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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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区三线企业内迁职工社会生活问题探析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0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0-09-03 浏览次数:


作者:王  毅,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四川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陕西地区三线建设概况

20世纪60年代初,在严峻的国内外局势下中共中央提出“集中力量,争取时间,建设三线,防止外敌入侵”的战略决策。根据三线建设的决策,依据地形的战略地位,陕西被划为三线地区。三线建设期间,国家对陕西进行了大规模投资,投资与建设规模仅次于四川省,建成了一大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项目包括国防工业及为国防工业而配套的机械、冶金、化学、能源等工业,基本涵盖了重工业的各个方面。同时,建成有阳(平关)安(康)线、西(安) 韩(城) 线、梅(家坪) 七(里镇)线和跨省区的襄(樊) 渝(重庆) 线铁路陕西段等铁路线路。

三线建设时期随着企事业单位搬迁,大批人口内迁到陕西。从内迁人口的分布地来看,西安是内迁的密集区,次密集区是汉中、宝鸡及渭南,咸阳专区和商洛专区是一般分布区,安康地区和延安地区最少。内迁人口的这种分布特征同陕西的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有关。陕西分为三大区域,即陕北黄土高原区、关中平原区、陕南秦巴山区。其中,关中平原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相对较好,工业发展有一定的基础,土壤肥沃、农产富饶,号称“八百里秦川”,故成为三线建设时期内迁人口的集中分布区。受内迁人口分布的影响,内迁家属也主要集中在西安地区、宝鸡地区等,安康地区和延安地区迁入家属较少。其中,西安市迁入家属最多,宝鸡地区的迁入家属较多,且尚未安排的职工人数也是最多的。

二、内迁职工存在的主要社会生活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三线建设时期陕西地区大规模的人口内迁带来了一系列急需解决的社会生活问题,主要表现为搬迁企业职工的工资奖励、劳保福利等待遇问题,随迁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职工卫生医疗问题、工矿区商业网点人员紧缺问题与蔬菜供应问题等,粮食定量标准问题,临时工和民工的劳保用品问题,双职工安置问题等。其中,搬迁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随迁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职工的卫生医疗问题比较突出。为了及时有效地解决三线建设所带来的这一系列问题,陕西省委成立了陕西省支援工业领导小组,由省计委,建委,民政厅,商业厅,粮食厅,文教厅,物资总局的主任、厅、局长组成,各委、厅、局抽调一名党员干部,专门研究处理三线建设方面的工作。

陕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在解决三线建设企业搬迁所带来的相关问题时策略比较灵活。在工资方面,依据职工来源地“就高不就低”,即:若其原工资标准高于迁入地区的工资标准,职工的工资暂时按照原工资标准执行;若搬迁企业职工的原工资标准低于迁入地区的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执行迁入地区的工资标准。在解决内迁职工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等方面,陕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于同居家属仍留居原地的内迁职工,根据具体情况保留了其在迁出单位的一定比例的津贴和补贴。这种做法有助于内迁职工安心工作。在解决随迁子女入学教育方面,陕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及相关部门采取就近插班,鼓励企业自办学校或者几个企业联合办学的方法解决,还鼓励企业与社队联合办学,在解决随迁子女入学的同时还解决了工农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陕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及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对三线建设厂矿卫生工作的领导、企业自行建立卫生医疗机构等方式基本解决了职工卫生医疗问题;并且注重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服从国家需要,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确保了三线建设在陕西的顺利开展。


摘自《贵州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原文约13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