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滇国三印”看西汉时期的西南边疆治理
作者:李东红,陈丽媛,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摘要:“滇国相印”丰富和拓展了早前发现的“滇王之印”与“益州太守章”的价值与意义。“滇国三印”透露出西汉武帝“以滇国之地设置益州郡”之后的滇国、益州郡的重要信息,切中西汉时期“四裔藩国”“初郡”等边疆治理的重要问题。印章文物与史料记载相得益彰,共证西汉王朝对滇王、滇国、益州郡的管辖与设治,既不同于内地,亦有别于其他“藩邦”,具有鲜明的西南边疆区域特色。
引言
重大的考古发现,往往给学术研究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1956年“滇王之印”的发现与古滇国的重现,就是典型的案例。无独有偶,时隔60多年之后,考古学家再次于滇国遗址中发现了“滇国相印”封泥,又一次轰动学术界。“滇王之印”“滇国相印”与传世“益州太守章”三枚官印,是名副其实的“滇国三印”。它们彼此关联,涉及滇国与益州郡设治、滇王与益州太守、滇国与朝廷关系等一系列西汉时期“四裔藩国”与“初郡”等边疆治理的重要议题,既有独特性,更具普遍意义。本文将借“滇国三印”,结合其他印章文物与文献史料,就西汉王朝对西南边疆的治理作初步的讨论。
一、“滇国三印”发现的价值与意义
1956年12月28日,石寨山滇国墓地第二次发掘时,在6号墓(M6)木棺底部粉末中发现一枚通体完好如新的金质印章。印作蟠蛇钮,蛇背有鳞纹,蛇首昂向右上方。印面每边长2.4厘米,印身厚0.7厘米,通高2厘米,重90克。钮和印身是分别铸成后焊接起来的。印文凿成,为白文篆书“滇王之印”四字。“滇王之印”使滇国、益州郡的历史再现人间。滇王之印的价值、意义与重要性难以言表。作为国宝,滇王之印被珍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在边疆史地研究中,出土文物与正史文献记载相一致的案例并不多见,因此“滇王之印”具有独特的科学意义与史料价值。
滇王虽为王,但不称“玺”,称“印”而不为侯。印纽非橐驼纽,亦非龟纽,而是蛇纽。蛇纽之制,每见于西汉初期官印,如“浙江都水”“彭城丞印”皆为蛇纽。因此,滇王虽为侯王,却是列侯的待遇。
“益州太守章”是一枚传世的封泥印,印面为朱文篆书,它最早收录于清代吴式芬、陈介祺合着,光绪三十年(1904)刊行的《封泥考略》,《云南各族古代史略》第32页有“传世益州太守章封泥”图片。
太守为一郡之长,“益州太守章”封泥彰显的历史事实是:云南自元封二年起,正式被纳入全国统一的建制中。这枚经过考证,明确为西汉元封二年建立益州郡之后所颁的汉印,是汉武帝建立益州郡,经营西南夷地区最直接的物证。
“滇国相印”是2019年1月考古人员在废弃的41号河流中清理90号灰坑时发现的,与“滇国相印”封泥共出的还有“王敞之印”和“田丰私印”等封泥,以及瓦片、陶罐、陶釜和其他铜质、石质文物。“滇国相印”说明益州郡设立之后,滇国依然存在,不仅有滇王“复长其民”,还有“滇相”治理其国。
二、与“滇国三印”相关问题的讨论
河泊所遗址是目前所知滇池盆地分布面积最大的“滇文化”遗址。此次河泊所遗址出土“滇国相印”封泥,同时伴出“王敞之印”和“田丰私印”等封泥及其他砖瓦等建筑材料,说明这里是重要的聚落遗址。更为深刻的意义在于,遗址距离出土“滇王之印”的滇王墓地仅700米之遥,聚落与墓地之间的空间关系,很容易使考古学家们做出这样的推断:河泊所是滇国王都所在地。我们甚至推测,石寨山与河泊所是一体的,属于同一聚落中的两大功能区域。
汉武帝所设的益州郡,其郡治在哪里?晋宁县晋城有一块“汉益州郡滇池县治故址”碑,碑文指称晋城即是汉滇池县故址,是益州郡郡治所在地。
“滇国相印”的发现,说明“置吏入朝”后的滇国,与其他诸侯国一样设有“国相”之职。因此,根据西汉制度推论,益州郡设立后的滇国,“滇王”为皇封,而“统众官”的“滇相”由朝廷任命。至于滇国内部的治理体系,还没有太多的资料以供讨论。依照“以其故俗治”的政策,滇国原来的邑长,可以按传统习惯“复长其民”。
益州郡的设置并不完全局限于“滇国之地”,而是经过归并、组建的。这里透露出一些信息,这就是从地理范畴上说,益州郡要比滇国大得多;从行政权力上说,滇国与滇王隶属于益州郡。益州郡设立之后,又设置“益州西部属国都尉”,统领归附的叶榆等部族。“属国都尉”是军职,具有军事管理的职能,属于军卫系统。
三、西汉对“西南夷”初郡、藩国的治理
汉武帝设置的“初郡”,与内地的“旧郡”相比,差异性在哪里呢?综合“滇国三印”所揭示的初郡设置情况,参照学界同仁相关研究成果,可将初郡的特点归纳如下:
第一,存其部落名号,即其部落列置郡县。大者设郡,小者置县。
第二,郡太守,县、道令长等,多由朝廷委任部族首领担任。
第三,实行按当地旧有风俗和制度进行治理的“以其故俗治”治策。
第四,汉王朝在初郡地区“毋赋税”,不向当地百姓征收赋税。
第五,军队主要由藩属国的王侯掌管,而不是郡太守。
第六,朝廷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初郡吏卒俸录、钱粮、货物,同时保障驿传的畅通。
总体上说,西汉在西南地区设置的边郡与藩国的关系是:首先,藩国受朝廷封赐的王、侯,必须听命于封国所在的郡太守,否则将受到制裁。其次,王、侯在封国内有自己的部曲和“邑君”,即土著的兵马与官属体系。王侯正是通过这个体系,管理自己的民众。第三,藩国的王侯邑长,是可以“有功”而受封的。
边疆地区考古发现与传世的官印,与文献记载相结合,就能考见郡县的开拓设置与沿革。西汉时期,云南境内设县,分别为益州郡24,牂牁郡11,越嶲郡3,犍为郡5,共43县,合计人口132656户、863355人。各县平均3085户,20078人,人口规模接近内地水平。益州郡等初郡所辖之县,户籍人口并不算少,其中有大县,亦有小县,还有道的设置。从上述印章、封泥材料,可以推断,益州郡治下同样存在军卫、行政两个系统。
四、结束语:“滇国三印”的价值与意义
官印是国家对云南进行管辖的物证,可以考见郡县之设置,国家之统一,民族之交流融合,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时代特色,意义特殊,内涵深刻。我们讨论的“滇国三印”,有出土者、传世者和见于着录者,包括印章、封泥等不同形式。但它们都是官印,代表的是政治权力,昭示的是官防信守。
为了更好地把滇国、滇王、滇相和益州郡的关系说清楚,我们以“滇国三印”为基础,引证了被收藏、着录并经考校辨识的其他汉代印章,共同佐证与讨论相关问题。透过“滇国三印”,我们对印章蕴含的社会历史情境进行了梳理,对西汉诸侯王国、“四裔藩王”、初郡制度作了讨论,对滇国、益州郡乃至汉代云南及中国西南边疆的治理与发展有了全新的认识。总而言之,透过“滇国三印”的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益州郡建立之后,“滇国”仍然存在,而且像内地诸侯王国一样,有一套行政系统。“滇王”由朝廷封赐,“滇相”由朝廷任命。皆持官印为凭信。
第二,初郡的管理,以“因其故俗治,毋赋税”为基本政策,重在维系国家的边疆治理体系,维护大一统体制。初郡的设置,是依照“即其部落列置郡县”的规则,按照“部落”的大小,大者置郡,小者设县。初郡所辖各县的令、长、尉、丞,多由当地土著邑长担任。
第三,滇国地理上小于益州郡,行政上受益州郡太守管辖。初郡之内,有时多个王国并存,如牂牁郡就有夜郎、钩町、漏卧三个王、侯国。
第四,滇国“王都”在河泊所,空间上邻近“滇王墓地”石寨山遗址。“河泊所”原是滇池县治所,同时是西汉益州郡治所在地。以此为核心的滇池周边,就是滇国的中心区域。
第五,益州郡设立与汉代西南边疆历史发展,充分彰显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特征。由益州郡设治开始,云南就成为汉朝的一部分,参与到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疆域,共同书写中国历史的共创中华伟业之中,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文章摘自《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1年第3期,原文约17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