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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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漕河中的百万“衣食者”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2-03-23 浏览次数:

【作者】吴琦;李想,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清代漕运年复一年,带来了繁复的运粮事务和巨量的货物流转,由此各色人群汇聚运河沿线,从事体力、商业以及其他各种服务性的活动。运丁和水手是漕粮运输的主力,倚食漕粮运输以及附载的货物;纤夫和脚夫维持运河船只往来,以廉价劳动力获取生计;浅夫和泉夫等济运群体依赖漕事为生;商人与贩夫既包括各大商帮,也包括贩夫走卒,既包括坐贾行商,也包括各种服务性从业者。不少人群从传统生活秩序中“溢出”并结成新的生活共同体,倚食漕河,极大地推动了运河区域的消费市场和商业繁荣。清代漕运极大地影响了运河区域的大众生计和社会生活。

一、运丁和水手

  运丁和水手是清代漕运的直接参与者,有运输漕粮之责,也是最显著的借漕为生的“衣食者”,两者合计达十余万人。运丁和水手一起承担每年的巨额漕粮运输任务,以此获得安身立命的钱粮,同时他们在漕运过程中进行广泛的私货贸易,为沿运区域带来巨量的商货,极大地改变了沿运区域的商业环境。

为保障漕运的平稳运行,清廷给予运丁诸多方面的报酬和待遇,然而在实际漕运中,由于物价上涨、屯田丧失、易遭勒索以及肩负巨大的赔补责任等多种原因,大多数运丁的生活入不敷出,处境窘迫。针对运丁这种窘迫的生存境况,清朝历代统治者也采取了一系列优恤措施,但效果甚微,运丁的贫困问题一直延续至漕运废止。

水手是在船舶上从事操舵、划桨、撑篙、升降船帆、装卸货物等工作的劳动者的统称。在清代漕运的绝大部分时间中,雇募的水手成为漕运劳力的主体,这在康熙中后期已经显现。清代漕运水手大多来源于沿运地区的流民,他们身处社会底层,缺少其他谋生的手段,极度依漕为生。水手被雇佣后为了多获雇值,经常与运丁发生纠纷。为减少纠纷,维护漕运的稳定运转,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将各省各帮雇佣的各色水手工价开列,形成定规,绝大部分普通水手往返一次的雇值在三两至六两之间,远少于运丁的各种报酬。事实上,雍正以后,就连这样低标准的收入也难以保证。

在窘迫的生存状况下,运丁和水手通常会纠合在一起,组成利益共同体,最大限度利用朝廷的政策规定,在出运过程中大肆进行贩私活动,以至于贩运私货成为运丁和水手的重要副业,这是其依漕而生的重要途径。当然,与运丁相比,水手群体人数更多,境况更困窘,加之其受雇的特殊身份,会表现出更强烈的趋利冲动。另外,运丁和水手还在漕粮兑、运的过程中,极尽所能地勒索州县、敲诈商船、偷盗漕粮等。他们围绕生存、生计的所有活动不断地影响运河区域社会,并融入运河沿岸的社会经济生活之中。

二、纤夫和脚夫

  清代运河纤夫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来自于沿运州县承担拉纤差役的民户,主要为官船拉纤。另一种是专门以拉纤为生的人,通常被称为“短纤”。这些人多为流民或者生活贫困的百姓,他们聚集在运河沿线,等待漕船运丁的雇用,以此获得勉强糊口的酬金物资。运河沿线以拉短纤为生的群体数量巨大。运河纤夫的工作量大,非常艰辛,所获十分微薄。

脚夫是从事货物搬运、以体力劳动换取报酬的从业人员的泛称。脚夫早已有之,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至清代,脚夫数量在运河沿线增长迅速,是沿运城镇最常见的群体之一。究其原因,一是清代漕运的兴盛和运河的畅通带动了沿运区域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南来北往的巨额商货在沿运区域频繁交易,需要大量搬运货物的脚夫。从众多相关的文献记载来看,脚夫聚集、活跃的地方,多为商业繁荣、市场兴盛的市镇。二是随着沿运区域商业化城镇的发展繁荣,附近农村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有所提高,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渐减,农业领域的多余劳动力流向可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城镇,其中很大一部分加入到职业门槛较低的脚夫行业。脚夫群体在沿运城镇中广泛集聚。

脚夫有固定工和临时工之分。固定工多为城镇内的贫苦民众。有的父子相承,几代都做脚夫。临时工多为近郊的农民,或外地到城里谋生的人。清代,由于脚夫群体的发展壮大,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脚夫组成的行业工会——脚班。

纤夫和脚夫属于典型的社会底层的“衣食者”,大多是来自于运河沿线的穷苦农民或流民,依靠出卖廉价劳动力挣取养家费用。然而,这是运河上每年数千艘漕船及其他各类船只频繁往来而促成的一种社会生活场域,在清代漕运大规模运行及运河物资交流繁荣的环境下,纤夫和脚夫群体应运而生并发展壮大,成为清代运河全盛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浅夫和泉夫

  运河开凿之后,由于自然原因,经过一定时间便会出现泥沙淤积而致使河道变浅的问题,易造成漕船阻滞难行或搁浅,影响漕运的运行。淤浅之处必须开挖疏浚,漕船方能通行。这些挖浅的人夫称为“浅夫”。浅夫最早出现于明代,清代为维持运道畅通,也在运河沿线设置浅夫。浅夫的来源有军、民之分。

泉夫也起源于明代,主要集中于大运河的会通河段,负责疏浚会通河附近的泉源和泉道,使泉水流入运河,补给枯水期的运河水量,以维持漕运的畅通。入清之后,会通河段以泉济运仍是济运保漕之必需,关系国家大政。为保障运河的畅通和漕运的正常运行,清代在山东会通河沿线的州县设置泉夫,负责对泉源和泉道的维护,以泉济运。泉夫因此成为清代重要的济运保漕群体之一。

清代泉夫分为佥派和雇募两种,数量在不同时期略有增减,但总体变化不大,保持在七八百名。

浅夫和泉夫是清政府为保障漕运这一国家大政在沿运区域佥派和招募的济运群体,人数虽然不多,但在保障运道畅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商人与贩夫

  清代运河的贯通和漕运的兴盛为沿运区域带来了便捷的交通和巨额的商货。这在客观上大大促进了运河沿线及南北间的商贸往来与发展,由此商贸成为与漕运紧密相关的一大产业。繁荣的商业环境吸引了形形色色的商人在沿运城镇从事各种活动,包括各大商帮组织、往来各地的行销商人、就地经营的商铺商人以及从事各种商业经营与服务业活动的民众。

活跃在运河区域的商人、可分为坐贾与行商。坐贾又称铺户,即坐地经商的商人,一般在沿运各城镇开设固定的商铺或货栈,进行货物的批发或零售。运河沿线还有为数众多的行商,行商流动性强,他们通过运河往返贩运,赚取利润。清代运河商业贸易的繁荣吸引了国内各大商帮的涌入,抢占商机,分攫市利,其中以徽商和晋商最为突出。运河沿线城镇繁荣的商业环境和巨大的消费力市场,还为大量小商小贩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清代“衣食”漕事者还有管理漕运和修河的各级官员、剥船船户、闸夫、漕船修造工匠、粮仓建造工匠和粮仓看守等。此外,其他手工业者和服务业者甚至盗匪人群,也无不与漕事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漕运成为运河沿岸乃至于更大区域的社会各阶层谋生牟利、特别是底层群众维持生计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场域,由此,运河沿线各城镇、码头尽皆分布着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极大地增加了沿运区域的人口基数。

清代漕河中的“衣食者”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类型多样、来源复杂。这些以漕运及其衍生行业为生的各类社会群体,从不同地方的传统生活秩序中“溢出”并结成新的生活共同体。他们聚集在运河沿线,为漕运和运河提供巨大的人力支持,既依漕河为生,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运河区域消费市场和商业环境的繁荣。

漕运的重要特性之一,在于其巨大的流动性。漕船的流动带来物资的流动和人口的流动。清代漕河中的百万“衣食者”,在运河沿线的经济结构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他们的地域性空间流动,不仅成为漕粮运输的主力军,也是运河商品流通、城镇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以南北大运河为主干,运河区域不断影响更大的空间,连接更多的区域、市镇,吸引更丰富的商品、行业与人群,形成相对成体系的、流动状态的、具有发散与辐射作用的运河经济带。从社会变迁与官府治理的角度而言,这些社会群体皆属区域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也是潜在的社会破坏力量,当然也是社会治理的难点所在。道光年间,清廷实施漕粮海运;咸丰年间,运道淤阻,运河漕运逐渐走向衰落并最终废止,近百万依漕为生人员的失业与安置遂成为巨大的社会问题。这其中的部分人在巨大社会变动中结成盐枭、青帮等社会寄生组织,对沿运区域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多方面的、持续的影响。

 

摘自《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21年第6期,原文约17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