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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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时期江南市镇的精英阶层与地方社会——以濮院为中心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2年第4期 发布日期: 2023-01-09 浏览次数:

【作者】罗晓翔,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内容提要】濮院镇地界嘉兴府属嘉兴、秀水、桐乡三县之间,是著名的丝绸专业市镇。咸丰十年至同治三年,该镇被太平军占领。五年间,一批地方精英活跃于团练、安民与善后事务中,成为清政府与太平天国政权轮番动员与倚靠的地方力量。对沈梓《避寇日记》的解读,可见地方军事化与精英权力扩张对地方自治与地域认同的促进作用有限。战争并未引发精英阶层社会构成与行为模式的根本转型。

濮院属古槜李地,宋元之际因市成镇。明中叶以降,以丝绸业闻名的濮院发展为浙西大镇。该镇地处嘉兴府属嘉兴县长水乡、秀水县灵宿乡、桐乡县梧桐乡三乡之会。清中后期,濮院镇有二十四坊,街道密布,人烟辐辏,是典型的江南专业市镇。

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濮院镇不可避免地遭受重创,值此之际,一批镇中“豪右”也登上历史舞台。从沦陷前组织团练局,到太平军占领期间主持安民局,再到清军收复失地后进入善后局,这一群体成为清政府与太平天国政权轮番动员与倚靠的地方力量。他们的人生际遇,很大程度上折射出晚清江南市镇的社会生态与历史变迁。沈梓的《避寇日记》是引领我们走入这一历史场景的珍贵资料。

沈梓,字桑与,号北山,一号梦蛟,晚号退庵居士,乃生长于濮川的土著。太平军攻陷桐乡时,沈梓32岁,是家中的顶梁柱,在地方事务中也较为活跃。沈梓在战争期间几乎未离开濮院,其日记属较为稀见的“在地”叙事,《避寇日记》自咸丰十年二月始,止于同治三年七月,较为完整连贯地呈现出一段镇史。在距盛泽不远的濮院,战争期间的精英阶层与地方社会之关系又呈现出怎样的面貌?战争是否促进了地方自治与地域认同?更多的个案研究,将进一步深化我们对相关问题的认识。

咸丰十年初,李秀成两破江南大营,随后挥师东下,二月,太平军入浙江,径逼杭州。二十七日传杭城失守,众人惊惧,濮院镇最初议及团练,即在此时。沈梓虽未入局,却对团练颇为上心。四月间,镇中迁避纷纷,嘉兴府照磨邬澍与镇绅再次商议举办团练。此次出头主持团练者,为绅商朱飞泉、生员沈小芸与土豪沈牌士。这三人分别代表团练局的出资方、谋士团与武装统帅。咸丰十年岁末之前,城镇乡皆陷入混乱。事实上,早在九月中下旬,濮院镇即向太平军进贡。从日记内容推测,组织进贡者即原团练局董事,包括朱飞泉、朱星河昆季。十一月初,太平军开始在桐乡、秀水各镇派驻官员,指派军帅、师帅及安民局董事。咸丰十一年正月,太平军正式在濮院设馆子把卡。至此,由太平天国军官、乡官与安民局司事三方组成的地方行政架构正式形成,新一轮的权力抗衡与合作随之拉开序幕。

太平天国政权占领江南期间,将在籍绅士视为可以倚重的地方力量。但士人阶层对出任乡官多有顾虑,不肯受军帅、师帅之职,只充绅董。于是军帅、师帅多由地保、胥吏、纨绔、无赖承当。事实上,这一群体在早期也相当畏惧新政权,点派乡官时逃跑者有之,无奈受职者有之。

对于新政权,镇绅的态度也在不断变化。出于名节考虑,他们不愿背负“从贼”罪名;出于现实考虑,他们又不愿放弃眼前利益。随着时间推移,更多底层士人开始效力于新政权,或在太平军与乡官幕中掌书记,他们不再感到羞耻不安,反而扬扬得意。从濮院镇的案例来看,尽管乡官与绅董都任事于安民局,但两个群体间的矛盾却一日未息,难以共处。

濮院师帅与安民局司事的主要任务有二。首先是为太平军提供各种经费。第二项任务则是处理地方公务,主要包括征粮与义赈。表面上看,镇中收捐与乡间征粮都是局董们新获得的“权力”,而征粮甚至有“镇管乡”的意味。但从沈梓日记中却不难看出,这份“权力”背负着沉重的枷锁。日常收捐多则招怨,收捐少则犯上,处境尴尬。安民局代太平军乡间征粮,亦为一大负担。太平军占领期间,由各镇乡官、绅士主持的地方善举相当频繁。

至同治二年六月底,形势对太平军日渐不利。此时一批乡官、镇董、枪船头子又重新倒向清军一方。尽管太平军占领期间,人人期盼官军早日收复失地,重见升平之日,但战争结束后,地方权力之争却变得更为残酷。

从市镇观察地域社会,进而讨论基层权力结构、地方自治与能动性、国家—社会关系等相关话题,是明清江南市镇研究的重要范式之一。由于市镇在国家正式行政构架中缺乏独立地位,官方控制力不足,地方力量必须更多介入各类公共事务,这似乎为地方自治与“共同体”认同创造了天然的有利条件。太平天国战争时期的地方军事化,常被视为推动该种趋势的强心剂。与此同时,不少学者亦指出,市镇并非国权缺失地带,所谓“地方自治”与“地域认同”皆有其局限性。然而我们较少考虑的,是被寄予“自治”厚望的精英如何看待其“权力”,以及地方社会的“被支配者”与其“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沈梓的《避寇日记》正可让我们倾听到部分当事人的言说。

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濮院镇也出现了一个组织团练、承办公务、与清军和太平军分别展开合作的地方“精英阶层”。但无论是地方军事化,还是财政权与民政权的扩张,在当事者看来都是额外的负担。夫马进提出的“善举徭役化”现象,仍具有相当强的解释力。正如文中指出的,濮院镇奉命办理团练时,董事们的态度相当漠然,对团练也毫无信心。太平天国政权统治初期,地方人士对出任乡官与安民局董事都有所顾忌,很多人是被迫顺从。与当权者合作确实能带来牟利机会,但也意味着各种赔垫,以及被械系惩罚的危险。更重要的是,这种合作会导致地方社会内部矛盾。身在核心层之外的沈梓,对濮院精英“代理人”的态度是不断变化的,时而同情,时而谴责。这种因时因事而产生的道德评判,表现出“被支配者”对地方精英缺乏稳定的认同与信任。在对抗战初期江南沦陷城市中的通敌与合作行为进行研究时,卜正民指出“最易遭到道德评判的是受过教育的地方头面人物,人们期望他们服务于国民政府,并期望他们从某种程度上具有普通人所没有的责任”。这似乎是地方精英的宿命。

张佩国曾提出,清代绅权“实现了家产制与卡里斯玛的二重支配”,因此地方精英具有保护型经纪与赢利型经纪的双面特征。这在濮院镇也体现得相当明显:乡官、局董们既会不择手段地收捐敛财,也可不辞劳苦地施粥施药。战争并没有改变这一群体的行为特征。从地方精英的构成来看,战争前后也未发生根本转变。朱星河、夏蓉卿、岳蓉飾、沈小芸等皆出身商人家庭,并有生监身份。他们在战前被委以团练局董之责,此后又成为安民局司事。而战后与其争夺善后局司事之位的顾友斋等,家世出身与朱、夏相似。在濮院镇,并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权力结构变化或“新士绅”群体。事实上,沈梓本人的身份地位转变也体现着传统模式的延续。

最后,颇具悖论意味的是,当清末民初国家真正开始推行地方自治时,很多历史上形成的“镇域共同体”却变形甚至分裂了。地方为了达到“自治”标准,纷纷编造出本不存在的“区域传统”,镇可改乡,乡可改镇。“如此富有弹性的标准,也助长了划分自治区过程中的随意。”这种随意性是否也暗示着地域认同的脆弱性呢?

民国《濮院志》主编夏辛铭曾言,光绪初年沈梓等创建保元善堂时,合嘉、秀、桐三县乡村而确定区域。“顾当时若教育,若防务,凡地方公益事,类皆合三县地界统筹办理,由来甚久,不独善举也。”民国初年改定区域后,“若自治公所,若商会,若保卫团,向之同在一地而合办者,至此乃无一而不分,而濮院秀界之商会、自治公所则又隶属于离镇二十六里之新塍”。曾为濮院商会总董的夏辛铭感慨道:“吾镇秀桐界,仅不过一河之隔,以数百年来历史地理上之关系,民情风土之密切若此,今必事事强而分之,又强而与相距数十里外之他镇合,我未见其有利也。”此类现象,对我们进一步思考地域社会的自治力、认同感,以及国家与地方关系颇具启发意义。


文章摘自《城市史研究》2021年第2期,原文约164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