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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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伐战争前后杭州广济医院的收与还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2-03-23 浏览次数:

【作者】李传斌,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北伐战争前后,杭州广济医院经历了被浙江地方政府收回自办,又被发还的过程。围绕着广济医院的收回自办与发还教会,外交与内政、中央与地方、宗教与世俗、政府与社会之间表现出复杂的关系。广济医院的收与还,虽然是地方性的涉外事件,却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折射出北伐战争前后中国对外关系与民族主义的复杂性与差异性。

一、广济医院的收回与各方应对

  广济医院于1871年由英国圣公会创立。1881年起梅滕更任院长,直到1926年11月退休后回英国。20世纪初,该院具备一定规模,附设有医校、专科医院。1909—1911年,该院因宝石山租地而引起中英交涉,导致地方社会对其产生“恶感”。梅滕更还违约在内地购置私产,更加引起民众不满。此外,广济医院与地方医药界也有矛盾。加之1922年起的非基督教运动、收回教育权运动、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广济医院作为教会医院,备受冲击。

1924年,梅滕更在没有开辟马路的杭州丰乐桥驾驶汽车,《新浙江报》报道中对其“不无微词”,梅滕更为此诉诸英国驻宁波领事馆。浙江警察厅迫于外交压力,查封报馆,拘捕记者。该报馆被封后,致电各界。《向导周报》等媒体予以声援。五卅运动爆发后,广济医校学生要求参加爱国运动,遭到校长梅滕更的反对。有的学生愤而退学,并向浙江当局提出“收回广济医院院址”、收回梅滕更私产等请求,但是都难以实现。梅滕更的行为进一步加剧广济医院与地方社会的紧张关系。

1927年2月17日,北伐军进入杭州城,外国人相继撤离。2月23日,时任广济医院院长谭信前往上海,将医院交给中国职员管理。途经宁波时,他拜会英国领事翰垒德。当时,英国面对国民革命集中反英的政策,采取了局部妥协。

北伐军进入后,杭州各界发起成立收回广济委员会,成员来自北伐军东路军总指挥部政治部、第二十六军政治部、妇女联合会、杭州学生会、广济学生会、反文化侵略同盟会、总工会、农民协会、省党部、广济教职员会。参与者还有杭县县党部、技界联合会、浙江省会中等以上学校教职员会、杭州医师药师公会、公立医药专校、六六同学会等。这种广泛参与表明社会各界对待广济医院态度的一致。2月24日,收回广济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提出将本会移至广济医院办公;同时提出收回广济医校教育权,得到该校代表的支持。当天,收回广济委员会代表进入医院张贴布告。不过,浙江各界的对外态度有激进与缓和之分。26日,广济医院恢复正常。显然,收回广济委员会介入广济医院事务后,并没有立即将之收回。

2月28日,收回广济委员会经商议后,决定“先以民众力量收回,然后过渡,交省政府”。3月1日,发出紧要启事。这种收回方式就是要避免政府与英国发生直接的外交冲突。然而,收回广济医院涉及各方利益。在特殊时局下,相关利益主体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

在民族主义的影响下,与广济医院、医校相关的中国人表现出不同的立场。有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收回运动;有的在医院收回后继续工作;有的选择离职;有的反对收回运动。

英国圣公会传教士诉诸本国领事,希望通过外交解决问题,地方交涉由此而生。麦乐义主教致函宁波领事翰垒德,请求将广济医院、医校及各处房屋关闭,时局稳定后由传教士启封。3月2日,谭信从上海到宁波拜会翰垒德。4日,翰垒德根据教会的要求,致函浙江省政务委员会。浙江省政府对之不以为然。15日,浙江省政务委员会秉承浙江临时政治会议决议,派人将广济医院、医校、紫金观巷等处房屋以及“其他在杭之一切房屋合并接收,分别经管或封闭”。浙江临时政治会议为此函复翰垒德,声明广济医院和其他房产“将来如何处置,由本省政府决定办理”。

随后,翰垒德致函浙江省政务委员会,由谭信持函送至杭州。3月22日,谭信在杭州向浙江省政府所派代表,提出了医院的维持、管理、设施的点验以及院产等问题。双方最终就医院处理达成四条意见,谭信却表示“个人未便擅专”,必须要到宁波与领事翰垒德商议再定。然而,翰垒德反对浙江省政府收回广济医院自办,提出封存该院的要求。28日,他就此向英国驻华公使作了报告。就在英方提出异议之际,浙江当局明确了收回广济医院自办。随后,浙江省政府派姜卿云等人接收广济医院。4月1日,广济医院归省政府政务委员会直辖。浙江省政务委员会将处理情况函告英国驻宁波领事。此时,英国圣公会向本国政府求助。4月8日,英国圣公会在得知广济医院财产“被没收”后,向英国外交部副大臣报告。20日,英国外交部答复圣公会秘书:在没有得到驻华公使的完整报告之前,英国外交大臣奥斯汀·张伯伦“并不认为有必要就此事件和类似的不法行为作出采取行动的决定”。同时,他告诉该会秘书,驻华公使和领事“正在尽力保护贵会的利益”。

可见,1927年2—4月,英国外交当局对广济医院的利益有所关注,但是没有采取强硬政策,这正是英国对华外交政策的产物。“南京事件”发生后,英国对中国仍实行“软硬兼施”的两手政策,不过“强硬的一手明显占了主导地位”。同时,为维系在华利益,英国政府针对中国的政局,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广济医院收回前后,各方应对也表现出不同的立场和利益诉求。在时局多变的背景下,各种立场的变与不变都将影响广济医院的处境。

二、还与不还之间

 广济医院、医校被浙江当局收回后,医院照常运行,医校停办。英国圣公会和驻宁波领事坚持要求归还广济医院。1927年4月,政局的变化为外人要求发还广济医院带来转机。但是,浙江各界强烈反对归还广济医院。浙江省政府未能即时解决还与不还的问题。围绕着这一问题,中外各方之间表现出复杂的关系。

1927年4月,浙江政情发生重大变化。加之蒋介石公开反共以及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的影响,浙江省对外政策有所调整。局势的变化使教会人士看到收回广济医院的希望。

然而,浙江省的对外政策仍然较为激进。的确,浙江省政府在收回广济医院后,采取了进一步措施。1927年5月,广济医院院务委员会委员蒋秋然等因经费困难而辞职,浙江省政府及时拨款加以维持。5月27日,民政厅厅长马叙伦在浙江省政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将广济医院改为浙江省政府直辖,得到会议通过。6月7日,浙江省政府委任洪式闾等人组成广济医院院务委员会。此时,英国政府出于对华政策的考虑,没有为教会及其他在华财产强力护航。裨德本多次向浙江当局提出书面要求,均无结果。在领事交涉无果之际,谭信积极与外交界人士联络。

1927年5月,英国驻华公使蓝浦生到上海办理外交事务。谭信乘机拜见蓝浦生,询问英国对待广济医院的政策,并提出到杭州商议该院事宜。至于谭信到杭州去协商,蓝浦生说自己与宁波领事都不反对,这只是个人的冒险行为。不过,蓝浦生告诉谭信,他愿为发还广济医院做出外交努力。事后,蓝浦生在会见司法部部长王宠惠时,介绍了广济医院之事。王宠惠记下相关事实,表示不支持浙江省收回广济医院,同意“提请合适的当权者注意这一事件”。

随后,谭信通过私人关系,与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伍朝枢取得联系。7月初,由于梅滕更的个人请求,伍朝枢派代表在上海造访谭信。7日,谭信在上海拜会伍朝枢。谭信先后拜会伍朝枢两次,提出广济医院之事“不愿经由领事提出交涉,甚望就地解决”。与伍朝枢会面之后,谭信急于到杭州收回广济医院。同时,裨德本又觉得外交解决遥不可期。然而,谭信的“私人外交”取得了效果。7月23日,伍朝枢致函在浙江省政府任要职的蔡元培、周凤岐、蒋梦麟,为谭信到杭州作铺垫。而且,伍朝枢同意与浙江交涉员联络。8月1日至6日,谭信在杭州拜晤多人。不久就任浙江省政府主席的周凤岐就是其中之一,他的态度对发还广济医院颇有影响。但是浙江省政府内部对发还广济医院仍有不同意见。

面对英方要求,浙江省政府采取了相应的举措。1927年6月,浙江省政府令洪式闾查明广济医院的地产、房屋和器具。洪式闾找到部分证据,证明“本院及分院地产、房屋、器具等,并非完全为外人资财所置”。他根据发现的碑记、捐款簿、捐款收据存根等,认为“本国官民捐款为数甚巨”。洪式闾将调查结果上报浙江省政府,反对发还广济医院。然而,洪式闾的意见并没有起作用。1927年9月,浙江省政府明确提出发还广济医院。其原因有三:一是南京国民政府要求发还外人在华财产,这是根本原因;二是外交上的影响,尤其是谭信活动所产生的影响;三是广济医院面临经济压力,难以维持。

然而,浙江省办理发还事宜并不顺利。9月28日,周凤岐辞职,发还之事“因之停顿”。不过,这不是唯一原因。行政上的交接、中外之间的联络也是重要原因。发还工作停顿还与各界的强烈反对有关。1927年10月5日,何应钦就任浙江省政府主席,发还问题又有转机。11日,谭信拜会何应钦,何应钦同意“从速解决广济案”。15日,谭信拜会蒋伯诚,得知发还之事由民政厅与交涉员处理。但是,当谭信前往交涉时,二者相互推诿,不愿办理。二者推诿固然是因为发还之事较为棘手,更重要的是因为浙江各界的反对。

面对各方压力,浙江省政府着手办理发还事宜。1927年11月2日,民政厅通知交涉员公署发还广济医院。此时,浙江各界纷纷反对发还。在多方博弈之下,到1928年年初浙江省政府仍未解决广济医院的发还问题。而且,除广济医院本身的问题外,还要解决约外侵权之事,这需要中央与地方多方力量的介入。

三、广济医院的发还与民族主义的多元表达

  1928年年初,杭州广济医院的发还问题引起南京国民政府的关注。在中央政府的介入之下,这一问题最终得以解决。在此过程中,政府与社会在如何对待条约特权问题上,表现出不同的态度,体现了不同形式的民族主义。

1928年1月9日,浙江省政府为发还广济医院开始清查该院财产,3月基本清查完毕,向南京国民政府作了汇报。然而,洪式闾依然反对发还广济医院。2月25日,他致函外交部部长黄郛,从创办、经费、违约置产等方面阐明反对发还的理由。外交部没有接受洪的意见,反而致电浙江交涉员赵文锐,训令赵文锐迅速呈报办理情形。

与此同时,南京国民政府明确提出发还各地教会医院。浙江各界获此消息后,表示强烈反对。浙江党政人员也发出反对之声。省党部改组委员会委员陈希豪致电宋美龄、何香凝以及国民政府,反对发还广济医院。发还广济医院出现了“浙人群起反对,相持莫决”的局面。此时,国民政府秘书处向浙江省政府发来发还教会医院的公函,最终影响了浙江省政府作出决策。1928年4月11日,浙江省政府委员会会议就发还广济医院,作出决议。于是,在各界的反对声中,浙江省政府着手处理发还广济医院事宜。

4月14日,朱家骅、赵文锐到广济医院“察勘一周,令将院务照常工作而返”。然而,农、商、学、工各界“决不承认”发还广济医院。省政府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分歧一时难以解决。然而,浙江省政府各委员在发还广济医院的问题上“主张一致”。谭信在6月初从上海到杭州,准备办理交收事宜。同时,浙江省政府将广济医院的资产问题向国民政府作了报告。国民政府秘书处将之交内政部处理。1928年6月6日,内政部致函国民政府秘书处,认为发还广济医院是一个问题,梅滕更“非法霸占及超出必要范围并作收益营利之举”是另一个问题。内政部请国民政府秘书处将此转交外交部核议。

谭信为收回广济医院财产,向国民政府和浙江省政府报告了广济医院的办理情况,指出该院捐款主要来自外国,医院的药物以及职员的薪水也是来自国外募捐。因此,他提出发还广济医院、医校、麻风病院、肺病院等教会产业,认为“梅滕更所管理之房屋系另一个问题,与圣公会及麻风会无涉”。谭信将公产、私产分别处理的态度与中方一致,成为双方磋商的基础。

1928年6月初,谭信与赵文锐在杭州就发还广济医院进行协商。6月16日,谭信先将广济医院的西湖麻风院、松木场肺病院接收。7月1日,浙江省政府将广济医院交还英国圣公会。5日,圣公会正式接收该院。接着,谭信提出发还广济医校。16日,浙江省政府会议通过决议。随后,谭信提出发还属于圣公会和广济医校的西湖紫云洞房屋、灵隐路九里松坟地、直大方伯房屋。最后,英国领事提出归还梅滕更在杭州和莫干山等地的私产。不过,对于梅滕更在租界以外的私产,浙江交涉员根据条约规定,不予发还。

至此,广济医院发还问题得以解决。与此同时,南京市政府将鼓楼医院发还给教会,不过具体情形与广济医院有所差别。但是,广济医院的发还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尘埃落定。从民族主义的角度看,它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重要影响:第一,它影响了新的教会租地政策的出台;第二,浙江地方人士对发还广济医院表示不满,激发了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

杭州广济医院收还问题,虽然是地方涉外事件,却有着广泛的社会关联和影响。它不仅是北伐战争前后民族主义运动与时局变化的产物,也是教会医院与地方社会关系的产物,体现了特殊政治情境下中外关系和中国社会的复杂性。由于与地方社会关系特殊,广济医院的收还问题比南京鼓楼医院更为复杂,浙江各界的民族主义诉求更为强烈。多种力量的卷入与博弈,体现了复杂的立场、利益的选择与冲突。除去一般的利益纠葛,这一事件的背后是如何对待外国人在华条约权利的问题。诸多问题的发生,都与如何对待条约特权和违约侵权以及中英外交有密切的关系。在条约特权存在的前提下,中国不可能通过收回教会医院自办来发展本国医疗事业。而且,受政局动荡的影响,地方政府收回广济医院和鼓楼医院自办后,都没有足够的经费维持其运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医疗事业早期现代化的困境。最终,在时局变动之下,广济医院收还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南京国民政府的对外政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不得不服从中央政府。国民政府在事后虽然制定了新的教会租地政策,然而社会各界的民族主义诉求未能实现。这一切反映了政府与社会在涉外问题上的分歧与差异,同时表明在中外关系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中国收回国家利权可谓步履维艰。

 

摘自《近代史研究》2021年第6期,原文约2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