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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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农学概念的历史发展及传统农书分类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2-03-23 浏览次数:

【作者】邱志诚,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古代社会前期没有“农学”一词,涵义类似者最早为出现于战国时期的“神农之言”“神农之教”。西汉刘向、刘歆父子总结先秦学术,始立“农家”概念。然所称农家包括两派,一派讲行农业技术,一派宣言政治主张。至班固才作出农家“播百谷,劝耕桑”的定义。明代渐沐西学,方产生“农学”一称。中国传统农学、传统农书与“农家”之学、“农家”之书并非等价范畴。传统农书分类法应该在坚持现代农学概念标准“以今观古”的同时,兼顾“以古观古”,在现代农学学科的系统性、涵盖农书类型的全面性和传统农学发展的历史实际之间求得一个较好的平衡。依此原则,可将传统农书分为综合性农书,耕作、农具、农田水利类农书,作物类农书,园艺类农书,蚕桑类农书,畜牧类农书,水产类农书,食品加工类农书,农业灾害防治类农书9类。

一、中国传统农学概念的历史发展

  中国古代社会前期没有“农学”一词,涵义类似者最早为出现于战国时期的“神农之言”“神农之教”。神农因“教民耕农”的传说而被视为最早的“农学家”。汉代称“神农之言”“神农之教”为“神农之道”“神农之法”,更多地则是称之为“农家”。西汉初年,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第一次提出“家”的概念,把活跃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学者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后称为“道”)六家。司马迁在乃父基础上发展出“百家”“诸子百家”的说法,将他们的学术著作称之为“百家语”“百家之语”“百家言”“百家之言”,然尚未提出“农家”概念。垂至西汉末,刘向奉诏整理图书,为了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他每一书已,“辄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并打算把这些叙录汇为《别录》一书,然未竟而卒。刘歆继其父业,成《七略》。“农家”概念的提出是向、歆父子尤其是刘歆的贡献。

古人视上古之世为黄金时代、天下大同,同时又本着一种英雄史观,一切发明创造遂皆归诸古圣先贤。“农家”的兴起既与战国时期生产力发展相关(故有“技术派”),也与生产关系发展有关(故有“政治派”)。严格言之,战国时期“农家”技术派著作才是所谓传统农书。自班固作出农家“播百谷,劝耕桑”的定义,后世多依其说。唐代“农家”已演变成仅含“农学”“农学家”语义的一个词,换言之,宣言农民政治主张之学者或学派一义已被磨损掉了。人们完全忽略了先秦“农家”曾有两派的事实。除了“农家”普遍取代先秦“神农之言”“神农之教”,汉代“神农之道”“神农之法”的表述,宋元时人还偶尔将“神农之言”“神农之教”称为“神农学”。垂至明代,上承“神农之言/神农之教”→“神农之道/神农之法”→“农家”→“神农学”学术轨辙,近沐东渐之西学,“农学”一词方告产生。自兹而后,“神农之言”“神农之教”“神农之道”“神农之法”“农家”概念掩息,“农学”概念逐渐挺出。

二、中国传统农学、传统农书与“农家”之学、“农家”之书并非等价范畴

  “神农之言”“神农之教”产生时间不长即被取代,且先秦相关文献非常少,无法深入探究。“农学”基本是在西学影响下形成的,涵义同于今日。“农家”概念虽然行用几近两千年之久,但在不同时代其内涵与外衍不同,各代农家类著作收书范围自亦不同。《汉书·艺文志》“农家者流”仅收九书,其余被排除在外。唐修五代史志,“农家”概念范围较前代有所扩大。五代“农家”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宋代“农家”义域、农书范围在不断扩大。至元修《宋史》,更将农书的范围扩及土地测量和农业政策,收书达107部之多,“著录的规模是前所未有的”,实为宋代农学义域扩大之余绪。

和宋元相比,明清对农学、农书的认识反而退步了。清代后期师夷长技,学界枳沐欧风美雨,以“农学”为名的著作、报刊、学术团体更是在在而有。至20世纪20年代初,全国有农科大学4所,农业专门学校8所,甲种农业学校79所,乙种农业学校327所。这些事实表明,中国传统农学完成了现代转型。研究者遂因现代“农学”之名而称古代“农家”之学为传统农学,将传统农学、传统农书与“农家”之学、“农家”之书等同起来——综上所述,二者显非等价范畴。

三、传统农书分类应秉持的立场和原则

  中国传统农学概念本身既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那么研究传统农书应该以现代农学的定义为标准还是以古人对农家即农学的定义为标准?如以宋代农家定义为准,虽然这更符合宋代社会发展、科学认识水平,但以之为准绳,则有的著作在宋代被视为农书而其他时代(包括现代)不被视为农书,或在宋代不被视为农书而其他时代视为农书甚至是重要农书。所以,只能以现代农学概念为标准格之于古代典籍,符此义者则为农书,不符此义者则不得为农书,即使该书在古代被视为农家类著作。如《钱谱》之类入“农家”,历代已多所讥诮。

不在原则上坚持现代农学概念标准——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在农学方面取得的最高科学认知——将之汰出农书,岂非不如古人识见?也等于抹杀了中国传统农学自唐宋以来一千多年的发展进步。

现代农业科学众多分支学科,现代农学书籍按照中图分类法分为13类。欧美广泛使用的杜威十进分类法把农学书籍分为9类。按照这两种分类法,中国传统农书只能归入少数类别,在这些类别之下又多集中于少数二级类目中。换言之,就中国传统农书而言,完全按照现代农学学科体系分类是不合适的。另外,以中国传统农学、传统农书为研究对象,而完全忽视古人对“农学”的认知、忽视今虽不应视作农书但古代(比如宋代)广泛承认的“农书”本身也不妥当,不能反映传统农学发展的阶段性,不能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因此,对于传统农学、传统农书的涵义,在坚持“以今观古”的同时,恐怕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以古观古”,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对传统农书作出科学的、合乎传统农学发展实际情况的类型划分。所谓“以古观古”,即是要考虑到中国传统农学本身的特殊性。在这一方面,著名农学史家王毓瑚、胡道静是很好的典范。显然,研究中国传统农学、传统农书,寻求一个合适的分类法很有必要,这一分类法既要考虑到现代农学学科的系统性,又要考虑到中国传统农学发展实际的特殊性。

四、传统农书分类管见

  中国传统农学完成现代转型后最早的一部传统农书目录学著作是1924年毛雝编刊的《中国农书目录汇编》,该书将传统农书分为21类。这一分类法是现代学者在现代农学背景下对传统农书知识体系最早、最全面的审视与研究。毛雝时为金陵大学图书馆与美国国会图书馆合作部副主任,万国鼎“最初即与以助力”,毛氏赴美留学后万氏“更为任校雠之责”。因此,此书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万国鼎早期的有关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万国鼎又提出将“古农书”即“中国清以前的农书”分为21类。王毓瑚在撰写《中国农学书录》的过程中,形成了中国传统农书应以“中国固有的(传统的)”的认识,并将传统农学著作分为14类,后著文进一步概括为9类。胡道静在概述古代农学发展与成就时将传统农书大致分为9类,又提出应设置“山居系统”农书一类。此外,北京图书馆编《中国古农书联合目录》,将中国古代农书分为13类。北京图书馆善本特藏部编《北京图书馆善本特藏部藏中国古代科技文献简目》,将中国古代农书分为6类。

改革开放后,梁家勉提出将古农书分为农业综类、社会农学、自然农学3大类。后来他又提出将唐宋农书分成8类,将元明清农书分成12类。石声汉对农书分类更是多所究心,他指出分类标准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21世纪初,张芳、王思明主编《中国农业古籍目录》,将中国古代农书分为17个类目。

上述分类法在不同时期对中国传统农书研究起到了不同的指导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和学术进步,也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仅以一级类目来看,有的分类法过于繁琐,如早期分类法均在20类以上,分类太多太细势必影响传统农书的准确归类,势难避免重出复见。有的分类法过于强调现代农学的系统性,甚至将数学都包括在内,就传统农书实际来说,势必导致大多数类目有目无书,等于白立其类,毫无用处。有的虽较简明,但从现代农学学科看,系统性又略嫌不足,不能涵盖全部传统农书类型。有的类目包容性太小,有的类目又嫌过大而漫无旨归。有的一级类目下的二级类目设置不够恰当。另外,有的时代某一类农书阙如,如宋代农书一般言耕作技术必言具体作物,是则成综合性农书而非仅论耕作之书,五代慎温其《耕谱》之作竟成绝响。倘仅从宋代农书的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实不必置耕作类农书一类,但从农学学科系统性出发,固应有此一类;同时,从长时段看,宋代虽无耕作类专著,其他朝代是有的,为便比较研究,亦应立此一类。即就宋代而言,以后未必没有新的发现。不过,耕作、农具两类著作既少,故可合为一类。至于胡道静所提“山居系统”农书,实亦记一方之物产,故为本分类法方物类农书类目所涵盖。总之,中国传统农书的一个好的分类法,必须在现代农学学科系统性、传统农学发展实际的特殊性和涵盖农书类型的全面性之间求得一个较好的平衡。

 

摘自《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原文约1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