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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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洛阳城之“里”“坊”“乡”空间再探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0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0-11-17 浏览次数:

作者:周胤,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史学研究中心。重庆,400044。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有关北魏洛阳城中“里”“坊”“乡”空间的基本问题,并在前人研究之基础上,就其时都城居民生存、生活之地域情况做了详细的考辨。学术界长期以来,在北魏洛阳城里坊数目的问题上众说纷纭,笔者欲借此文,试作厘清。只有对北魏洛阳城内居民生存空间进行了解,我们才能对其间人们的日常生活有所理解,才能就之后寺院等这类公共空间的蓬勃发展找到现象背后的深刻原因。

一、北魏洛阳城的“里”“坊”差异

讨论北魏洛阳城里坊问题的学者众多,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北魏洛阳城里坊数目的问题上。北魏洛阳城中“里”之数目的众多讨论,主要是集中在220与320这两个数字上。这些学者均不曾细辨“里”与“坊”之间的差别,因此上述讨论仍然值得商榷。

“里”与“坊”之间的分别到底为何?赵福茹曾在《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浅识》一文中谈及“里”“坊”的差别,除了居民居住的单位,即“里”可被称为“坊”之外,衙署、庙社等单位也可被称为“坊”,“坊”的内涵较大。齐东方也阐释了魏晋隋唐城市间“里”与“坊”的区别。笔者赞同齐东方所言“北魏洛阳‘里’‘坊’的根本区别可概括为‘坊’是就面积而言规划的区块,‘里’还带有实际管理性质”。

另外,到宣武帝景明二年筑坊以前,洛阳城内已有“里”之设置,城内人口已有基本的居住区域安排。早在孝文帝迁都之初,洛阳城内的一些里坊,已有了基本的定名。到宣武帝筑坊之时,应当考虑了人口居住的现实情况,且未必都是以一里见方之地极其严格地划分城内区域。

再者,由《魏书·释老志》载任城王元澄所奏可推见在北魏洛阳城中,大部分“里”之地域范围,很可能等于或者大于“坊”之范围。这亦反映出“里”“坊”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别。

二、北魏洛阳城的里坊数目及布局

在北魏洛阳城中,“里”“坊”并不完全等同。“‘坊’是就面积而言规划的区块”,每坊一里见方,其内涵较大,除指居民居住的“里”外,还包括衙署、庙社、宫室等。“里”则指洛阳城中居民居住的区块,带有实际的管理性质,属于基层的行政单位。“里”“坊”均被实质性地划定了具体的区域范围,在大部分情况下,“里”之区块大小,基本与“坊”相同[“方三百步(500米)为一里”],两者有着相通之时。然因在景明二年筑坊之前,洛阳城中已有“里”之设置,且《洛阳伽蓝记》中载“里”之户数不一。因此城中之“里”亦存有大于三百步见方者,即可能有一“里”占据多“坊”之现象。由此也可推见,在北魏洛阳城中,“里”之排列不甚规整。

关于“里”“坊”数目之问题,笔者认为,三百二十(或三百二十三)“坊”应指洛阳最初按照统一划分或计算得出的区块面积,之后城中实际筑坊之数目,亦可能在三百二十(或三百二十三)左右。然“二百二十”这一数目,盖应如赵福茹和齐东方所认为,是“庙社宫室府曹以外的居民所居住的里坊”,是“实有的、带有管理性质的实体”。因此320与220这两个数字,并不矛盾。

三、北魏洛阳城内“乡”之设置

关于时人所认为的“京师”之地理范围,通过检阅北朝及隋大业二年(606年)以前的墓志,可知北魏时的“京师”下辖有洛阳和河阴二县。

洛阳县下辖有都乡、澄风乡、天邑乡、信义乡、崇业乡、宣平乡、安众乡、肃民乡、咸安乡、修政乡;河阴县下辖有都乡、西乡、景泰乡、西原乡;未知所属的乡名有澄海乡、崇仁乡、善正乡、敬士乡、首阳乡、中乡、中源乡、□和乡、西乡。其中,“都乡”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乡名,在城东区域。根据北朝墓志辑录,目前已知洛阳县都乡下辖的里名有:洛阳里、光睦里、安武里、敷义里、延贤里、光穆里、孝悌里、照乐里、照(昭)明里、显德里、宁康里、寿(受)安里、谷阳里、照文里、永建里。因此,由都乡之位置,亦可推知上述之里者,盖都在北魏洛阳城东之范围内。

关于河阴县的县廷位置,“《伽蓝记》所说位于皇女台西侧的河阳县当为河阴县之误”。河阴县辖下,亦有都乡之设置。河阴县的都乡,应是河阴县廷所在的那个乡,因而其位置,应在洛阳的城西。北朝及隋代墓志中所见的其他乡名,除“中 乡”“中源乡”“□和乡”和“西乡”外,其余各乡都应在北魏洛阳城内。该四乡的乡名,均属于葬地之名。而根据北魏当时的丧葬习俗,死者的坟茔一般皆在生者居住的聚落之外,因此这四乡的位置,恐怕难在洛阳的内城或是附郭之内。

总结来说,北魏时的“京师”下辖有洛阳和河阴二县。且二县的县廷及都内首乡——“都乡”,应分别位于都城的东部和西部。两县在“都乡”之外,尚有其他乡的设置,且就目前所知,部分应在城内,部分则应在城外。

四、总结

里坊制度的设置与城市功能的体现息息相关,一个不够开放的城市往往带来不够自由的生活空间与不够充分的人际交流。商业活动受到区域与时间的限制(如“市”之地点设置有固定的安排,开闭时间亦有规定);皇室阶层、王公贵族,与市民百姓等级森严地分块居住于城中,以坊墙为屏障隔离着彼此。因可想象,在这种相对封闭的里坊空间下,城市缺乏公共交流的场所,缺乏娱乐休闲的区域。因此诸如寺院等一类公共场所,便有了它存在与蓬勃发展的理由和契机。

 

    摘自《历史教学》2020年第12期,全文约1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