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耀中,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在讲究社会身份上良贱和士庶等区别的魏晋南北朝,医者却保留着身份的特殊性,不仅没有堕入贱户之列,还有机会升至社会的上层。这是由于医道具有业务上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使从业的医者能够跨越当时社会的不同阶级,也使他们成为促进社会阶层上下流通的特殊群体,有助于减轻这一时期社会的封闭性。
医药服务是整个社会的刚性需求,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专业医者是社会上不可或缺的成员,并在成熟的社会中自成一系。从皇帝到社会各个阶层,在其身患病痛、面临生死时都需要医者来治疗,而且在进行医治时,患者和医者必然会有直接的接触,医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因此有了特殊的关系。那么,在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关系结构里,医者具有何种身份呢?
历朝历代还设有专门的医疗机构,此制也被延续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晋氏宗正属官有大医令、丞,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品第七……北齐太常寺统太医令、丞。后周有大医下大夫、小医上士。”此外医署里还有普通的医师、医工等。地方或军队内有时也设类似的机构。鉴此,这一时期的医者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官方机构里供职的,其中高级有品位的称之为官,低级无品的称之为吏。另一类是生活在民间为社会上各色人众服务的,为当时医者的大多数,但两类医者的身份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互换,界限并不严格。但太医署不可能同时掌管医者的户籍,也无法对所有医者的身份进行甄别和登记。所以应该有数目众多的医者是为低级官吏、将士和广大民众服务的,那么他们的社会地位又如何呢?
魏晋南北朝社会的阶层里有两条重要的分界线:其一是士庶之别,其二是良贱之别。当时所谓的贱,主要包括两类人:奴婢和专役户。后者为这一时期所开创,如兵户、乐户、盐户、金户、绫罗户、驿户等等,都是强制将一个专门的行业列为专籍,终身并世代为官府承担特定之役。而庶民即是良民,可以从事各个行业,也可以成为低级官吏。士族虽也分等级,但一般都享有免役和做有品位之官的特权。由此形成的社会阶层分隔多数基于习惯上对权利的认知,大多出于户籍所属而非成文法上的具体界定,这就给少数从事如医者这样特殊职业的群体,提供了一个可以在社会身份之间上下游移的狭窄空间。
在有关魏晋南北朝医者的记载里不容易确定他们原本所属的社会阶层,各种出身和兼具身份的都有。医师是从事专业的,但应该不属于专役户之列。专役户所从事之工役,要么是干吃苦肮脏的活,要么仅是需要熟练技术,所以都能够世代相传。但医者用药一般需要读处方和开处方,也就是说至少识得一些字,算得上最起码的文化人,和体力劳动者迥然有别。虽也有传承医学的世家,但不是每一个医师的子孙都能继承父祖之业,因为要有的放矢来下药治病之经验不能单靠熟练或技艺得之。同时,高明的医术往往和当时盛行的长生术纠缠在一起,更是养生之道所必不可少的。无论是养生还是求长生,皆是魏晋六朝的上层人士孜孜以求的。他们或与医师共同探讨,或是自己操弄药物,如此也提高了医道和医师的地位,不可能将从事医药之业者打入贱役之列。另一方面,让医者充当兵役、苦役或杂役,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所以从医人家和当时的专役户是不能等同和互相替换的。
医者获得的社会地位既然和为权势人物服务有关,当然自身命运也受到他们的支配。这会使一些医者感到心寒,所以华佗“本作士人,以医为业,意常自悔”。不过当时也有“坏诸郡士族,以充将吏”的事情发生,乱世状况难以为常,所以当时社会上下都没有把医者的身份向“贱”的方向认同。更何况医者之业系治病救人,蕴含着一定的道德色彩。在儒家观念已成为社会意识主流的魏晋南北朝,把从事如此职业的人户列入贱役是社会主体的思想观念不能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病人的社会阶层和地位就与医者的社会阶层和地位发生一定的联系,为庶民阶层看病的人一般档次较低,给他们的报酬也用不着很多。高门士族生了病当然要请高档次的名医之类。至于能治皇帝病痛的医师,所得报酬不仅有钱帛金银,还可做官封爵。这样,有官爵的医师之社会地位至少是和一般士族相当了,因为做官有爵就能免役。不过众多为普通庶民看病的医者当然不会享有等同士族的待遇,基本上属于庶民或良民之列,和少数名医有着天壤之别。
上述的情况表明,医者和病人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身份之属性。这种关系在魏晋南北朝有典型表现,比如婚姻关系决定着士族地位之升降,于此已引起很多学者的注意和讨论。但医患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是相对稳固的,一般婚姻一旦成立,对社会地位之影响也随之形成,即使后来有所变化,原有婚姻关系之影响还会延续。但医患之间关系是不断变动的,并由此波及医者社会地位的变化,因为医者和身份不同的患者之接触,意味着不同的社会关系之建立,必定会反过来影响医者的身份。
医患关系的不稳定,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由于病人出现的不确定性,所以医者有着很大的流动性。说得更细一些,人体所患之病各式各样,能看这类病的医师不一定甚至不会治疗另一类的病,“医药攻病,各有所主,专精一隅,故药术称方”。如此必然导致病人要寻找合适的医师,所以古谚有“一人疾焉,而医者十”之说。其二,所有的人都会生病,稍有条件的就会去求医,包括庶人、士族,甚至皇帝。与此同理,所有的病人都期望能够找到一个好医师,使自己的病可以很快治愈。同时,作为具体个人的医者,情况也很不一样,有的智质迟钝又不努力,有的聪明勤奋不断上进。这使得医者群体不仅各有所长,且会不断发生变化。本来处于社会底层的医者因治病的成功,名气四扬,而为王公贵族延为上宾;有的因家族等关系处于医界上端的医师也可能因业绩不好而导致名声和地位渐渐下移。
作为医师,即使是处于较下层的医者,在社会身份上也具有一些特殊性。中国古代社会很早就有把身份固定化的倾向,但实际上,除了农民被牢牢地钉死在土地上外,其他人在空间上都有一定的流动性。医者要读医书、开方子,具有起码的文化程度,可谓在士的边缘;以术取酬则类似手工业者;若兼卖成药,又带有商人的味道。所以医者既很难被归类于“四民”中的某一类,却又比他们更具有流动性,难以长久在单一的地点从业。故而在人身依附关系最严重的魏晋南北朝,医者也最不容易被建立固定的人身依附关系,沦为专役户或具有依附性质的荫户之类,当然不会被归入“贱口”的户籍项内。后世把医生划为“自由职业者”,其实是和他们传统的社会身份相对应的。虽然医者不属专役户,但在特殊的情况下,由于工作性质,却要接受官方差遣。如北魏献文帝皇兴四年(470)三月诏曰:“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发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广集良医,远采名药,欲以救护兆民。”这可以视为一种“役”,但从“广集良医”看,被召集的医者原本是分散行医的,接受皇命所指派的任务属于临时性质,并非经常和普遍。
在魏晋南北朝这样社会阶级身份非常凝固的时代,依靠独特的“艺术”,竟能够做到一定程度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之升降,此必定会鼓励不少当时从事医药事业者不断勤奋向上,乃至出现华佗这样伟大的名医。作为一种职业从事者的医师,由于医术服务的实用功效和道德含义,医者在社会需求和价值观念里都无法成为一种“役”,在魏晋南北朝没有沦为专役户,不属于贱民之列。且至南北朝末,一部分专役户得到解放,如北周武帝下令“凡诸杂户,悉放为民;配杂之科,因之永削”,医者就更无沦为贱户之虞了。相反,由于医道具有业务上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使医者能够跨越当时社会的不同阶级,也使他们成了促进社会阶层上下流通的特殊群体,有助于减轻社会的封闭性。到了唐代,太宗时便“令天下诸州各置职事医学博士一员,阶品同于录事”,肃宗时又制“有以医术入仕者,同明经例处分”。把医者地位的上升之道直接纳入科举。而此制之社会基础,可以说是在魏晋南北朝已经奠定了。
文章摘自《史林》2022年第1期,原文约10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