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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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徽州基层社会的里书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1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1-03-29 浏览次数:

作者:刘道胜,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教授,安徽芜湖,241002。

内容提要:在明清徽州,里书一类的书役长期存在于基层社会。里书之役系明代里甲在承役实践中衍生而来,实属里甲组织在适应社会实际中分化出的新的专业性书役。清代徽州基层里书作为里排重要职役,在钱粮体制恢复和赋役实际运作中仍发挥重要功能。明清徽州里书充任采取阖族朋充或贴役雇充成为常态。清代里书包揽或多代把持现象日趋多见。徽州里书尽管在赋役运作中存在舞弊,但受到宗族的约束和朋充的牵制,亦难以假公济私。遗存的大量丁产信息复杂和内容详实的抄本、写本性质的赋役册籍,不少当出自里书之手,里书实乃基层钱粮征收中“文书行用”“数字在乡”的实践者和代书人。

基层社会里书的产生和长期存在,与有明以来推行的里甲赋役制度密切相关,在适应里役承值实践中,负责登记和编造赋役册籍的里书应运而生。清代的里甲书役在田土清丈、亲供归户、佥业编审、钱粮推收、赋役催征乃至基层乡治中十分活跃,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里书的出现及其与清代前期的赋役运作

里书一役的出现,与明代里甲职役在实践中不断适应赋役制度改革和社会实际变化密切相关。在里甲轮役实践中,基于事产因时推收和十年大造黄册之需要,“册里”之役最初具有了里书的性质。册里尽管系明代里甲职役分化的产物,然而随着时间变化,册里以里甲排年身份兼管造册书算事务,逐步演变为制度安排,成为传统里役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延续至清代。在清初徽州有关清丈佥业、亲供归户、田土推收等赋役运作中,官方往往仍责成册里履行其事。因此,清代徽州文书中所谓的册里,实属继承性的“祖遗里役”,往往由特定家族津贴贤能者应承,就其兼任里排中的推收、造册、管册事务而言,具有里书性质。

在明代中后期的徽州基层里甲中,里书与排年里长一样构成了基层里甲的职役名目,主要履行事产登记、推收、稽查、造册等事务,循名责实,当系里甲在承役实践中衍生而来,实属里甲组织在适应社会实际中分化出的新的专业性书役。入清以降,基层行政愈加依赖图甲组织,册里、里书、册书等里排重要职役在钱粮体制恢复和赋役实际运作中仍发挥着重要功能。从遗存的清代徽州文书看,因清丈、编审和佥业而产生大量具有产权归户性质的文书,类型有清丈归户票、亲供归户票、推收归户票等。清丈归户、亲供归户集中于清前期,与当时清查地籍和恢复钱粮体制有关;推收归户则属于赋役的常态登记和管理,主要面对的是土地流动和钱粮转移而采取的措施。这些赋役基本文书的产生与基层里书一类的书役密切相关。在清初田土清丈、佥业归户、钱粮推收中,产生了大量攸关基层民众人丁事产和赋役钱粮的散件原始文书,这些原始文书最直接体现了民间事产和钱粮实态,构成清代前期官府编审造册的基础。正因为长期从事基层赋役管理和实践,里书等书役才掌握里排故实,熟知丁产信息,使得民间产业和税粮核查往往需要里书开具凭据,以供证信。

入清以降,土地和赋役体制的恢复和调整仍依赖有明以来的图甲组织,随着清初以来不断的田土清丈、亲供归户、钱粮推收、稽查立户以及赋役编审等的开展,需要面对繁杂的登记、核算、造册乃至基层治理等事务,基层赋役运作更加有赖于精通书算、谙悉钱粮细故、专业性强的里书之役。在清代前期的徽州,里书一类的书役或称册里、册书等,其职役性质趋同,主要负责基层图甲稽查、书算和造册等,迄今遗存佥业归户的散件文书以及赋役推收册、编审册、归户册、实征册等,其基本数据和信息主要出自里书、册里之手。

二、里书与清代中期以后的钱粮征收

明代中后期,随着里甲制度的衰落,原来由粮长、里长负责征解税粮的体制日趋瓦解。一条鞭法改革后,赋役征解出现投柜缴纳和比限追征的新形式。在适应赋役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传统里排征解逐步演变为图差催征,即基层赋役征收形成图差追比和图甲自催相互配合的新格局,并延续至有清。入清以降,投柜和比限均离不开对钱粮的分解和核算,里书一类的书役在钱粮催征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尤其于清中期以后,里书一类的书役在民间税亩核查、置产立户和基层税收中发挥的功能得到提升。

民间置产立户这一事关税收之要务,一般须告明官府,官府下发信牌、信票、印票之类的下行文书,责成基层图甲的册书、税书“查明契载税亩”,予以立户。正因为基层书役与基层税收的关系日趋密切,清中期以后徽州的此类书役除径称里书、册书外,又多以图册、税书、缮书、柜书等见称。值得一提的是柜书,该职役系明清实施自封投柜的产物。随着自封投柜的实施,“值柜”“看柜”“柜书”承担基层钱粮催征的重要职责,相应嵌入图甲里役,仍落实到原来的里排予以充任。而为了配合官府的钱粮催征,一些基层户族围绕钱粮征缴,往往联合设置具有合作性质的“乡柜”。此类乡柜实属基层钱粮征收的合作机构,多由特定户族自我管理,自我运行。清代中期以后,从里书等书役的名称和职能看,他们在负责造册、管册的同时,更加侧重于基层税收的管理。

三、里书的充任

清代徽州图甲里役多体现为“祖遗里役”和“承祖户役”,徽州里书人选存在着由一个大型宗族垄断或若干个小型宗族轮流承担的现象。一般图甲内聚居大族为确保和彰显其“大家规模”,多把充任里书当作“事关门户”“国课事务”而代代承袭,这在聚族而居的徽州颇为普遍。地方社会对“世守无异”的“承祖之役”,其运作多由村族或家族以朋名形式充任。

承役职责主要为经管册书,具体包括钱粮推收、挨年作册、支应催征等事项。毋庸置疑,把持里书有助于维持特定宗族在地方社会的利益和地位,这是地方宗族确保里书“不落外姓之手”的实践逻辑。然而,自明后期至清前期,赋役改革不断推行,传统里排征解逐步演变为书差催征,特定家族“祖遗里役”很大程度上体现为赋役造册、管册以及钱粮推收、稽查、催征,客观上对图甲里役的要求愈加专业化,基层赋役运作更加依赖里书之役。职此役者,往往要求其熟知里排,稍通文墨,精谙书算,因此即使是某个家族朋充里书,亦大多遴选族内“贤能之辈”“能干晓事”者予以充任。

里书操持基层钱粮科征要务,专业性强,客观上为其滋生勒索陋规提供了条件,把持里书无疑有利可图。因此,即使在特定家族里役朋充过程中,亦难免出现专业性的好事者乐充其役,秉承“看家本领”者包揽其事,并存在多代把持的现象。另外,徽州还存在专业承揽里书的现象。大量记载证实,徽州里书充任采取阖族朋充或贴役雇充成为常态,是不争的事实。在朋充和贴役中,无论是家族内好事者包揽里书或多代承袭,抑或地方社会存在的里书包揽者,某种程度上具有“专吃钱粮饭的专业人员”的性质,这是清初以来地方性征收由官府科派的杂泛差役转变为书役的勒索陋规的产物,徽州亦不例外。

四、钱粮催征与里书舞弊

在清代的图甲催征中,造册、管册、推收等攸关钱粮征收的最基本事务仍属里书职责,因此,里书掌握本图本甲赋役基本册籍,系统把持图甲事产信息,使其在图甲催征中的角色很难被替代,并长期受到官方倚重。作为没有俸给的基层职役,里书收入主要来自图甲津贴,与此同时,在钱粮编审和征收中,他们熟悉地方原委,仰承官府鼻息,具有上下其手的权力和方便。正因为如此,举凡论及清代基层赋役弊端,往往涉及这一群体。

五、余论

明清时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官方赋役征解与基层钱粮运作的理想模式是“身使之臂,臂使之指”。基于此,在赋役实践中,官府往往下颁文书行政,下达诸如均徭、条编、投柜、清丈、佥业、推收、亲供、编审、追比、均图、顺庄、滚催等制度化要求,基层行政离不开具有官腔色彩的“文字下乡”。如何把握和贯彻官方赋役体制之规定,最大化地推动赋役的分配和动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基层以里书为代表的智识阶层。以徽州区域论,若按照明清“每里设立里书一名”计算,一县里书数量即数以百计,如果加上配合里书的书算名色,徽州基层社会此类书役人员规模应相当庞大。他们基于稍通文墨、精谙书算之能事,操持民间丁产信息,循名责实,锱铢必较,化零为整,在此基础上造册解报,抄册备存,实乃基层钱粮征收中“文书行用”“数字在乡”的实践者和代书人。从而在基层赋役运作和民间事产管理中,上晓官方则例、精通书算细故、专业性强的里书阶层在基层社会长期发挥作用。

 

摘自《中国经济史研究》2020年第6期,原文约23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