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细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北京,100732。
摘要: 康熙末年台湾朱一贵事件爆发,清政府在反思“官逼民反”的基础上,逐步调整理台政策,在台湾设立巡台御史、增设彰化县与淡水厅、试行选官协办制度、研议添兵设防与修建城池、有条件开放移民与官员搬眷、推行汉“番”隔离政策。这些政策均是清政府针对台湾现实问题作出理性思考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加快对台湾治理与开发的进程,从而进一步证明所谓清政府前期“消极治台”之说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一、朱一贵事件史实补正
康熙六十年四月十九日,闽籍农民朱一贵与李勇、吴外等人在凤山县乌山头结盟举事。随后,粤籍农民杜君英在槟榔林起事,联络草潭郭国正、下埤头戴穆、新园林曹、小赤山王忠等,与朱一贵相约合攻台湾府城。五月初一日,朱、杜联军攻破府城,朱一贵称王,建号“永和”。杜君英欲立其子杜会三为王未果,与朱一贵分裂,双方发生火并。杜君英率部北走虎尾溪,驻扎猫儿干。其时,除北部淡水营以外,朱一贵、杜君英几乎攻陷台湾全岛。六月十六日,在闽浙总督满保调动下,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南澳总兵蓝廷珍率大军抵鹿耳门,二十二日收复台湾府城。闰六月初擒获朱一贵,九月中旬诱捕杜君英,以后渐次收复各地。
关于朱一贵事件的性质,从事变原因、政权建构及领导者和参与人员构成等情况来看,朱一贵事件可以说是一次农民反抗官府的起义。关于朱一贵事件的规模,一般论者有朱一贵起义人数多达30万之说,但没有确切论证。事实上,这个数字并不可靠。关于清政府的反应及赴台清军人数,台湾远隔海洋,在当时通讯条件下,清朝廷与福建地方官府如何及何时获得朱一贵起义的信息,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最后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发生在台湾的朱一贵事件,与内地一般性民变事件有所不同,除了主要体现以民抗官的官民关系以外,至少还涉及三方面关系: 一是闽粤籍民关系及闽客族群关系。二是汉“番”关系。三是台湾与内地关系。
二、反思“官逼民反”与惩官抚民
关于朱一贵事件的起因,康熙皇帝明确地揭示了“官逼民反”的根源。在康熙皇帝看来,台湾民众起事,主要是因为“不肖官员刻剥”所致,吏治败坏,民不聊生,起而强抗,自有不得已的苦衷。康熙皇帝从大一统中国的立场出发,认为台湾民众主要是内地移民,与内地人民一样,都是皇帝的子民。因此,对于台湾事变,康熙皇帝实行剿抚并用政策,希望用清军威慑力量促使起事民众就抚。康熙皇帝对于“不肖官员”与“良民”的清醒认识,是其处理台湾朱一贵事件的基点。康熙六十年八月中旬,台湾突发飓风,遭受强大风灾。康熙皇帝接到福建督抚奏报后,再次联系朱一贵战乱与风灾,痛斥不肖地方官的“刻剥”与“贪残”。清政府当时对台湾的各项赈济是非常及时的,也是非常实在的,正是这些赈济措施使战乱与天灾之后的台湾迅速恢复了生产与社会生活秩序。
三、康雍时期调整理台政策
为了更好地掌握台湾的信息,监督官员,康熙皇帝设立了巡台御史制度。此御史往来行走,彼处一切信息可得速闻,凡有应条奏事宜亦可条奏,而彼处之人皆知畏惧。至地方事务,御史不必管。后来实际确定,每年派满汉御史各一员,前往台湾巡察,一年更换一批。巡台御史制度的设立,有利于清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台湾的管理与控制。对此,雍正皇帝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将此制度继承与延续下来,至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停止派遣巡台御史,此种制度实施整整60年。
台湾初设一府三县,台湾县与台湾府同城,南部为凤山县,北部为诸罗县。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首任巡台御史吴达礼、黄叔璥奏请在诸罗县以北半线地方另立一县,增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又在淡水设巡检一员。八月,兵部议覆在淡水设捕盗同知一员,诸罗分设彰化县。淡水同知与彰化县的设立,有助于北部台湾的治理与开发。
康熙六十年年底,闽浙总督满保因台湾发生朱一贵事件,上奏清廷表达了对台湾官员任期制度的不满,并提出改革意见。雍正六年(1728年)十月,继满保之后出任福建总督的高其倬又提出新的改革建议。雍正八年,署福建总督阿尔赛又提出台湾道府厅县等官到任二年之后再派员协办。选官协办制度是考虑到台湾任官较为艰难的实际情况,而优待体恤台湾官员的变通办法,直到乾隆八年。
清廷同意不建城池,但植茨竹为藩篱,并修建炮台。雍正皇帝从清军顺利征讨郑克塽、朱一贵的事例,说明台湾不能建城池,既有防止台民生变之意,也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台湾。
起初,赴台官员携眷似无限制。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事件发生时,台湾不少文武官员携带家眷逃往澎湖,当年清政府明令规定:“嗣后文武大小各官,不准携带家眷。”雍正十二年,与允许移民搬眷的同时,也出现了恳请官员搬眷的呼声。清政府有条件开放移民与官员搬眷,是其因时制宜调整理台政策的典型案例。
在平定朱一贵事件过程中,为了断绝起义军进山躲藏的去处,使民“番”隔离开来。清政府统治台湾前期,逐步实行汉“番”隔离政策,有效地处理了汉族移民与山地少数民族的关系,从而有助于推动台湾开发的进程。
朱一贵事件之后,清政府在反思“官逼民反”的基础上,逐步调整理台政策,在台湾设立巡台御史、增设彰化县与淡水厅、试行选官协办制度、研议添兵设防与修建城池、有条件开放移民与官员搬眷、推行汉“番”隔离政策。这些政策均是清政府针对台湾现实问题作出理性思考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加快对台湾治理与开发的进程。从康雍时期理台政策调整的基本情况来看,所谓清政府前期“消极治台”之说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摘自《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原文约16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