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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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仪”与“信俗”:文献所见宋代墓葬石作中的“十二时神”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0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0-11-17 浏览次数:

作者:肖红兵,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信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讲师。河南信阳,450001。

摘要:文献所称“十二时神”石作资料主要见载于宋代丧葬文献中,是宋代国丧和勋戚大臣墓葬石作事物之一。在丧仪称谓层面,宋代文献所载墓石“十二时神”源于晚唐五代文献中的“十二时”和五代宋初的“十二神”,宋代礼官开始将两种称谓合为“十二时神”,体现了唐宋之际葬仪相继相承和意蕴异变的礼法特征。在丧葬文化层面,宋代墓葬石作中的“十二时神”源于上古时期的太岁“十二神”,宋代在唐代基础上将太岁“十二神”、地支“十二辰”和五行运作系统融会创新,并杂糅进了节气和属相文化,形成“三教合一”的葬俗文化特征。在物类形象层面,宋代墓葬中的“十二时神”石作造型未见文献详细记载,但从考古出土实物来看,宋初应是兽首人身或人首人身兽冠的神煞形象,宋代中期则是人首人身托兽的文吏形象,完成了“时神”形象从神兽、兽臣向人神的转变。作为国家墓葬威仪象征的石作物类,相较于其他墓葬物类,“十二时神”既能以石神的形象彰显人间的政治威仪,也是五行、地支和属相信俗文化在宋代融合与异变的一个例证。

文献所载晚唐五代“十二时”墓石仪制概观

晚唐五季丧仪文献中的明器之属“九十事”“六十事”“四十事”中是否含有当圹、当野、祖思、祖明等石作,尚有待进一步考证。从《唐会要》和《五代会要》所载“四神、十二时在内”以及乾德三年六月太常礼院奏言“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来看,“四神”与“十二时”等石作不在所谓明器之属诸事中,据此可知“四神”“十二时”应是晚唐以降品官丧仪中必有的墓葬石作物类。只是到

了宋代“四神”石作减降,“十二时”先是改称为“十二神”,并在其后的仪礼更新与变革中深化为“十二时神”。这种“合二为一”的称谓,不仅与传统的“十二地支”岁时文化完全融合,还潜在地将道教神仙体系中的“时神”信俗纳入品官墓葬威仪之中。

文献所载宋代“十二时神”墓石礼仪制度

从丧仪的礼法规定来看,《宋史》卷124《礼志二十七》对“勋戚大臣薨卒”丧仪载述较为详实,“坟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人。入坟有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地轴、十二时神、志石、券石、铁券各一”,行文用语已为“十二时神”。从《宋会要辑稿》所载的具体丧仪实践事例来看,宋太祖时期几个重要墓葬实例中均使用了“石作六事”物类,其中“十二时神”称谓多书写为“十二神”。在南宋墓葬石作事例中,“十二时神”均称为“十二神”,这种用词变化显然并非礼官有意或无意“简称”所致。

文献所见宋代“十二时神”墓石的制造程序

综合来看,北宋皇帝陵园中使用石作称谓情况未见史籍详载,但是从南宋高宗、孝宗、光宗时期墓园欑宫“合用十二神”石作来看,宋代帝后、勋戚、重臣墓葬中使用“石作六事”应是丧葬礼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十二时神”等墓葬石作的制造就显得十分重要。

两宋时期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尚有一些变化。综合来看,文献见载的宋代“十二时神”等墓葬石作给赐的对象,从晚唐五季的大部分品官升限为北宋三品以上“勋戚大臣”和帝后人员,最后完全提炼为帝后陵园特有的丧仪石作物类。此外,帝后陵园中“十二时神”等石作物类的制造程序在北宋为诏令“内侍与少府监”共同制造,在南宋则演变为诏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制”,这种“演变”更合符礼法制度的运作。“十二时神”等石作的给赐对象和制造官署的演变,反映出国丧中的墓葬石作仪制在宋代逐渐完善化和规范化的礼法特征。

文献所见宋代“十二时神”墓石的文化意蕴

虽然检阅文献记载知道“十二时神”墓石仪制始于晚唐,并在宋代发展成为国丧墓葬仪制的重要内容,但是这种墓葬石作文化应当源于唐代以前的五行文化、岁时信俗与祭祀仪礼。“十二”是五行运作系统中的重要术数序列,宋人已经有了“十二辰,《事始》曰黄帝立子丑十二辰以名月,又以十二名兽属之”的认识,这种术数产生了“天干”“地支”的时间记忆范式和岁时信俗文化,而宋代墓石中的“十二时神”可以视为传统中国社会中岁时文化的特殊意象。

传世文献中最早提及的“十二时神”与五行系统中的“太岁”文化和神龙信俗有关。古人认为岁星运作“自子至巳为阳,自午至亥为阴”,形成“所谓太岁十二神”,是太岁诸神与地支位次的结合,至隋朝则进一步与五行融合。太岁“十二神”与地支“十二辰”的融合,主要体现在人间的四时循环、昼夜更替和人事运作层面。从文献载述来看,用“十二神”进行“追凶”“驱鬼”应是其本职功能。从信俗层面来看,由太岁、地支和五行融合后的“十二神”主管人间的“祠祭”与“殡葬”诸事,于是在官方的郊祀仪礼中逐渐引入“十二神”。

宋代墓石中“十二时神”形象

文献称谓中唐代的“十二时”对应的汉隋以来的“十二支属”文化,“十二时”当是全形生肖的写意动物造型。晚唐五季在物质称谓上开始有意彰显人性,在突出超俗的人神意识下尚无法摆脱太岁诸神体系,“十二神”应是兽首人身的人兽合体造型。宋代国家在儒、释、道“三教合流”趋势中倡扬儒教为主而兼顾吸纳道、释文化,故而在物质文化的诸多层面注意采取显人隐兽的做法,“十二时神”应是人首人身兽冠进而演变为人首人身托兽的文吏造型。唐宋之际文献所见的这种从“十二时”“十二神”到“十二时神”称谓的转换,正与出土唐宋墓葬中所见十二神杀形象从写意生肖动物、兽首人身生肖壁画等,向人首人身冠兽或人首人身托兽文吏造型的演变趋势相一致。因此,宋代帝后丧仪文献中的“十二时神”石作在造型上当是人首人身冠兽和人首人身托兽且绯衣执笏的文吏形象,而品官墓葬使用石作则依据卒者的官品、身份和地位进行减损规模与尺寸,这一点在墓葬考古出土实物中已有显著反映。

综合前述,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十二时神”之称谓主要出现在晚唐迄宋的品官丧仪文献中,反映出唐代伊始国丧和品官墓圹中使用石作物件成为丧葬礼法规定的独特威仪和葬俗文化。其一,文献所载宋代国丧和品官墓葬中的石作物类,在称谓上从晚唐五季的“十二时”“十二神”演变为宋代的“十二时神”,反映的是宋代墓葬石作分类更为齐全、精细、讲究,墓葬石作制度日益完善合理,彰显的葬俗意蕴和政治威仪亦较为深邃。其二,在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上,南宋转变为工部、文思院、太史局相继以职修制,反映出南宋墓葬石作制度的礼法化特征。其三,宋代丧仪文献所载“十二时神”未见具体造型或形象的描述性文字,故未能从文献载述中了解“十二时神”的具体形象。考古学者们将出土唐宋墓葬中的十二神杀实物与文献所称“十二时神”石作对应,这种“对应”是否完全符合宋代的历史实情难以定论,但是可以视为释读或了解文献称谓中“十二时神”形象的一种范式。从礼法的实践意蕴来看,作为国家墓葬威仪象征的石作物类,相较于其他墓葬物类而言,“十二时神”在唐宋之际完成了从神兽、兽臣向人神的完全转变,这种变化既能以石人神的形象彰显人间的政治威仪,也是五行、地支和属相信俗文化在宋代融合与异变的一个例证。

 

摘自《史林》2020年第3期,全文约1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