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日根,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361005。陶仁义,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23。
摘要:伴随着海势东迁,明代淮安府沿海荡地已出现盐场与民户相互争夺的态势,一方面是盐场为维护既有的盐利而竭力遏制沿海的农业开发,另一方面则是新淤的荡地往往吸引一批批新来的开发者。清初已淤为内陆的安东县垦荡行为在得到康熙帝首肯后,又有了进一步发展。清中期亭场商办这一市场行为也使得灶丁由制盐转向耕田,从而造成了狼在当地的绝迹。两淮盐场民众面对环境变迁积极调适生计,成为清代海州升为直隶州,庙湾、东台由盐场升格为县及清末民初“废灶兴垦”的内在动力。
一、清初荡地的开垦
清初,为稳固政权,朝廷废除了明末的各种额外征敛。康熙朝宽松的田赋管理政策促进了淮安府荡地的开垦,经明以来几代人的垦荒经营,当地民众已经在荡区定居、发展,并有余力修编族谱,将其先辈开垦荡地的相关经历加以追述。《徐氏宗谱》讲述了徐氏由苏州迁徙而来,并经营盐业的历程,起初发展较好,后却因黄河入淮,生计转向艰拙,不得不兼营草业、荡地开垦,从而使徐氏家族获得再次发展。由此可见,王朝的大政与小民的生计密切关联。盐城三善堂《沈氏家谱》尊嘉靖二十年(1541年)状元山阳人沈坤为始祖,其后裔于顺治年间分家后由府治迁居庙湾濒海荡地开垦。但其间也屡遇波折,起起落落,或遇决堤后的苛重役使,或发生家庭内部的财产纠纷,但沈氏凭借自己的坚韧挺了过来。
徐、沈家谱中均载康熙年间其族人在当地最初的开垦活动为割草,数年之后改种田才发家致富,开枝散叶,这说明此时淮安府濒海州县亦有一波垦荒热潮。康熙七年的田亩改屯为民,实际是官员对地方田亩开垦情况实地调查后的顺势之举。康熙皇帝第五次南巡时对安东当地生员潘江等人的叩阍直接下达了减征淹没田赋的明确指示,无疑极大加速了沿海滩地的农业化开垦。安东地方官对开垦出的荡地田赋名目、税率的细分,足见当时荡地开垦的相关管理已相当完备。在此之前,当地民人对垦荡为田并不避讳,将开垦出的田地积极报升。这也吸引了接壤的海州之民前来侵占。安东境内主要通过“围田”的方式垦田。当然,安东荡地得以顺利被开垦为田、升科起赋的最主要原因是其已经淤为内陆,境内并无盐场,不存在禁垦蓄草以供煎盐的问题,故而相对于其他濒海州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滩涂大片成陆也对雍正二年(1724年)邳州、海州因“地方辽阔,知府实难查察”由淮安府析出,并升格为直隶州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滩涂淤积成陆是荡地开垦的自然前提,行政化则是清廷应对农业化开垦的跟进措施。
二、商、民占灶:清中期后的荡地开发
清廷试图对荡地施以严密的管理,严禁民人侵占,但在康熙、雍正施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摊丁入亩”等免课丁税政策的刺激下,剧增的人口引发的土地需求势必更加强烈,同时亭场商办这一市场化行为也使得灶丁得以从盐场脱离,他们大多也加入垦荡群体,“荡地禁垦”已成具文。盐场灶地的交易行为也已出现于民间契约之中,因而虽有政策严禁,但实际效果甚微。
乾隆九年(1744年),旗人吉庆由河东盐场转任两淮盐政,甫任之际,他在不甚熟悉盐场实际状况的情况下,便沿袭陈规,要求查禁垦荡为田的行为。但事实上当地已面临着“改荡为田……收益不及蓄草供煎之厚”“仍改草荡……又不足以供煎”的“究成两弃”的尴尬局面。范公堤外广泛存在着灶户私垦草荡的情况。私自改行农业遇到的困境是很显然的,一者违背朝廷定制,再者无法有效抵御海潮来袭。私垦行为并不一定能进入官府视野,官府的管理仍时常表现为缺位。
吉庆严禁草荡私垦的出发点仍要回归到盐课的考成制度,较之明末,此时盐课考成细则已经较为完备,乾隆九年正是考成的大计之年。不管怎样,吉庆还是顺利圆满地完成了此番大计考成,皇帝对其勉励的同时,亦对其禁垦的冒进之举提出了警告。
随着对两淮盐务了解的不断加深,吉庆发现两淮盐场境内灶丁、民户对荡地的开垦和争夺已十分激烈,原本禁止兼并的草荡也吸引了资本丰厚的场商进入,灶属(官拨)荡地的交易甚至出现跨场进行的情形,而灶荡之地的交易也完全按照民间土地买卖中的“活卖”“绝卖”的方式进行。吉庆本来坚持盐场荡地归灶户所有,禁止开垦。但在(卤气变弱)地理变迁的现实状况面前,垦荡为田无疑是更好的选择。乾隆十一年,淮安府疏浚境内被湮塞的鱼变河,改两岸民田为稻田。范公堤外的荡地开垦效仿此法。
康熙年间赣榆人倪长犀经过安东时,发现境内土地仍充斥卤气,不能耕作庄稼。通过活水稀释盐分,距离海岸较远的荡地可垦为良田,而一旦海潮泛溢,近海之田仍尽为斥卤,不宜耕种。民众亦有对策。清末方志材料中提到“农师”“非惰农”等字眼,揭示的是民力往往能克服自然的局限,改造荡地的盐卤状况,努力开辟垦荒(荡地)。高家堰筑成后,人口垦荒进度远不及海势东迁的速度,万历朝乔应甲上奏庙湾一场垦出土地九万多亩,在水患无常的现实面前,这种劳动量巨大但效果不显的方法尚没有广泛推广,以致官方对当地民众仍有“慵惰成习”“束手枵腹”这样的判语。这也使得明末以棉花、桑、麻等为代表的经济作物获得一定程度的推广。
由吉庆监修,刊印于乾隆十三年(1748年)的乾隆《两淮盐法志》提出荡地归灶、保障灶户占荡权利的建议,但商民进入垦荡的趋势却无法阻遏。从后面的发展看,乾隆帝似乎已经接受了淮南盐业不盛导致垦荡为田的现实,对吉庆坚持荡地归灶的提议已经不以为意。事实上,十三年后,盐场泰州分司的东台场便因“词讼繁多、地广难治”也析出置县。我们更应关注其他四场“商置”制盐这一方式在缓和民灶田地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场商所以能够进入盐场办盐供引,主要因为在籍灶丁逃离转而耕田,“不业煎”的庙湾场成为淮南众多盐场的一个缩影。
盐场此后迎来了一波升地高潮。海州(淮北)盐场由于采用晒盐法,无须荡草供煎盐,故而境内淤出荡地只要条件适合就迅速升科为民田。到了嘉庆年间,在民众的开垦下,民田已经上升到了境内地域的七成。海州民田占到七成的情况并不能视为当时淮安府濒海州县的实际状况,黄河北归后荡地淤出变缓,垦荡而出的民田所占比例仍不断提高,这也为清末民初的“废灶兴垦”打下了基础。
三、荡地开垦与狼的绝迹
淮安府濒海州县民众荡地开发的过程同时也是当地生态变迁的过程,荡地漫布丛生的茂密芦苇则为诸如狼、野猪之类的大型野生动物提供了生存、繁衍空间,相关州县均有“狼,苇荡最多”的记载。自然界中,狼基本没有天敌,处于自然界食物链的顶端。它们的领地意识非常强烈,除了食物匮乏,它们同象、虎一样,一般不会主动进入人类活动区域。狼的活动空间广狭,也可以衡量民众对自然开发程度的深浅。
元末战乱之后,政府强制和民众自发而来的移民成为垦荒的主力,他们除了要面对西边黄淮泛滥和东边海潮涨溢的水患威胁外,在垦荒过程中遭遇诸如狼、虎、野猪之类的伤人野生动物袭击更是他们必须直接面对的现实威胁。明清两代民众对苇荡持续性的开垦使得狼、野猪、老虎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清末,民众在与狼的对抗中逐渐取得上风,这从当地人对狼近乎调侃的称呼中足可一窥。
在自然力和人力作用下的海势东迁,不断扩大着淮安府沿海荡地成陆的范围,许多地方出现盐场与民户相互争夺的态势,既有盐场为维护原有的盐利而竭力遏制沿海的农业开发,但是新淤的荡地或自然脱卤,或经过翻地覆盖卤性土壤,逐渐转变为满足不断增殖的人口的重要土地来源。清初已淤为内陆的安东县垦荡行为在民人叩阍得到康熙帝首肯后,得到进一步发展。清中期亭场商办这一市场行为也使得灶丁由制盐转向耕田,乃至造成了狼在当地的绝迹。两淮盐场民众面对环境变迁积极调适生计,成为清代海州升格为直隶州,庙湾、东台由盐场升格为县及清末民初“废灶兴垦”的内在动力。
摘自《史学集刊》2021年第1期,原文约1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