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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渭河滩地的开垦历程及其影响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1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2-01-03 浏览次数:

清代渭河滩地的开垦历程及其影响

作者:史红帅,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摘要:渭河作为黄河的最大支流,沿岸滩地广阔,在清代经历了从牧场向农田的转变。本文基于大量清代奏折档案,结合方志、舆图等,着重探讨了清代渭河滩地的大规模耕垦历程,包括顺治至雍正年间的零散耕垦、乾隆至咸丰年间的大规模招垦,以及同治至宣统年间招垦停滞与复苏等阶段,指出滩地的大规模开垦对渭河滩地土壤与植被、滨水地带景观和区域社会发展产生了显著影响。

作为黄河的最大支流,渭河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鸟鼠山,流贯关中平原,在潼关附近汇入黄河,对历史时期关中平原的生态环境、城市发展、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影响至为深远。长期以来,渭河河道形态、水文状况、洪涝灾害等问题受到地理学、历史学等领域学者的关注,已有相关细致研究。但有关清代渭河滩地的大规模开垦及其影响尚未有专文探讨,笔者在搜集、整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机构所藏大量清代奏折、题本的基础上,结合方志、舆图等文献,着重探究清代渭河滩地的大规模开垦历程及其影响,以期深化清代渭河河道演变、关中平原农业开发等研究,为当前渭河滩地保护与利用、河道与堤岸景观塑造提供参考。

一、清代渭河滩地开垦的发展阶段

明初,太祖朱元璋将凤翔以东、潼关以西各县渭河滩地赐给秦王,作为王府及其所辖军队的牧马草场。进入清代后,渭河滩地经历了从牧场到农田的大规模开垦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顺治至雍正年间的零散耕垦。清顺治、康熙、雍正年间,渭河滩地延续了明代牧场的功能和形态。西安八旗和陕西绿营军队为了牧养大批军马,充分利用渭河滩地沙土平淤、野草畅茂、饮马便利等条件,在中游沿岸郿县、鄠县、咸阳、长安、咸宁等县“圈占”了大片滩地作为马厂。在渭河滩地主要作为军队马厂的同时,也偶尔出现农民“窃耕”滩地的情况,但受制于官府并未正式招垦,农民零散开垦滩地的规模很小。(二)乾隆至咸丰年间的大规模招垦。乾隆至咸丰年间,在陕西官府和军队的大规模持续招垦之下,渭河滩地与秦岭山地一样成为陕西官府开垦荒地、扩大耕地的重要区域。进入乾隆朝后,关中地区人口增长较快,对耕地的需求日渐增强;同时随着西北、西南边疆地区的拓展,西安八旗和陕西绿营军兵大量移驻、出征甘肃、新疆、四川等地,关中地区的军马数量日渐减少,无需大片滩地作为马厂,由此促进了陕西官府和军队对渭河滩地的招垦。(三)同治至宣统年间招垦停滞与复苏。同治前期,受回民起义战火影响,关中地区社会凋敝、人口骤减、垦户逃散,“地方多被蹂躏”,已招垦的滩地被大量撂荒,无人垦种而成荒滩。随着战乱平息,陕西官府重启渭河滩地招垦活动。光绪年间,为改善旗民生活、补贴绿营薪饷,陕西巡抚和八旗将军继续扩大马厂滩地的招垦规模,掀起了光绪后期渭河滩地开垦的一个小高潮。

二、清代渭河滩地的开垦规模与重点区段

虽然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在载及清代渭河滩地利用状况时称“陕西渭水纵贯,南北两岸滩地无垠”,但就滩地利用和开垦规模而言,渭河沿岸各县差异很大,招垦的重点区段集中于中游各县。八旗马厂所处滩地位于郿县、扶风、武功、盩厔、兴平县境,绿营马厂滩地位于兴平、鄠县、咸阳、长安、咸宁、高陵县境,自西向东,连接成片。

在开垦规模上,清前期,西安八旗马厂一带的渭河滩地就号称“东抵鄠杜,西尽扶郿,凡八十余里,计地一千七百余顷”。据乾隆五年(1740)的查勘报告,这一段北岸滩地自兴平县东思义坊川河与渭河合流处起,经武功、郿县,至扶风县塬姜嘴止,东西长约69里,南界渭河,北界川河,广狭不等,滩地接续相连。在西安八旗圈占约17万亩滩地外,绿营在渭河两岸所占马厂滩地约10万亩。考虑到滩地受河水涨落影响,往往会因“被冲坍没”或“新涨嫩滩”而出现面积上的盈缩,清前期从郿县至高陵的渭河中游滩地大致在30万亩左右,从乾隆年间开始,这一带滩地从马厂“余地”开始招垦,逐步拓展到马厂“正地”。至光绪年间,渭河中游大部分滩地已由官府和军队招募农民开垦征租,或由八旗屯军进行了垦殖,开垦面积约25~30万亩。

整体来看,清代渭河滩地招垦的重点区段位于中游各县,尤其是武功、盩厔、兴平、鄠县、咸阳、长安、咸宁等滨河两岸。武功县滩地位于渭河北岸,东自洪家寨起,与谭家寨东、西两堡毗连,西至高家寨,接连四里。招垦面积约2.09万亩,包括旱作滩地和能够引灌的水田,每年租银4353两。兴平县滩地自东杨村起,至思义坊、柳树屯、马坊村一带,招垦滩地2.87万亩,每年租银2874两。此段滩地冲淤频繁,耕垦规模迭有变化。自鄠县、兴平县起,经咸阳、长安、咸宁,至高陵县止,沿岸滩地约10.5万亩,乾隆十六年(1751)起招垦其中4.02万亩,每年租银4020两。鄠县滩地分布于渭河南岸的北马厂滩、保安滩一带,约1016亩。咸阳县滩地位于渭河北岸,自李家堡至张旗寨一带,受渭河泛涨影响较大。长安、咸宁二县滩地位于汉长安城遗址北侧东席村、西席村、唐家村、师家道口村、党家村及草滩镇一线,清后期招垦面积约6000亩。

三、清代渭河滩地开垦的主要影响

从清代中期开始,陕西官府和军队对渭河滩地的大规模招垦面积多达25万~30万亩,使关中平原中部渭河沿岸滩地逐渐从牧场转变为农田,成为与秦岭山地相对应的重要垦荒区域,对滩地土壤与植被、滨水地带景观和区域社会发展均产生了显著影响。

清前期,在渭河“南移北徙”的摆动下,沿岸河滩形成沙碛夹杂、盐硷卑湿、坍涨频繁、草根盘结的淤泥滩地,盐碱性较强,适宜原生野草生长。在乾隆前期大规模招垦之初,滩地土壤类型以沙土夹杂石子为主,土质较差,不宜种植小麦、粟、棉花等传统作物。随着陕西官府和军队大规模、持续性的招民耕垦,承垦农民和屯军在滩地上经过锄草、排水、犁耙,逐步种植苜蓿、黍、糜、稔、高粱、豆类(以豌豆、黑豆为主)、芝麻等作物,以及引水灌溉、开渠排水等举措,有效地改良了土壤结构,滩地碱性大为降低、肥力得以提升,沙石夹杂、地力瘠薄的“嫩滩”逐渐耕垦成为适宜庄稼生长的“老滩”。

从自然与人文景观的角度而言,渭河滩地在明代呈现为单调的原生荒滩景象,鲜少有成体系的人工设施或建筑。进入清代后,随着八旗和绿营军队为管理马厂在渭河滩地上兴建营房、马棚等设施,滩地景观自此逐步丰富起来。乾隆十五年(1750),陕西巡抚陈弘谋要求兴平、武功、盩厔、扶风等县官府在招垦农田与马厂交界地带建筑墩台、开挖壕沟、立定界址,饬令农民不得越界侵种,也防止了军马践踏农田。乾隆中期,盩厔县知县徐作梅就奉巡抚毕沅之命,在滩地上的八旗马厂与民田交界地带“会勘清丈,筑墩浚沟,定界址”,确保了该县农民“耕者安业”。在滩地上的长墙、墩台、壕沟、柳树林带、界石等建成后,沿岸各县官民仍不断加以维护,随时修筑、补种、培固,直至清代后期这类防护工程仍是渭河滩地上引人瞩目的大规模人工景观。

清代渭河滩地的大规模开垦不仅扩大了关中地区的耕地面积,而且为区域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对八旗和绿营军队建设、地方文化教育发展、民众生计改善等多有助益。

首先,八旗和绿营通过对马厂所处的滩地招垦征租,获得了相对稳定的租银收益,用于八旗军队赏恤和绿营军队的薪饷等开支,促进了军队建设,保障了陕西乃至西北地区的安定。其次,渭河滩地招垦的田租收益为关中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陕西官府除将招垦滩地租银大部分划拨给军队外,还将一部分租银拨给县学、书院等学校开支或作为师生津贴。乾隆四十三年(1778),兴平县知县顾声雷就将屈胡桥、吴耳邨、富仁坊、辛荘邨、宽仁坊等处招垦滩地租银127.82两,拨给该县槐花书院支用。随着清末陕西举办各类新式学堂,滩地开垦租银还用于支持陕西师范学堂等办学经费,对关中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之功。第三,渭河滩地的大规模招垦在增加渭河沿岸农民收益的同时,也为外省客民提供了生计之资。从清中期开始,关中地区人口增加迅速,四川、湖北等省客民也不断涌入,拓荒垦种成为扩大耕地面积、满足民众粮食需求的重要途径。渭河沿岸各县农民通过承垦军队马厂滩地,除缴纳较低额度的租银外,仍有利可图,有益于其增加收入、改善生计。

 

文章摘自《云南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原文约18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