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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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所见殷商时期的灾害救助体系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2-03-23 浏览次数:

【作者】刘继刚,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殷商时期灾害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灾害发生后,商王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对受灾民众进行救助。甲骨文中记录了一些与救灾工作有关的职官,通过对其职责与活动的考察,可以看出,在殷商时期基本形成了以商王为首巫,群巫为主体的精神救助体系和以商王为最高行政长官,君臣为成员的物质救助体系。这一救助体系的形成一方面抚慰了民众心理,另一方面为受灾民众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帮助,对于社会稳定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也对后世救灾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具有开创性意义。

一、以商王为首巫的精神救助体系

  灾害发生后,商王作为巫人的最高统帅,带领各级神职人员进行禳弭活动,给民众以心理安抚。

商王是精神救助体系的最高统帅。在殷商救灾体系中,作为群巫之首的商王是整个商族的精神领袖,他把控着对天神和地祇的祭祀权。面对严重干旱,商汤祷告于桑林,剪掉头发和指甲作为祭祀的牺牲,祈求神灵庇佑早降大雨,解救苍生。其行为虽然充满了迷信色彩,但是实际上起到了安抚民众情绪的作用,增强了民众抵御灾害的信心,也稳定了商初动荡的时局。夏末商初面对同样的旱灾,结果却是夏亡而商兴。不仅商王是巫,他手下更有一批辅政的大巫。周公以前朝七位著名贤相来阐释明君需要贤臣辅佐的道理。这七位大臣中,伊尹、伊骘、巫咸、巫贤和傅说的巫人身份毋庸置疑。他们既是日常行政的担当者,又和商王一起承担巫的职责。

伊尹为相历汤、外丙、仲壬和太甲四朝,同时又在商代宗教机构中兼具最高长官之职。伊尹是商初贤相,曾经放逐商王太甲于桐宫,既然能处罚商王,说明其在商朝行政系统的地位极高,卜辞所记殷人对伊尹高规格的祭祀亦可佐证。伊爽是伊尹的夫人,在殷人心目中,伊爽是掌管风的神灵。巫咸是商代辅佐王家有功的巫师,同时也是一位权臣。殷人把巫咸与商王上甲、大丁同祭,地位非同一般。巫咸居于十位大巫之首,是因为其精湛的巫术和医技。不仅如此,他还在当时的宫廷斗争中帮助太戊巩固了王位,有功于商王室,从而其地位显赫起来。伊尹和巫咸皆为当朝大巫,位极人臣。他们拥有“绝地天通”的能力,一方面通过宗教上的大巫身份辅佐商王治理朝政,另一方面依靠广博的学识救生民于水火。

商王室的首辅大臣多由大巫担任,他们一方面辅佐商王成为民众的精神领袖,另一方面实施安抚民众心理的事务,包括对社会生产和医疗的指导等。宗、祝、卜、史、贞等人开展具体操作,数量庞大,商王室所举行的占卜、祭祀和利用巫术进行的宁风、止雨、祈雨等救灾活动都是由他们来承担,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宗是祭祀掌礼仪之人,在祭祀祖先时念祷吟诵。祝是祭祀中主持祷告之人,用语言来向神传达心意。卜是灼龟见兆之人,卜负责烧剥皮龟壳,灸烤龟壳,观察征兆。史是主管典册之人,主要负责记录祭祀之事。贞是问卜之人,负责占卜吉凶。上述诸种巫人的职掌分类见于《周礼》,商乃周之前朝,周又曾为商之属国,很多制度具有承继性。陈梦家先生指出,后世的宗、祝、卜、史等官的职掌在商代统归于巫人,直到周代才开始有更为具体的分类。可见,商代基本形成了以商王为群巫之长,以首辅大臣为辅政大巫,以宗、祝、卜、史、贞等为负责具体事务之巫的精神救助体系。通过祭祀、占卜等活动对受灾民众进行心理安抚,对社会安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以商王为最高行政长官的物质救助体系

  灾害发生后,商王除了对民众进行精神安抚和心理疏导,还要让灾民尽快得到物质救助,及时为灾民发放救济物资。殷商时期,以商王为最高统治者,以群臣为成员的官僚体系是救灾活动最有力的实施者。商王是灾害救助体系中的最高行政长官。商王是商邦之内的最高统治者,也是救灾活动的最高领导者。商王不仅是全国土地的所有者,其粮食储备也是全国最多的。在救灾活动中商王不但可以凭借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发号施令,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救灾活动,而且可以凭借充足的粮食储备对灾民展开救助。

尹是救灾工作的实际执行者。殷商时期,救灾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依靠大臣进行,尹在救灾时行使着周代太宰的职能——“佐王治邦国”。甲骨文中尹是农业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农业是殷商时期最重要的经济行业,是粮食的直接来源,“尹”位极人臣,主管农业种植,在救灾工作中具有极其近便的优势。辅佐商汤治国的贤相伊尹除了具有大巫的身份,在生产中也甚有作为。伊尹作为商王室的宰辅,和汤一起经历了建国之初的大旱,目睹了庄稼焦枯、民不聊生的惨状。他不仅辅佐商汤祷于桑林迎来甘露,而且教会人民凿井灌田,负水浇稼,增强了农业生产的能力。殷商时期政教合一的体制也为伊尹参与灾害物质救助活动提供了便利。臣正是商王朝官吏,常常听令于王,从他们所进行的活动来看,与救灾活动也有着较大关联。臣正级别和分类较多,涉及国家管理的多个方面。鉴于商周两代制度的继承性,我们认为,商王的臣正中应该包含诸如西周时期的廪人、仓人和遗人等与救济有关的人员。

戍、五族戍、戍某等武官是救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商代的百官分为臣正、武官和史官三类。其中武官一类多与骑射、田猎和战争有关,似不直接参与救灾活动,但卜辞中有一类的官职,其主要任务有二,一是管理“众”与“王众”;二是守边征伐邦方,也就是督率众人防御外来入侵。国家遇到灾荒之时,敌国可能会趁机进攻,要修筑城郭做好准备。这些戍边将士积极守卫,平时保证了王国的安全,饥荒之时更可以避免敌国入侵而致雪上加霜。可见,殷商时期的物质救助体系中,商王、尹和各级臣正是领导和参与救灾的主要力量,戍、五族戍、戍某等边疆守卫则为国家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后世灾害救助基本模式的确立

在孔子看来,周对殷商礼制具有较多继承性,这其中也包括灾害救助制度。春秋时期对于灾害救助仍然沿袭了前代精神和物质救助并行的模式。战国时期,虽然仍没有出现明确的救灾机构,也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工作程序,但中国古代的救灾体系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

从周代典籍中所描述的情况看,西周的统治者已经意识到救治灾荒并非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能够单独完成的事情,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组织之间协调起来共同行动。在周天子号令下,由大宰带领廪人、仓人、遗人、乡师等职官配合实施各种救济活动,与之有关的基层官员如冢卿、三老和三公以及大夫、众有司全部参与救荒工作。因此,追溯至殷商时期,商王以首巫和最高行政长官的双重身份,率领众巫和大臣们开展救灾活动是合乎情理的。

 

摘自《中国农史》2021年第6期,原文约1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