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历史文摘

“弃常为妖”:中古正史《五行志》的灾异书写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22-10-02 浏览次数:

【作者】游自勇,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汉书·五行志》建立起一套基于分类原则的叙述框架,将各种灾害和怪异纳入经学解说范畴,以灾异言人事,以天道说治道。魏晋以后正史《五行志》灾异书写基本遵循这一模式,根据史料来源性质的不同,形成从灾异到灾异、从祥瑞到灾异、从无定性到灾异三种书写策略。不论哪种书写策略,异象在《五行志》语境下都会以各种方式被转化为“妖”象加以理解,经史家重新解说之后与现实政治紧密联系起来。中古《五行志》的灾异书写,是以反常之道表达常态下治道理念的一种途径,史家希望以此掌握对君臣警诫的话语权。

一、从灾到异:中古《五行志》的叙述框架

汉代灾异学说中,灾和异的具体所指区别较大。灾一般分自然和人为两种,前者主要是水、火,后者主要是兵祸。异的情况更为复杂,甲骨文里既有疑怪之意,也有变异、变化的意思,还可以作“祀”解;后世进一步引申出别、殊、怪、非常等义。概言之,在时间或先后顺序上,灾先异后;在程度上,灾轻异重;在导致的后果上,灾与“害”紧密相连,异与“变”形影不离,而异对帝王的警示作用要大于灾。7部《五行志》的类目基本遵循了《洪范五行传》的体系设置,在不同时代背景下有一些调整。如妖目中,汉志、新唐志新增“鼠妖”,涉及鼠为害、猫鼠同处、猫鼠同乳之类的怪异;诗妖里分离出“讹言”;鼓妖里分离出“无云而雷”、“雷震”。孽目中,续汉志以降,“言传”对应的介虫之孽被移到“听传”,代之以毛虫之孽;“视传”对应的蠃虫之孽被移至“思心传”,代之以羽虫之孽。另外3部《五行志》在类目名称上也大体沿用《洪范五行传》,只不过并不按照五行或五事的顺序排列。

二、从祥瑞到灾异:以龙瑞为例

秦汉以降,尽管祥瑞名目繁多,但不管哪种分类,龙都是公认的大瑞。然而,当此大瑞被纳入《五行志》话语体系时,却呈现出截然相反的意义。《洪范五行传》列“龙蛇之孽”,汉志引“说”曰:“《易》曰‘云从龙’,又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阴气动,故有龙蛇之孽。”此目原在五事之“孽”以外,是据《周易》推演而出的,《周易·乾卦·文言传》有言“云从龙”,龙多伴随云气现身,《系辞下》又言“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龙蛇蛰伏,象征君子保存己身之道,然阴气搅动以致龙蛇无法蛰伏,君子难以存身,故有龙蛇之孽。龙是至尊至贵之神物,多与君王相关联,本当遨游于天,方合天道,但汉志此说则强调“云从龙”、蛰伏的阴类属性,这是其由祥瑞转向灾异的关键。

汉志所载与龙有关的灾异共三例。第一例是夏朝末年,“有二龙止于夏廷”,自称褒之二君,后“龙亡而漦在”,夏帝藏之匮中。周厉王时,发匮漦出,化为玄鼋,致女子受孕,生下褒姒,褒姒祸国,西周覆灭。第二例源自《左传》昭公十九年(前523),“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郑人请求祭祀禳除之,遭到子产拒绝。刘向将“斗”象径直比附郑与晋、楚、吴三国相斗;所谓“众心不安”意指并不明确,包容性太强,或可理解为内政不稳、臣下相争。另一个例子发生在晋武帝太康五年(284)正月癸卯,“二龙见武库井中。帝观之,有喜色。百僚将贺”,尚书左仆射刘毅与卫将军司马孙楚等表达了不同看法:刘毅据旧典驳斥了庆贺龙瑞一派,另一派则对“潜龙勿用”作出新解,尽量不与祥瑞冲突。孙楚独辟蹊径,不再囿于灾异祥瑞的争论,而是借题发挥,认为是贤者隐伏之象,借此机会劝诫晋武帝广揽贤才,不分贵贱。最后,晋武帝接受刘毅的意见,诏曰:“正德未修,诚未有以膺受嘉祥。”他并没有把这件事情看作灾异或妖孽,只是觉得自己德行不够,没有资格承受祥瑞而已。

三、从无定性到灾异:以“人死复生”为例

“人死复生”是神话故事、志怪小说、宗教信仰等常见的主题之一,与中国古代生死观紧密相连。神话时代的“人死复生”只是对生命循环的最原始追求,谈不上吉凶观念;三代以后,鬼神信仰逐渐成为这类故事的中心。目前所知完整的故事首见于天水放马滩秦简《志怪故事》,大意是说秦昭襄王七年(前300),有个叫丹的人获罪被处死。三年后,丹死而复生,又过了四年他才逐渐恢复了知觉。故事借丹之口,记录了死者好恶及祠墓禁忌。类似故事也见于同时代秦牍《泰原有死者》,重点放在了对死后世界及禁忌的描绘上。

秦汉以降,死后世界的镜像越来越清晰,蒿里、泰山成为普通人死后的归宿,佛教地狱观念也逐渐兴起,这些地下世界在时人观念中属“阴”,“人死复生”是从“阴”返回“阳”,而“阴”、“阳”分别代表了下和上,自然就推导出“至阴为阳,下人为上”的结论,应用到现实政治,预示了下人反上、臣子作乱,这完全符合《五行志》的灾异思维逻辑。即便到了北宋,刘羲叟在记录“人死复生”异象后,仍旧引京房《易传》“兹谓阴昌,贼人为王”作解说,文字虽然不同,意思是一样的。总而言之,“人死复生”这一异象原本无关乎灾祥之辨,班固之所以采入《五行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洪范五行传》有“人痾”一目,而复生异象的主体又是“人”,二者是直接对应的。经后世史家对解说的筛选、二次创作、固化,此类不带价值评判的异象被纳入灾异叙述的框架内,最终呈现出来的自然是一个灾异书写的面相。

四、中古《五行志》的话语体系

史家为《五行志》量身定制了独特的叙述框架及灾异书写策略,其目的是要构建一套专属的话语体系。面对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灾害、异象,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知和反应,但在知识精英眼中,灾异本质上是对“常”即既定秩序的背离。从先秦到西汉前期,“常”与“妖”是相对立的两个概念,将灾祥之辨与“常”关联,已经成为知识精英的集体意识。因而,将灾异视为反常的“妖”,只是灾异书写的第一步,接下来是如何认识和解说“妖”。大儒在面对那些从未听闻、见过的异象时,“举统类而应之”,尽量把它框定在自己既有的知识架构中去认识。《五行志》的叙述框架即是荀子所说“举统类而应之”,五行、五事、皇极之下类目众多,统以罚、妖、孽、祸、痾、眚、祥、沴8类举之。《五行志》对后7类的使用范围虽有所框定,但并不固守界限,行文中出现了诸如“惰略嘉礼不肃之妖”、“言不从之妖”等,显示出“妖”概念的泛化。所以,《五行志》里的“妖”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妖”是通名,是《五行志》的核心概念,接续了《左传》以降知识精英“弃常为妖”的经典认知;另一方面,“妖”又指代具体灾异,灾异被以各种各样的特定名称分门别类,纳入一个庞大的阐释体系中,有些是真实存在的自然现象,有些则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而曲解、杜撰出来的,其原初状态或是灾异,或是祥瑞,还有一些则无定性。

灾异书写的第二步是“变妖为常”。《五行志》不遗余力地展现各种灾异及其与人事的关系,其实是为了警诫后世君臣,以达到除“妖”的目的。魏晋以后《五行志》对灾异的解说多集中在五事、皇极两大项,笔者将这两大项灾异指向的事例归纳成四类:第一类与君王相关,一般表现为威仪不肃、祭祀失时、怠于国政、滥用民力、听信谗言、残杀大臣、拒谏肆行、赏罚失措、穷奢极欲、暴虐自负、崇佛兴道、身死国亡等;第二类与权臣外戚相关,主要表现为外戚大臣擅权、奸小弄权、臣下谋反等;第三类是外寇战事,包括不同政权间的战争、军阀混战、天下大乱等;第四类是女主干政。

就灾异书写而言,《五行志》以种种逸出常道的灾异之事来警诫君臣,当天地征象与人的某种行为或际遇在时空上发生联系时,史家运用象征、隐喻、类推等方法,力图昭显这种联系的深刻寓意,其中最重要的象征是先于一切的,正是由于象征意义才引发那些所谓的观察结果,而不是相反,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解说时的斧凿痕迹。所以,那些形形色色反常怪异的“妖”,与其说是史家对前代政治的批评与鞭挞,不如说是他们表达常态下治道理念的一种途径。

 

文章摘自《历史研究》2022年第2期,原文2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