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摘

历史文摘

“大刘记印”玉印与秦汉宗法制度

信息来源: 《历史与社会》(文摘)2023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23-03-24 浏览次数:

【作者】闫爱民,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摘要】海昏侯墓中的“大刘记印”龟钮制形玉印合乎刘贺的王子侯身份,印章有官方的性质,却又不见于已知的官印制度系统,显然属于君统之外的贵族宗法系统印章。“大刘记印”玉印指向性明确,表示海昏侯国始封君的宗法身份。“大刘”之“刘”,与汉家属籍中的“诸刘”相关,为皇家枝庶之族;“大刘”之“大”,源自刘贺始封海昏侯国“太祖”之号。“大刘”为“诸刘”宗属中始祖的标识,其与刘贺的海昏侯始封君爵号紧密联系。

一、刘贺与宗室属籍中的“诸刘”身份

“刘贺”玉印为螭钮(幼螭形),等级规格高于“大刘记印”玉印的龟钮。“刘贺”印应为年幼的刘贺袭封昌邑王之后所制作,而“大刘记印”印的制作时间则不会早于刘贺受封海昏侯的元康三年三月。海昏侯墓中的“刘贺”印是私人印,“海”字印与所封“海昏侯国”有关,“大刘记印”是宗法上诸刘宗支的“太祖”之印,无字印则寓意始祖后裔子孙千万的吉祥之印,与“大刘记印”印相呼应。四方印玺是对刘贺多重身份的完整表述。古代帝王诸侯生称号,死称谥,早期“号”与“谥”差别意义不大。对于海昏侯始封君来说,生称“大刘(太刘)”,是“祖刘”的表述,死后立庙则称“大祖(太祖)”,“大刘”与“大祖”意义一致。“大刘记印”既是生时所用印,为诸刘王子侯始封君主的宗主之印,则“大刘”亦是持印者生时的尊号。海昏侯刘贺生称“大刘”,合乎规制,并没有刘贺个人的意愿掺杂其中,海昏侯墓中还出土过一枚“大刘一斤”铜环权,也可佐证。海昏侯墓北藏椁乐器库出土一带有“昌邑”年号铭文的青铜斗形灯,“昌邑”既是诸侯王的纪年,也是王爵的尊号,据此可知斗形灯是刘髆或刘贺初为昌邑王时所做。另外北藏椁还出土有封印五铢钱的木制封匣,封匣的封泥和墨书上分别有“昌邑令印”“海昏侯家”字样,表明这些钱币为昌邑王和海昏侯不同时封存的私产。刘贺为海昏侯时所制铜环权,本应有“海昏”铭文,但铜环权铭刻“大刘一斤”,表明“大刘”与“海昏侯”的尊号意义相同。

二、刘贺与宗室属籍中的“诸刘”身份

始封君有不同的等级,则始祖庙的“太祖”也有不同等级。汉元帝庙制改革前,郡国诸侯既有“汉太祖”的高祖庙,也有郡国诸侯自身“太祖”的始祖庙。海昏侯国亦当如之。“太子”也一样,既有天子之“太子”,也有臣邦君长的“太子”以及作为爵后的“后子”。同理,“大刘”尊号并非只有刘贺可独称,与刘贺身份相同的诸刘诸侯王、王子侯的始封之君,也应可生称“大刘”。

三、“大刘记印”“泰子”印及无字印的推论

“大刘记印”不单属名姓印章问题,也为印主宗法身份的标识,是秦汉时代宗法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大刘记印”玉印的发现在宗法用印制度的研究上极为珍贵,它和此前出土的赵眛“泰子”印以及秦代“宗正”封泥、汉景帝阳陵出土的“宗正之印”银印,构成秦汉时期较为完整的宗法用印制度。“大刘记印”是诸刘贵族始封之君的“太祖”之印,“泰子”印是继体之君的宗子之玺,都属宗统系统的宗主印玺;而“宗正”印则属于君统之下官僚系统中的官印,是从宗统中分离出来的族权,代表君权对宗室诸刘宗族事务施行管理,三者印玺是秦汉时期族权印记的表征。

四、刘贺、赵眛印玺比较与秦汉宗法之印

宗族最初本是贵族阶层的血缘组织,宗法之礼也是贵族之礼,自春秋以来礼崩乐坏,宗法下移,社会上僭礼越制现象突出。原本属于贵族宗族的封君、宗派、祭祖、祠堂、谱牒、收族的活动,逐渐为庶民阶层所践行,宗法制度经历了从衰落到恢复的过程。贵族的世系谱系,有官方谱牒“属籍”的登载,民间则有宗籍“入宗”的记录。坟冢、祠堂都是宗法制度重要内容,在等爵制下,民众也有受爵和爵后、后子承爵问题,除了规模和用品上的越制外,祠堂祭祀在始祖的设立上亦会有僭越,汉代民间出现“大(巨)+姓氏”“大+姓氏+千万”一类的印章,也应是对“诸刘”贵族始封“太祖”宗法之印的“上僭”现象。

 

摘自《南开学报》2023年第1期,原文约20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