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杰;李薇,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宋代墓志中有不少女性割股疗亲现象的记载,有的是女事父母,有的是妇事舅姑,有的是妻事夫,也有个别是婢女事主等。受到当时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氛围和心理因素等方面的影响,宋代女性割股疗亲现象较之前代有所激增,成为治疗疾病与孝心表达两者合一的表现方式。宋代墓志书写多强调割股疗亲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效应,而对女性身体的伤害几乎毫无关照。尽管宋代女性的割股疗亲行为表现出很强的主观能动性,但其本质依然是对父权文化认同的一种实践。
一、宋代女性割股疗亲现象
割股疗亲指的是割掉大腿上的肉作为药引入药,用以治疗生病亲人的行为。这种行为的产生与魏晋南北朝时期孝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百善孝当先”观念的普及,割股疗亲在宋元以后渐渐成为普遍的社会行为。宋代之前,实施割股疗亲的人主要是男性,女性虽有,但数量极少,目前仅见一例。
宋代女性割股疗亲现象很多,仅墓志记载所见至少有27例,疗亲的对象主要是舅姑,其次是父母,显然宋代女性割股疗亲行为受传统孝道观念和出嫁从夫婚姻制度的双重制约。
宋代女性多有信奉佛教者,她们有时也会采用自残的方式向神明祈祷,请求神明保佑自己患病的舅姑。女性割股以疗父母的墓志有11方,其中有9方记载割股者都是尚未出嫁的在室女。
割股疗亲本是孝文化发展到极致的产物,对女性来说,未嫁时孝的对象是父母,出嫁之后孝的对象变成了舅姑。但在宋代,女性割股救治的对象中居然也包括丈夫,而且仅墓志所载便不止一例。从孝道观念来讲,女性割股疗夫的行为似乎有违常情。然而,传统社会中的女子未嫁时以父为天,出嫁后则以夫为天,,所以当“天”遭遇不测时,妻子有责任和义务像侍奉父母一样来侍奉丈夫,割股疗夫便成为合情合礼的行为。
其他类型的两方墓志内容并不相同。赵嗣德母亲的墓志中未明确说明她与救治者的关系,不过从行文中可以肯定在“亲”的范畴中。另一方墓志《宋故夫人席氏墓志铭》讲的是魏宜妻席氏对下人有恩,下人都很感激,席夫人生了病,有一个女仆便为她“刺骨肉”以报恩。这种超出了父母、夫妻亲情的割股疗亲行为虽然较少,但也反映了一种新的发展趋势,这无疑与宋代理学的忠君观念有关。君臣关系延伸到主仆关系,忠便是仆事主的大义。宋代墓志所载妾室、仆人对嫡室的付出,实则是公共领域“忠君”思想在私人领域的缩影。
二、宋代女性割股疗亲原因探析
宋代女性割股疗亲的行为,与她们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阶层和生活环境密切相关,这些因素都对她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孝是儒家伦理道德的核心。自东汉以来,封建统治者便宣扬以孝治天下,而宋代是文治社会,士大夫阶层壮大,理学开始盛行,儒家士大夫们对孝文化更加推崇。随着封建士大夫收族运动的发展,民间撰写家训、家礼、族规、乡约等风气兴盛,宋代士人多著家训或通过书信、诗词阐述自己的治家理念与伦理道德观念,其中孝观念是他们宣扬的核心,墓志中自然也要体现出“孝”的社会特性。
割股疗亲作为一种孝行,早在唐代便得到政府的关注,并给予鼓励和表彰。到了宋代,孝作为取士的一个重要标准,造就了割股疗亲现象的激增。政策层面的刺激促使割股疗亲行为不断蔓延,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在社会大背景中,宋代女性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地履行孝文化的要求,即使是以毁伤自己的身体为代价,也要践行孝道。
除了以孝取士之外,宋代政府也大力旌表孝行,对女性孝行出众者,或赐予命妇封号,或赏赐财物、蠲免租税等,希望借此在社会中形成“孝”的风尚,以实现宋王朝孝治天下的思想。社会舆论对女性割股疗亲的行为也都赞誉有加。社会大众对女性孝行的褒奖、赞扬,使割股疗亲行为成为表达至孝的一种方式,促使越来越多的女性效仿。
宋代中上层女性在室时会受到良好的教育,其中孝道是她们学习的重要内容。据墓志的记载,这些女性大多有孝的特质。这些记载虽有夸大之处,但亦可说明她们从小就接受孝道思想的教育,在幼年时期就养成了孝敬父母的优良品质。且宋代女性大多信仰佛教,当亲人患重病时,她们会以宗教的方式进行祈祷,并愿意以割股疗亲的方式来救治亲人。
当然,割股并非正规的医疗救治手段,它只不过是救命时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患者救治无效时才会使用。墓志所载割股事例都发生在疾病久治不愈的情况之下。割股疗亲虽然不一定有效,但还是存在着有效的可能性。宋代女性采取这种方式救治亲人一是因为存在着成功的可能性,二是她们相信至孝可以感动神明,神明会帮助她们实现愿望。这就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孝感神明”思想。为了使割股行为真正有效,宋代女性还以自残的方式向佛祖、天神表达自己的诚心。通过这种方式,一些被救治者的身体逐渐康复了。当然,这些康复原因复杂,最大的可能是患者已经到了病情好转的时刻,割股只是导火索罢了。不过,惯习决定着人们相信割股疗亲的神效。割股疗亲虽然缺乏医学合理性,但在医疗条件低下的时代却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
三、宋代女性割股疗亲的影响
割股疗亲的前提是自损躯体,对割股者来说,身体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另外,与唐代相比,宋代女性割股疗亲的行为明显增多,这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发生的。因此,宋代女性割股疗亲行为既反映了一定的社会文化,同时又对自身、家庭、社会以及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割股疗亲虽然是割股者与救治对象之间的行为互动,但墓志往往只记载救治对象后续的身体状况,对割股者的身体情况基本不加记录,似乎割股是对身体没有任何伤害的行为。其实不然。唐代以前,割股者只割大腿肉为药引以疗亲,但到了宋代,除“割股”外,还有灼臂、毁肤发、刺血、刺骨肉、灼顶、针臂血、刲肝等自残的方式。虽然宋代墓志没有记载割股疗亲对女性的伤害,但从明清文献记载中却可略窥一斑。这些记载仅仅提到了女性割股疗亲行为后产生的即时伤害,至于她们之后的身体状况如何,是否完全康复,是否产生后遗症或并发症等,全部没有提及。宋代墓志对女性割股的身体伤害的选择性回避,体现了墓志作为宋代士大夫传播价值观的文献载体的本质属性。这种书写形式既达到了传播本家族声望的目的,也建构了理想的女性形象和行为方式。
在注重孝文化的父权社会里,女性是否有孝行对其个人婚嫁有积极影响。人们相信家教好、孝顺父母的女子,结婚以后也会是一个孝顺舅姑的媳妇。士大夫之家娶亲非常看重婚配对象在室时的妇德,而女性婚前的孝行表现则是男方家庭择媳的重要标准。女性割股疗亲不仅可以给自己的婚嫁带来便利,也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荣誉和嘉奖。
宋代女性割股疗亲行为不仅在当代产生了影响,也影响了后世女性,她们成为后世孝女孝妇的模仿对象,开启了明清女性割股孝亲的极端风气。
墓志铭作为一种记事载体,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事者的生活状况,也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需求和撰写者的思想意识。墓志对割股疗亲女性事迹的记载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事者至诚至孝的形象,是部分中上层社会女性真实生活的写照。虽然割股疗亲损伤了她们的身体,却促使她们在家庭领域中扩大影响,为自己和家庭赢得良好声誉,同时也影响了后世女性的行为。不过,她们的行为受到传统孝文化和理学的双重影响,所以,尽管她们的行为带有一定的主体能动性,但依旧是在父权制文化体制下进行的对女性身份自我认同的一种实践。此外,女性的墓志铭大多是由男性士大夫所撰写,这无疑体现了宋代士大夫对女性理想形象的建构。
摘自《中原文化研究》2022年第1期,原文约1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