶”属性。汉代王权对鬼魂信仰的渗透呈现出从抽象叙事到具象实践的完整链条,前者通过理论建构将鬼魂驯化为道德工具,后者以仪式展演强化皇权与秩序之间的认知关联,两者共同揭示了秩序建构与认知控制的深层逻辑。

【关键词】两汉时期;鬼魂形象;负面化;思想史

鬼魂在古人的生活和信仰世界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不同时期的人根据自己的愿望和诉求对鬼魂世界进行想象和改造,使得“鬼魂”观念不断被解构和重塑。

汉代鬼魂形象转变的历史渊源  汉代鬼魂形象负面描述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东汉王充所言“鬼无道理,妄为人祸”代表的就是当时人对于鬼魂的一般看法,而这种认识早在春秋时期已经萌芽。

在商代人心目中,祖先既能致福亦能降祸。西周时期,鬼魂形象出现了一些细微变化。进入春秋以后,鬼魂形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现实中的“礼崩乐坏”,人们观念中鬼魂形象的神性有所消解。文献记载中的厉鬼脱离宗法庇护,成为“伸冤复仇”的符号。这种转变打破了“祖先即神”的传统认知,标志着鬼魂从“血缘守护者”向“异质威胁者”的初步蜕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变化并不彻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作祟主角身份的精英性。二是鬼魂行为仍受伦理约束。三是约束手段的延续性。

春秋时期人们观念中的鬼魂形象处于神圣性消退与世俗化未竟的中间状态,一方面剥离了祖先神的福佑属性,创造出“厉鬼”形象,为后世鬼魂信仰的世俗化开辟了空间;另一方面仍受制于宗法伦理与祭祀传统,保留着“人鬼可协商”的古典理性色彩。这种“有限转型”恰是春秋时代精神的缩影——既眷恋西周礼乐秩序的余晖,又不得不面对旧体系崩解后的未知,在传统与变革的张力中孕育着新的文化基因。从长时段看,它既是商周祖先崇拜的“挽歌”,也是战国鬼魂形象负面化的“序曲”。

战国时期,鬼魂形象负面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突破了春秋时期基于宗法伦理的叙事边界。以睡虎地秦简《诘咎》篇为例,该篇虽未专门论述鬼魂形象,却以直白的灾异描述与大量具体的民间禁鬼之法,勾勒出时人对鬼魂的基本认知——“鬼害民罔(妄)行,为民不羊(祥)”。从《诘咎》篇的记载来看,人们对鬼魂形象负面化的认知主要体现在鬼魂来源的平民化、危害场景的日常化、作恶逻辑的无序化及应对手段的技术化四个方面。

《诘咎》篇中的鬼魂叙事,本质上是战国社会剧烈变革的精神镜像。战国是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编户齐民制度的推行使得原本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共同体日趋式微。在这种社会结构巨大变迁中,基于血缘关系构建的鬼魂形象也难以避免地发生改变。在紧密的血缘共同体“集体表象”中,鬼魂作为“祖先神”,是庇佑家族、维系血脉传承的“血缘守护者”,承载着整个家族群体共同的情感与信仰。但随着编户齐民制度打破原有的家族聚居模式,以血缘为核心的宗族纽带被削弱,适应个体小农经济的新的集体意识开始形成。在新的集体意识构建过程中,鬼魂形象逐渐被赋予新的内涵,异化为可能带来灾祸、破坏社会秩序的“陌生威胁”,成为“秩序威胁者”。这一转变正是战国时期“集体意识”重构的生动体现,深刻反映了当时社会结构变化对民众信仰世界和认知模式的影响。

当然,这种趋势尚处于发轫阶段,传统鬼魂观念仍然存续,并且还有了新的内涵。以墨子的鬼魂观为例。墨子经常将神、鬼并称,基本上把“鬼”看作一种“正能量”。鬼魂的作为成为墨家推行“义政”的“工具”,在这个过程中,鬼魂的神性被逐步消解。到了墨子后学那里,他们开始探求祭祀鬼神与求福之间的关系,祭祀鬼神成为个人谋求福祉的手段。这类以祈福为目的的祭鬼更像是一种请客与疏通,通过贿赂的手段祈求鬼魂带来权力与财源。他们多以祈祷人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具有十分明显的功利性特征。这些都可以看作传统鬼魂观的异化,这种经过知识精英改造的鬼魂观同样深刻影响了两汉时期人们对鬼魂的认识。

汉代鬼魂形象的学术建构与文学叙事  相较于战国时期鬼魂性质的混沌性,两汉时期鬼魂形象发生系统性负面化转向,鬼魂的“恶性”被统治阶层与知识精英利用,他们通过学术建构、文学叙事等多重渠道反复申述,将抽象伦理转化为具象恐惧,实现对民众认知与行为的隐形操控,使其成为维护专制秩序的工具。

训诂学对鬼魂的道德定性。《列子·天瑞篇》曰:“古者谓死人为归人。”《礼记·祭义》言:“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孔颖达疏云:“鬼,归也。”此说贯穿战国至西汉初期,其核心在于以“归”描述生命终结后的自然状态,不涉及道德评判。此时的“鬼”如同四季更替般自然,既非善亦非恶,仅标志着生命循环的必然环节。

至东汉时期,许慎《说文解字》对“鬼”的定义发生根本性转向。相较战国时期“鬼者,归也”的中性描述,东汉定义的不同之处在于将“鬼”从自然生命的物理状态,转化为承载伦理评判的文化符号。“鬼”不仅是生命的必然归宿,更是违背公共秩序的“失德者”象征。

文学叙事中鬼魂作恶日常化。相较于战国时期那些虽侵入日常空间却仍具明显异质特征的混沌之“祟”,汉代文学叙事中鬼魂形象的进一步负面化体现在其“不易辨识性”。这种叙事策略极大地模糊了生人与死者的界限,使得鬼魂的威胁不再是可以有效规避的确定危险,而转变为一种无处不在的伦理焦虑与信任危机。

在大一统帝国亟须强化中央集权、规范社会秩序的背景下,统治阶层与知识精英巧妙地利用了民众对死亡与未知的本能恐惧,将抽象的“公”“私”伦理、“秩序”“失序”观念具象化为鬼魂的“善”“恶”属性。两汉鬼魂形象的负面化转向,一定意义上是一场以“鬼魂”为媒介的意识形态整合运动。一方面,通过训诂学的理论建构,为鬼魂负面化提供了学术依据;另一方面,通过文学叙事的场景渗透,让这种认知深入日常实践,最终形成鬼即恶、恶即失序的认知闭环。

汉代民间鬼魂观念的应对  根据方式的不同,汉代民间对鬼魂的应对措施可以分为祭祀、解除两类。其中祭祀活动在形式上基本延续了前代的做法,不过其目的更为功利化。

商周祭祀中“崇德报功”的伦理内涵逐步消解,代之以献祭求利的现实诉求。当鬼魂从“祖先之灵”异化为“潜在威胁”,人们对其态度便从“敬畏协商”转向“利益计算”。这种以利益交换为核心的祭祀逻辑,本质上是对鬼魂的“软性控制”,通过献祭安抚鬼魂。

然而,当祭祀无法满足对鬼魂的绝对掌控时,汉代人便诉诸更直接的手段,以解注、驱除等方式实现人鬼空间的硬性隔离。解注就是用法术隔绝鬼魂为祟带来的疾病。随着血缘温情的日渐淡漠,汉代民众转而寻求一种契约化、法律化的手段来确立死后世界的防御边界。这种以文书律令对抗超自然恐怖的做法,标志着人们不再单纯依赖血缘情感来感化鬼魂,而是转向制定规则来对其进行约束。

总之,汉代人对鬼魂的应对,采取了“功利性妥协”与“技术性对抗”的双重策略。一方面,祭祀活动从“崇德报功”的伦理仪式异化为“献祭获利”的利益交换,折射出血缘纽带弱化后个体对超自然力量的工具化认知;另一方面,解注文等解除手段通过文书权威与专业法术,构建起人鬼隔离的技术体系。这种将鬼魂“秩序化”的努力,本质是编户齐民制度下民众个体对生存不确定性的集体回应。当血缘共同体无法提供庇护时,民众只能通过仪式操作将鬼魂威胁纳入可计算、可防御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解注文中“天帝使者”“如律令”表明,这些民间实践中已暗藏王权介入的伏笔。

王权秩序向民间鬼魂信仰的渗透  两汉时期鬼魂形象的负面化也是专制皇权借助信仰重构实现社会控制的主动选择。

在先秦时期,鬼魂作祟往往带有随机性和报复性。到了两汉时期,随着阴阳五行学说与儒家伦理的合流,鬼魂被纳入“天罚系统”。董仲舒确立的“天人感应”神学体系,为这一转变提供了理论依据。这种精英阶层的神学建构迅速向民间信仰渗透,最典型的表现便是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对鬼魂角色的改造。在《太平经》的叙事中,鬼魂的自主性被剥夺,转而被驯化为执行天道意志的“道德工具”。

虽然鬼的形象仍然是阴森的、恐怖的,其行为则成为体制化的“正能量”,成功将对鬼魂的原始恐惧,转化为对皇权伦理的敬畏。其一,这一转化意味着鬼魂形象完成了从“他者”到“体制内工具”的转变。其二,通过将“忠君孝亲”设定为避鬼的唯一法门,实现了低成本的社会治理。

《太平经》中的鬼魂观与墨子鬼魂观的不同之处在于,《太平经》中的鬼魂已经不具有赏善的能力,只是罚恶的“工具”。鬼魂虽然还能助天行志,但已经不再有威权,只是听命行事。在惩罚过程中,鬼魂自己的意志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所具有的作恶的能力。这种将伦理失范与鬼祸倚伏绑定起来的目的,就是使儒家伦理转化为超自然生存法则。当民众相信避鬼必须守德,帝国的伦理规范便可借此推行。鬼魂从不可控的“异质力量”,沦为可控的“治理工具”,完成从信仰对象到“统治武器”的蜕变。

汉代大傩仪式通过将灾难“归位”于具体鬼魂,治理失效的责任便从官僚体系转移到超自然领域;当民众将愤怒与恐惧投射到虚无的鬼魂身上,皇权便得以隐身于“驱鬼者”的神圣角色后,借此巩固其统治合法性。驱除疫鬼的大傩仪式将气候异常、苛政剥削等结构性问题,转化为可被消灭的“文化污垢”,从而系统性消解了民众对体制的批判意识。大傩仪式的最终完成,不仅是对鬼魅的驱逐,更是对民众认知的重塑。当“驱鬼—遵德—护君”的思维闭环通过年复一年的仪式得以强化,帝国便成功垄断了灾难的解释权。汉代大傩仪式通过制造“恐怖的鬼魂”这一文化他者,既维系了社会秩序的表面稳定,又悄然掩盖了现实矛盾的根源,最终使民众沉浸在超自然叙事的迷雾中,丧失了对体制弊端的反思能力。这场驱鬼的仪式狂欢,实则是一场精心编排的权力隐喻,揭示了文明进程中秩序建构与认知控制的深层逻辑。

从民间信仰的伦理化到官方仪式的制度化,汉代王权对鬼魂信仰的渗透呈现从抽象叙事到具象实践的完整链条。前者通过理论建构将鬼魂驯化为道德工具,后者以仪式展演强化皇权与安全之间的认知关联。两者共同构成“恐惧制造—秩序供给”的闭环。统治者一面制造“鬼魂无处不在”的集体焦虑,一面以“驱鬼者”的身份提供安全感,最终使民众在“畏鬼”与“忠君”的心理张力中,主动成为皇权秩序的维护者。

自春秋时期开始,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人们对鬼魂的认识有了改变。在人们的观念中,鬼魂不再作为“家庭成员”密切地关注着人的一举一动,而是与人日益疏远,甚至还会作恶,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鬼魂的神圣性和与人的亲和性都在逐步减退。这种观念在两汉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鬼魂基本上成为负面的、自然性的力量。人们稍有不慎,甚至平白无故都有可能与鬼魂发生接触,进而引发包括财产损失、身体疾病甚至死亡等不良后果,这一切都可以被归结为鬼魂作祟。汉代鬼魂形象的负面转化,是大一统皇权对基层社会“对象化”治理的必然结果。当宗族共同体日趋式微,个体暴露于生存风险之中,统治者顺势将鬼魂塑造为“全民公敌”,借此完成双重治理目标。这种治理逻辑揭示了传统帝国的统治智慧:利用民众对未知的恐惧,将抽象的秩序要求转化为具象的生存焦虑,再以“秩序供给者”的姿态确立权威。当鬼魂从“祖先之灵”异化为“皇权之仆”,人们对鬼魂的认识便成为观察专制制度如何穿透基层社会的绝佳切口。它既是血缘关系疏离化的精神镜像,更是王权秩序向信仰世界扩张的历史见证。


摘自《天津社会科学》2026年第2期,原文约1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