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从兵,历史学博士,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历史学系教授。江苏,苏州,215021。
摘要:自粤汉路权从美国合兴公司赎回以后,粤汉铁路进入粤湘鄂三省分省合办阶段。鉴于广东绅商的集股办法存在弊端,张之洞一再强调和坚持官督商办体制,岑春煊提出广东官商“合力筹款”的思路,由官向商征收台炮捐、船捐、酒捐、盐捐等,由官收存,作为官款、公款,发给商铁路股票。这个思路和做法 遭到绅商的反对,由此而出现官绅分歧,1906年(丙午)年初引发官绅冲突,是为丙午广东粤汉铁路风潮。 岑春煊指责绅商阻挠路政,申述征收捐费属于“就地收捐”,争辩本省人集款建本省路的合理性。绅商则指责岑春煊苛捐虐民,扰乱路政。风潮发生后,岑春煊和绅商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绅商逐渐加紧了招股、收 股的行动,并有初步成效。一直注重商权的岑春煊在张之洞和广东同僚的调停下表达了“但愿路事有成”的愿望,释放了被捕的黎国廉,颁布了同意商办的告示,铁路风潮得以消解,广东粤汉铁路的自办实现了由 官督商办到商办的体制转型。风潮的发生和体制的转型是粤汉铁路自办进程中必然发生的现象,也是粤 汉铁路筹建进展的结果和表现。在这个过程中,岑春煊和绅商都在探索筹款办法和体制问题,他们都不是 阻挠路政或扰乱路政者,而是粤汉路政的推进者。
一 风潮的缘起:“合力筹款”的思路
1904—1905年间,经鄂湘粤三省官绅的合力争持,粤汉路权以675万美元的代价从美国合兴公司赎回。粤汉铁路的筹建和建设自此进入了分省合办的阶段。1905年12月28日,岑春煊仿照张之洞在湖北的做法,在广州成立了广东省的粤汉铁路总局。总局成立后不久,他邀请“粤省各绅并各善堂及七十二行商代表”前赴粤汉铁路总局“会同该局司道随时筹议”。他在1906年年初致广东绅商函中第一次提出“合力筹款”的思路,“合力筹款”应是解决筹款问题的有效办法,也是检验自办进展和成效的基本指征。岑春煊提出了应对这种紧迫性的筹款之策。所谓“筹议官款、公款、集股三项办法”,即是“合力筹款”的具体内容。但是,广东绅商不同意岑春煊的说法,而且岑所筹议的加捐办法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说,岑春煊一直是重视商办的,但是,绅商集股或招股一直没有明确的办法,而所恃二元公益彩票的办法又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不会有良好的成效,不可倚恃,只有“合力筹款”才能解决铁路建设的资金问题。
岑春煊所言粤绅在粤汉废约过程中议办的“二元公益彩票”,实际上是“国民赎路股票”,目的在于筹集赎路款。粤绅先是提出了《粤民赎路股票公司章程草案》三章十三款,后改定为《国民赎路股票公司章程》四章十八款,先后载于《申报》上。粤绅将章程递至两广总督署,函请岑春煊批准。岑春煊为此做了详晰的批示,从批示的内容来看,岑春煊注重商权的思想是相当明显的。为了能够筹集到赎路款,岑春煊曾电奏清政府要求特派张振勋“招集内外华商股分”,主张“不得暗杂洋股以全要政而保路权”。废约运动结束后,1905年12月17日,他又提出了借债的办法。让张振勋招股和三省合借洋债两事后来均未能落实,而广东粤汉铁路筹款任务较重,鉴于以往筹款的经验和教训,岑春煊不得不另行设法。
废约运动之后,对于广东境内的粤汉铁路,张之洞也十分关注。粤绅议定的《粤省招股大纲》九条,得到岑春煊的同意。1905年9月27日,他将大纲内容电告张之洞。但是,张之洞对招股大纲中给予商民的权利太多有不同意见。官督商办铁路是张之洞一以贯之的主张,不愿意商民在铁路建设过程中有过重的权利,比较注重铁路的公益性质。粤湘鄂三省绅商代表在汉口会议期间,广东绅商代表梁庆桂、黎国廉和周麟述三人又与梁鼎芬“专究广东本省之路拟呈简明章程大纲十条”,得到张之洞的认可。尽管张之洞充分尊重岑春煊的意见,但误会还是产生了。在岑春煊看来,粤绅所拟《简明章程大纲十条》过多地掺入了张之洞个人的看法,张之洞难免有越权之嫌。名节所在,张之洞不得不为自己辩护。正是在张之洞一再强调官方作用而绅商筹款结果无法逆料的情势之下,岑春煊对粤汉铁路的筹款问题不得不另辟蹊径。由此不难看出,在粤汉路权收回后,岑春煊与绅商在如何筹款问题上已经出现了非常严重的分歧,冲突是难以避免的,这集中体现在两件事上:一是1906年1月12日广济医院会议上的官绅矛盾,二是当夜番禺县令柴维桐奉岑春煊之命拘捕黎国廉。
二、风潮中的争辩:“就地筹捐”的办法
在冲突发生后,岑春煊立即采取了三项措施:第一,封禁电局;第二,参革黎国廉等人;第三,致电张之洞通报铁路风潮的基本情况,表达他对三省会议公共条款的意见。冲突发生后,绅商也马上行动起来,设法营救黎国廉。1月15日在明伦堂的“集议”“到者数千人”“门内门外不余盈尺”。许应骙以其威望充当了意见领袖。16日,绅商再集议于宴公街总商会。随后,会议要求各绅商“前往问候”黎国廉。会议又请绅商再次就加抽台炮捐表态并签字、盖章。“不得罢市”的底线原则在16日会议上得到进一步确认。从两次会议的情况来看,绅商准备打破岑春煊的电报封锁而求助于广东其他地方官、外省大吏和清政府。绅商的求助电使清政府对广东官绅冲突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一些传闻则使清政府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根据清政府不可“拂逆舆情”的指示,1月17日,岑春煊布告牌示,解释冲突缘由,试图树立自己“保我商民”和勤政尽责的形象。岑春煊批评和指责黎国廉,但绅商并没有把岑春煊的牌示当回事儿。许应骙等人以“粤省绅士”的名义给广州将军、都统和“学院”等致公函,在介绍了绅商与岑春煊的冲突之起因与情形后,认为不得“以莫须有之词故入人罪”。土丝行协纶堂凌朝康等人代表七十二行职商则向这些地方官递呈公禀,详细汇报了绅商讨论加捐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官绅冲突发生的过程,为梁庆桂和黎国廉辨白。在这种情况下,广东其他地方官不能不有所行动,对清政府提出自己的看法。
虽有同僚的支持,岑春煊还是感到了压力。岑春煊将压力转移到绅商身上,1月20日、21日,连续布告牌示,对绅商实行高压的政策。他根据商部的意见,践行“就地筹款”的原则,执意推行盐斤加价,作为官款。当时有盐务商人张连泰具禀反对。岑春煊的做法,岂料引起了绅商更大的反对浪潮。绅商将官绅冲突的后果说得更为严重,以引起朝廷的重视,他们又致电军机处、外务部。至此,岑春煊感到了麻烦,产生了畏难情绪。后他改议加捐之法,岂料引起官绅如此大的冲突。看来只能再寄希望于绅商的集股了。
不久,清政府仍令岑春煊“妥为弹压”,要求“许秉琦暂缓回籍”。至于如何化解冲突?清政府同意广州将军寿荫等人提出的办法,责成岑春煊“督饬该绅等切实筹办”铁路集款,并察核黎国廉是否能真心悔过以便奏明请旨。由此看来,清政府还是希望岑春煊自己设法化解风潮。
三、风潮的化解:“但求路事有成”的愿望
此时,一些人设法帮助岑春煊走出困境。值得注意的是湖广总督张之洞的调停。张之所以愿意从中调停,是因为他希望岑春煊从风潮中脱身,使岑能够与他好好讨论三省会议条款,以便尽快向清政府会奏,从而将三省共建粤汉铁路的大计确定下来。当时的岑春煊对三省会议条款中关于停修或缓修枝路的规定不太赞成,张之洞曾对岑做过多次解释。
由于风潮甚急,岑春煊已无心再与张之洞讨论三省会议公共条款。绅商要求撤岑,岑也“去志甚决”。张之洞意识到“以云帅才望勋绩,天眷优隆,早应调畀名疆,或即移节两江,实意中事”。张之洞是一个实事求是的人,虽然岑春煊对他有些误会,但是他很看重岑春煊在收回粤汉路权中所起的作用。张之洞要抓紧时间,趁着岑春煊还没有离开,尽快将三省会议公共条款确定下来,给清政府一个交代。1月28日,他致电岑春煊就其23日来电的意见进行劝说。
1月30日、31日,岑春煊致电接受张之洞对铁路风潮双方的调停。张之洞劝说岑春煊同意采取特利股票的筹款办法,这是粤绅在汉口所拟《简明章程大纲十条》中首先提出来的,而湘、鄂两省均拟仿行。2月4日,张之洞致电岑春煊,对岑春煊接受他的调停表示谢意。两江总督周馥也对官绅双方进行劝说工作。在周馥提醒之下,为解救黎国廉,绅商将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集股的工作上来。于式枚也利用绅商的招股形势劝说岑春煊,岑有了再作让步的打算。岑春煊有了愿意释放黎国廉的表态,广东商务总局即乘势呈禀于、岑请释。岑春煊也利用批示的机会向绅商再次解释了他何以“于集股之外,另增官款、公款二端”的缘由,又说明了释放黎国廉的理由。他还进一步提出了粤汉准予商办的条件。在批复之后,他即电奏清政府,要求释放黎国廉。在清政府的批准下,黎国廉得以顺利出狱,且享受到盛大而又热烈的欢迎场面。这表明官绅冲突已基本得到化解,两江总督周馥原拟派人来粤查办,至此已无必要。
有趣的是,黎国廉在出狱亲供中并不承认自己有岑春煊所说的“悔过”表现。2月16日,广东总商会又会议铁路集股事宜。当时的张振勋正在筹建广浦铁路,他为此拜谒岑春煊“筹商广浦铁路办法”。商谈时涉及粤汉铁路,由于绅商要求商办,所以,两人所议“大致皆商办种种问题”,岑春煊“屡以商股果否可靠并筹还金元小票等为言”,意在强调商办的条件。他还委托张振勋“担任路事”,而张“亦注重商办,力言商股易集”,意在消除岑春煊对商办的顾虑。但是,在绅商筹集到着实股款之前,铁路的建设是不能再延误下去了,岑春煊决定在没有落实商办政策的情况下,由官方继续推进铁路的建设工作是有必要的。3月1日,他照会广东总商会,要求赶筑此前合兴公司业已修筑过半的黄沙至高唐干路。至3月14日,广州省城的绅商已交小股二成。看来,在广东粤汉铁路的自办过程中,一度相互指责、攻击的官和绅商都不是阻挠路政或扰乱路政者,只是筹款办法和体制诉求的不同而已,官绅冲突中相互的误解至此已得到完全的消释。
在岑春煊准予商办的激励下,绅商的集股热情空前高涨。广东粤汉铁路建设的资金问题似乎已得到解决。但是,随着筹款问题的解决和商办体制的确立,绅商内部争权夺利的现象逐渐突出,广东粤汉铁路风潮正由官绅冲突向绅商冲突演变。
从广东的情况来看,岑春煊并未督办铁路,只是尽地方大吏之责,为粤汉铁路的筹建出谋划策,在绅商筹款没有进展的情况下,承担起筹款的责任,他不像张之洞那样刻意强调政府要在铁路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坚持官督商办体制,正因为如此,他支持商办,并重视中小商股的权利,最终又颁布商办政策的告示,风潮才得以迅速化解。他在广东绅商中又有了良好的形象,而广东粤汉铁路的自办也由此实现了从官督商办到商办的体制转型。关于铁路建设的体制问题,这次风潮期间,《申报》刊发社论分析官办民办的利弊。这次风潮和体制的转型是广东粤汉铁路筹建进入自办阶段必然发生的现象,也是广东粤汉铁路筹建取得进展的结果和表现,在这个过程中,岑春煊和绅商都在探索筹款办法和体制问题,他们都不是阻挠路政或扰乱路政者,而是粤汉路政的推进者。
摘自《史学月刊》2020年第4期,原文约36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