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祥菊,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传统王朝时代政教分离,政治与宗教大致能和谐相处,两者间并未产生严 重冲突。佛道各教信众数量较多,寺庙道观在各省分布较为普遍,形成丰厚的庙产财源。清季地方自治是一项基层政区的新政改革事业,自治筹款行动中,大部分寺观庙产被视为法定的财源,“剥夺”庙产行动促使政教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自庙产方面筹款确实能减轻举办地方自治的财政压力,但这种忽视僧道与信众利 益的行为,恰好将“新政”与“宗教”置于一个彼此冲突的平台,其得失损益, 值得深究。
一、庙产丰裕与自治筹款介入
宋代以降,乡间小民终年衣食辛劳,在完成赋役、应付家庭日常开支后,收入所剩无几。他们收入虽然微薄,但对宗教神明的捐献却毫不吝惜。明清时期,佛教与道教的社会影响力在乡里社会根深蒂固,全国各地庙宇繁多,难计其数。庙宇大致分为四类:载在祀典的官庙、家族祠庙、佛教道教庙观、民间自发建设的神庙。其中,官庙所占比例很小,其他三类则占据绝大部分。数量可观的庙产在晚清受到社会各界的垂涎觊觎。
戊戌变法时期以庙产财源兴办学堂,大约是晚清庙产被征用的开始。清廷此时政策导向是只保护列入祀典之寺庙,其他庙产可因地制宜,补充地方新政之需。光绪末期,清廷推行新的社会治理模式,鼎力实施地方自治改革。然而,支撑自治事业的财源经费在制度安排上却排在练兵、兴学等其他官方主导的改革事业之后,加之国家税、地方税的划分并未落实,中央经费和地方经费亦未厘然分界,清廷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在自治经费获取途径方面可谓“搜肠刮肚”,将眼光瞄向了庙产财源这一领域,“自治公所可酌就本地公产房屋或庙宇为之”。这也暗示了寺庙财产在清末的命运走向。
北方省份中,直隶新政改革被视为各省楷模,总督袁世凯实施的“剥夺”政策具有典型性。袁氏态度明确,只保护列入祀典以内和僧徒自置的庙产,对其他范围的庙产毫不留情。袁离任直隶后,他的继任者杨士骧仍坚持这一政策,将庙产充公支持地方自治建设。其实在传统社会,大量民间寺庙的产权不仅仅按照佛教戒律设定,往往由施舍者与住持僧人之间私下契约确定,僧人一般负责日常经营,施主则分享监督权利。作为施主后代,在民间产权习惯中亦有监督所捐产业的权利。但在清末,当监督权成为地方新政阻碍时,便不被官方认可,巡抚用公的概念否定了施主的既有权利。后来苏、浙等省因征用庙产而发生了诸多不可调和的纠纷,引起严重社会动荡,在僧立教育会极力斡旋下,地方官审夺利弊,强硬态度有所缓和。
二、庙产征用之途径
地方自治在各省的推行处处需款,清政府应对此难题的“法宝”依旧是奉行此前咸同年间所施行的“就地筹饷”办法。各省就地筹款达到了“苟能搜罗巨款,无不立见施行”的程度。庙产财源一般包括实物与收益两个部分,各省征用的情况或许千差万别,但大类情况包括了实物征用、附捐征缴和无偿占用等三种形式。第一,实物征用。寺庙、道观、神庙等场所遍布南北,不需耗巨资整饬修缮,便可直接征用。这种征用庙产行动在各省普遍存在。庙地是庙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庙宇有数额不菲的土地资产这笔庞大的财富,成为各地官绅征用的重点。庙地拨充自治经费的案例在各省境内非常普遍。第二,征缴庙捐补助自治经费。清季各省境内的庙宇、道观、神庙等皆积存一定数额资金,来源于信徒所捐、僧道外出做法事收入、庙房租息等。庙产清查完毕后,地方官绅制定征收规则,令寺庙住持每年一次性或分几次缴纳规定数额的捐资。各地收捐方法差别较大。随着新政深入发展,征收范围与征收力度不断加大。第三,以处罚形式占用庙产。清末自治筹款途径除了征用庙房庙地、征收庙捐外,以处罚形式占用庙产的情形亦屡见不鲜,往往一僧犯法违规,将会导致整个寺庙判罚充公。自治员绅借助官势随意征用庙产财源,态度蛮横,各寺庙禅院缺乏官方保护,其失助弱小境况可想而知。
三、佛道两界的抗争
倒卖和隐匿庙产是佛道两界常见的应对行为。面对自治机关的征用,寺院一般不会心甘情愿将寺产充作地方自治之资。寺僧和道士等通过设法隐匿和盗卖转移等方式尽可能减少损失。挟民武力抵抗是清季各省政教对立的极端形式。征用庙产不但涉及利益再分配,且触及大众精神信仰。每遇有侵犯寺庙者,无不群情激奋,一旦再有匪徒乘机煽惑,极易激成极大风波。清末随着征用庙产力度的增大,地方社会变乱蜂起。风潮爆发前,为完成清廷督催的宪政指标,地方政府希望通过征用庙产,能快速达成政绩,赢得声誉,因此征用庙产不遗余力。而后地方官府态度大变,则是事态恶化催生的结果,地方风潮大起,会危及地方官员仕途与政绩。
从地域上说,清末僧俗庙产纠纷及寺僧暴动遍及全国,新政期间各地对民间庙产的征用掠夺,是国家依靠强迫手段促成,必然会激起宗教人士强烈抵制,庙产问题成为牵涉各方利益的敏感问题。对民间庙产的侵占和掠夺,确实能够减轻举办地方自治的财政压力,对推进国家政治近代化进程起到一定作用。但这种放任征用民间庙产的行为,激化了政教和教俗矛盾,无视僧道和信徒的经济利益及此类群体的精神信仰依赖,必然会引起这一团体的强烈反对。清季新政改革在财政困绌背景下冒进实施,连带孕生的诸类矛盾,确系朝野各方必须面对的难局。
摘自《广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原文约18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