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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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献与地方社会的历史构成——以清代胶东地区“双山马家”族谱编撰为例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0年第4期 发布日期: 2021-01-22 浏览次数:

作者:张士闪,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族谱编撰是家族精英因应国家一统进程,以历史的名义制造家族关系、运作地方政治的文化实践。这一实践因受到诸多限定而纷繁多样,却为当下学界所谓“大历史”与“小历史”之合成提供了社会基础与学术资源。清代胶东地区“双山马家”曾五次修撰族谱,以贴近国史风格及对礼、俗、法等话语的合成叙事,呈现出传统中国文化政治的深层社会结构,也体现出家族精英在国家与地方之间双重代言角色的扮演。

作为地方文献之一的族谱编撰是家族精英因应国家一统进程,以历史的名义制造家族关系、运作地方政治的文化实践。这一实践因受到诸多限定而纷繁多样,却为当下学界所谓“大历史”与“小历史”之合成提供了社会基础与学术资源。民间文献既是基于地方性、个人性或局部的所谓“小历史”中的书写,又是国家一统进程的所谓“大历史”的一部分,而地方知识精英基于家国一体的传统心态,普遍具有在书写中将大小历史予以“合成”的追求,也就具有了从自身“人的历史”出发、统合“地方的历史”和“国家的历史”的文化实践性质。

有清一代,认同山东莱西市双山村为家族源头的“三地四支”马家人,曾五次修谱,是地方知识精英在不同时期留存的历史记忆。长期以来,这些谱本被叠加在一起装匣存放,但村民既不用于祭祖仪式,也不视若消遣读物时常翻阅,而更像留存备查的一种历史资料集成。下文将从族谱的编撰过程、文本形式出发,结合我们已有的田野调查资料,理解地方知识精英在大小历史“合成”中的角色扮演及其限度。

一、修谱过程

“双山马家”在清代的五次修谱,分别发生于乾隆、嘉庆和光绪年间,时间跨度近150年,汇集在俗称“老谱”、光绪年间编撰的《马氏族谱》(下文简称“双山马家光绪谱”)之中。后世村民对族谱有一定的敬畏心理,但也并不视作绝对权威,有时还会对其中一些内容有所争论,或在续修谱时予以删节。

引起最大争议的当属“双山马家光绪谱”编撰两年后的一个后续事件。光绪三十三年(1907),即墨县神山埠村马贞芳去信西小章村马克钧,并附《原祖自出考》一文,指出所收到的西小章村《马氏族谱》有误,列举后希望其“修饰”合谱,未获响应。争议的焦点在于,该谱以西小章村始迁祖马原为一世祖,而在“双山马家光绪谱”其他四卷中为七世祖,因而无法汇总。此一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因素。翻阅相关族谱史料发现,双方冲突由双山村人到西小章村“收军徭”而引发,由此导致两家断绝联系。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双山村嘉庆谱在“谱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余族徙居他处者,于祖墓处所碑记,册内未载,今姑从之,以阙其疑,俟确查再补”;“余族徙居何地与转徙他所者,谱内皆详其处”。双山村光绪谱在“谱例”第一条、第四条规定:“七世而后,分支条修,每篇注明某派住何处,便于清查”;“族中有出继同姓不同宗者,理应革除,念是先人骨血,从宽一律添注,但注明出继某村同姓,不更叙其所继父祖,恶乱宗也”。很显然,徙居西小章村的马原一支,在双山村嘉庆谱中未载,而仅有关于徙居地点的说明,而在双山村光绪谱中则允许作为支系合入,但对于马原“联宗”马青山一事有特殊规定,须注明“出继”。也就是说,在双山村光绪谱的编撰者看来,马原改宗攀附马青山是不合礼制的“乱宗”之举而“理应革除”的,这对于向来以“双山马家”之“正统”自居的西小章村人来说是不能接受的,所以才会发生两家因“合谱”而产生的纠纷。

光绪年间“双山马家”合谱的运作与最终失败说明,地方知识精英基于家国一体的传统心态,在面向基层社会的族谱编撰及“以礼化俗”的相关社会实践中,存在着极其复杂的政治设计与磋商过程,而且不见得都能成功。这也恰好说明,地方知识精英在简单地遵从或拒从国家礼制“正统”的选择之间,还有着灵活务实的多元策略,即礼、俗、法的合成叙事。

二、谱犹史:礼、俗、法的合成叙事

翻开“双山马家光绪谱”,贴近国家礼制的话语比比皆是。第一卷首句即引用《周礼·春官》“小史掌国志,奠系世,辨昭穆,而谱昉焉”,将族谱与国史联系起来。二者都以倡明人伦道德、整肃社会秩序为目标,惟指涉范围大小不同而已。国史修撰,“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国家机制”,即不仅是一种历史记录,还是特定政治意图的表达,而族谱中普遍存在的礼教叙事,亦可视为国史济世品格的地方化表现。当礼教话语反复出现于族谱中,就不仅是为显示修谱行为的政治合法性,而是有着更深刻的社会基础。显然,族谱中近乎程式的礼教叙事,虽则以家族礼仪重建为旗号,其影响却会溢出家族生活之外,而在地方社会引发“礼俗相交”的广泛效应。各地族谱修撰活动的持续发生,就形成了对于国家礼制的持续推广,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地方民众的深层心理结构,成为王朝文化政治的一部分。然而,族谱毕竟又以面向家族的名义而书写,以完成家族历史的书写为指向,并以所处地方社会生活为参照,于是就需要制作谱例、确立先祖、描述家族源流和支脉演变等,以便将所涉人群划分出不同圈层而“定亲疏”,以历史的名义建构家族关系。

一般来说,族谱编撰者在为家族谱系确定源头以后,还要从家族历史素材中选择事件,期望“借古喻今”,对现实生活施加影响。因此,族谱中的事件选择及讲述方式,取决于修谱者所处的社会现实状况及其设想中的应对之策。换言之,地方精英的族谱编撰运作,总是遵循在家族和地方社会生活中发现“危机”并借此实现“转机”的文化逻辑。比如“双山马家光绪谱”第一卷,在祠堂、老茔等图志之间,就附加了一份一百多年前的县令结案判词,马贞芳在族谱中载录知县判词,昭示官方司法的“从俗”原则,显然别具深意。经此,族谱中对于国家礼制的援引,族规俗约的条陈,就与“从俗”的官方司法原则形成话语同构,为知识精英建构地方社会秩序增强了权威性与震慑力。就这样,地方知识精英借助族谱编撰,而将家族生活的“小历史”植入国家“大历史”中,同时将地方社会紧密整合于“礼仪中国”之中。

三、地方文献的历史限度

知识精英基于地方社会的历史书写,内在于国家政治进程与地方社会发展的脉络之中,尽管也会对所谓“大历史”有所指涉,但却受到诸多限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地方知识精英的思维定势。在地方社会中,人们普遍相信其所属族群是“有根”的,既有悠长历史可鉴,又有先人智慧可依,足以应对现实生活难题甚或大的社会变动。地方知识精英对此心知肚明,当他们编撰族谱时,就会通过追根溯源制造族群“历史”,并将家国一体的思维方式植入其中,建构家族与地方社会秩序。为此,他们需要将符合其历史建构的素材予以强化,而将不符合或不适合进入“历史”的东西弃置一边,若实在难以回避,就赋以神话传说色彩予以边缘化处理。其二,民间文献的体裁规定。族谱作为民间文献的体裁之一种,自有其内在规定性,族谱编撰可供个人发挥的空间其实是有限的。其三,地方社会的接受限度。族谱修撰的本质是家族建构,当这一实践活动持续发生,也就指向了家族制度的维护与重建。但这样一种建构或重构能否成功要另当别论,还要受到地方社会生活的制约。

总的来看,国家与地方之间原本就是相互生成的关系:一方面,国家历史内嵌于地方社会生活之中,经常被地方精英视作资源加以运用;另一方面,从未存在空悬于地方社会之外的“国家”。诸如知识精英借助文字书写建构地方历史,形成国家政治的地方化表达,建构地方社会秩序,以及民众对王朝政令的遵从、因应、对付等多种态度 ,都是“历史本来就是一个”的本有面相。这或许意味着,受到诸多限定而纷繁多样的地方文献,是中国文化政治传统与深层社会结构的呈现,也体现出家族精英在国家与地方之间双重代言角色的扮演,深入挖掘,或可为当代学术跃升提供可贵的社会基础与学术资源。

 

文章摘自《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原文约13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