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晓红,中山大学历史系
摘要:晚清遭遇社会剧变,选官任用的趋向与取士选材密切相关,呈现出相互递进的三阶段。道咸以降,清廷为因应变局以坚忍任事为新标准,破格任用官员,突破了吏部循例按格的铨选规制。甲午战后,朝野于急迫救亡中质疑科举“无用”,并以西方分科之学为圭臬。新政官制改革中,各部院与直省纷纷选调学堂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均以事功及专门知识、技术为选官用人主要标准,摒弃了隋唐以来选材用人重视人品道德的传统。这一矫枉过正的偏颇之举,以浮躁和急功近利为特征,对百年来学风、官风与世风均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用人行政”一向被清代历朝皇帝视为掌控政局、巩固统治基盘的国家要务,选官则是用人的基础,主管官员任用的吏部,因此班列京师部院监寺之首。迄顺治以至嘉庆,清代官员任用以科甲、恩、拔、副、岁、优、贡生及荫生等为正途,议叙、杂流、捐纳等为异途。保举尤其慎重,申明“首重才品”,其次对才绩与年资都有明确要求。这一情况自道光后期始发生变化,且最先发生在有战事的省份。
一、应变局选官用人不易
自鸦片战争始,战乱频仍之地的各省督抚,纷纷向清廷奏陈缺少能员干吏。此时,科举取士的标准和方法已受朝野诸多质疑,而吏部原有循资格定例任用官员的规则,亦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道光二十二年六月,上谕以广东办理夷务“剿抚均不得手,总缘该省文武员弁不得其人,以致逆夷鸱张,一筹莫展”为由,强调“当此需才孔亟之时,允宜破格用人,以资激劝”,要求总督巡抚保举可用之员。
其实,任官标准不仅与取士选材方式密切相关,更与学风关系匪浅。早在鸦片战前五年,道光帝已从御史奏疏中得知府州县学“教官懈于训诲,士风习于浮夸”的情况,故颁旨要求“亟加整顿,振起人材”。然而两年后,不仅教官大多不能振作,且竟有干预地方公事之举。道光帝大为光火。府州县学作为各地官学,其学生不仅可以直接考职,亦可循阶而上,参加科举乡、会试,为清廷铨选官员输送人才。
更为重要的是,士风与民风、官风联系密切,士风不正,则世风日下难以遏止。清代入关后二百多年,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制和程式,除了奏折与紧要公文的处理外,具体事务往往有固定程式,主官或正印官不需事必躬亲,只需翻检审查、签字画押即可。因此,选材任官通常注重对圣贤义理的理解掌握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如此则有利于政令的上传下达。官员须以自身的通识、品行、谋略驾驭属下、维持行政运转,而官员亦常常被朝廷由此衙门调动至另一衙门任职,如此有助于君主通过人事黜陟维持政治均衡。
换言之,承平之时的长治久安,是以乾隆以来规制的缜密繁复为前提的,官员的选拔便与此相应,通过班次恒定与轮转、资格的分类与按部就班来维持运作。唯因所遭遇之变局为数千年未有,旧有的选官路数,便无法适应事机急迫、无法可据、无例可依的现实需要。
二、开捐纳、厚保举以求坚忍任事之才
科甲出身的官员,既往偏重圣贤义理、词章楷法以及修齐治平的道德要求,在实际办事方面缺少训练,使得清廷在应对内忧外患的乱象与乱局时乏才可用,而军务、筹款、洋务等又刻不容缓,陡然增多的各种行政事务,亟需能员干吏,既往体制下按部就班的衙门做派,难以适应急剧变化,原先在铨选渠道中属于非主流的保举与捐纳,就成为清廷与督抚们应急用人时不得已的选择。
在战况激烈、内患迭起的多事之秋,为迅速戡乱平叛,道光、咸丰两帝先后下旨,要求部院大臣与督抚保举能员。罗泽南、李续宾、李续宜、左宗棠等寒畯之士,也确实通过保举、捐纳等途径得到重用,成为扶危济困的一代名臣。
咸丰时期的用人特点,同治帝于御极之初曾有回顾及概括。战时之需必然突破承平之制,破格求才标准首推应变事功,武官能杀敌不畏死,文官则任事不畏难者,方可救急,否则战机瞬失,一将无能,累死三军。晚清任官更侧重坚忍任事之能力,与内忧外患所带来的各种迥异于常态的繁杂行政事务关系匪浅。其实,道咸以降,清廷对官员任用的所谓破格或不拘资格,并非真正无资格,而只是变通资格,即一方面在选才上颠覆了科举制重义理和楷法的传统标准,另一方面对既往吏部循例按格的铨选程序予以变通,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标准,即所谓熟谙韬略、坚忍任事。且这种变通,仍大多限制在沿海各省受战乱影响的范围,是为应急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晚清社会变动剧烈,行政迥异于惯常,不断出现的新事物与新问题,需要更多具有胆识与做事踏实的人才,这种紧迫感在刘坤一的奏陈中反映出来。即便如此,在战事密集省份,官员任用仍十分困难。道光末叶至咸同光四朝一脉相承,破格求才的基本途径,即开捐纳和厚保举;举荐选用官员,则在胆识决断力外,多以办事能力与办事成效作为基本依据。
三、破格用人弊端丛生
凡事利弊相权,道咸以降为应变局之需,用人行政不拘资格或破格,在暂时救危纾困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隐患,其最显著的问题就是保举、捐纳的失控。晚清破格用人已大大突破了规制的藩篱。由此而呈现一种怪相:督抚们一面慷慨激昂痛斥官场风气败坏,破格过泛、保举捐纳过滥,一面却又不由自主地被这种风气裹挟前行,这就是晚清吏治不断被朝野非议、不断呼吁整顿,却始终祸害不减,积重难返的两难现实。
咸同以降的保举与捐纳,给吏治带来的深刻影响就是纲纪的松弛和破坏。捐纳的泛滥,虽有因军兴耗费巨资导致财政窘迫的客观因素,但其所造成“财政的窘迫又导致吏治的进一步破坏”,则为不争的事实。由于破格用人给仕途造成的拥挤,呼吁清廷停捐纳、严保举的奏章不断增多。捐纳与保举交织,造成徇情滥保,导致正途受抑、异途崛起,仕途中大量候补官员壅滞,官员素质低下。一方面是滥竽充数者拥堵积压,一方面是应变局不断产生的行政事务新要求,晚清吏治的窘迫,令当道颇感棘手。
四、晚清选官任用的新趋向及特点
取士选材与铨选授官虽有区别,相互却联系紧密,前者往往制约影响后者。清中叶以前,选官重视正途,品级较高的汉族官员亦以科甲出身居多,官场应酬、诗文唱和多附会风雅,而各地学风多以科场文风之变化为转移。
自道光末叶以降,清朝在与英法等国冲突及战败后,学习西方科学知识的主张在官绅中的影响逐渐增加,光绪年间的风气亦为之转移。甲午战败导致朝野震动,在对战败原因的反思过程中,科举取士内容与形式的“无用”成为千夫所指,与此截然相反,朝野渐将西学或实学视为“有用”之学的代名词。在舆论促动之下,光绪帝颁发上谕,要求京官与外官举荐通达时务、精于各种专门实学的人才。以此为肇端,晚清选官用人继咸同之际强调坚忍任事后,又进一步将“事”的范畴与时务相关的“专门”实学结合起来,明确以专门人才为破格保举对象。
舆论鼓噪之下,对科举“无用”的质疑以及对西学有用于时的肯定亦被清廷所利用。此后,竭力摒弃无用之学,不断偏重“有用之学”成为清廷的不二选择。
其实,对科举是否无用、八股废除是否能使人材日盛与国家富强,时人亦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世风丕变,急于求成、迅速摆脱积弱不振的幻想,导致实用主义思潮占主导,对人才标准、规格的认识,多以“有用”与“无用”作两极的绝对化判断。
与中学无用、西学有用的观念改变相配合,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贵州学政严修奏请开经济特科被清廷批准,常科面向书院与府县生员,特科则在已仕官员中荐选,进一步确认了西学“专门”知识在取士选材与官员选任标准中的地位,成为清代取士与选官历史上一个重要转折。此后,科举改章的若干举措在戊戌年接踵而至,书院、学堂纷纷改课西学科目,戊戌政变虽然一度中止了相关措施,却使其成为此后新一轮改革的起点。
继在学的层面出现改变后,在官员任用的层面,各种探索尝试纷至沓来。唯因制度变革绝非旦夕之功,在铨选旧制藩篱未撤,新规尚未出台之前,清廷默许京师各部院、各直省依据自身需要,各自请旨独行,待确有成效、形成经验时,再予以总结推广。
就选官用人的阶段变化而言,甲午战后则在务实的基础上,重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强调对西方新事物、新规则的认识与掌握,并以西方分科之学为圭臬。这种新标准的变化,无论内外文武铨选皆受影响,而京师各部、各直省在不同时期,因主官的不同,在做法上又有若干差异。
与新官员选用的专门化标准相对应,在任官员的考核标准亦更加注重事功与实绩,新政期间所推出的州县事实考核,以新政内容的类别划分及数量统计,作为每年考核州县官员的新范式。但受制于各种复杂因素,在选用新式专门人才的具体实践中,情况仍不尽人意。而在旧人才改造方面,宪政编查馆亦曾会同吏部,将核订考试委用人员的新章程颁发给各省,要求“无论劳绩、捐纳人员一律照章考试”,跟踪检查时却发现计划的推行亦并不顺畅。不过,扩充新式人才进入职官队伍,已是大势所趋。只是由于文官考试、任用章程迟迟未能推出,缺乏统一标准的各部进人,给人予各自为政、五花八门的印象。
清末奖励学堂出身章程的实施,尽管主观上是清政府于科举与学堂并存期间,采取促进学堂推广的权宜之计,客观效果却给人以科举功名和实官为学堂毕业生诱饵的印象,落入了穿新鞋走老路的俗套,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新的学用分离,不仅频受社会舆论抨击,甚至引起当道的不满。
尽管甲午战后中西学孰轻孰重的争议已经尘埃落定,千年科举也以立停方式终结,但晚清取材选官偏重专门知识、过于追求实用,可能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的趋向,却引起一些有识之士的忧虑。以专门技术与专业知识为取材之方及选官用人主要标准的趋向,排斥、摒弃了隋唐以来选材重视人品道德,及其对圣贤义理阐释践行的传统,会有大隐患。概而言之,以“西”为正、以“洋”为新、以专门知识为重的价值取向,因晚清社会剧变而滥觞,自甲午后日渐增强,随新政深入而扩展,并在内外官制中有程度不同的落实,其后在民国时期不断强化,由此而持续影响其后一百多年的中国社会。
摘自《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第2期,原文约2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