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兴涛,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黄娟,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研究杂志社。
【摘要】清末时,传统的“国语”概念发生了现代意义的转变,开始用来指称民族国家的通用语。这一概念变化受到日本有关思想实践的双重刺激。清末国家通用语的构建,以癸卯学制的颁布和实施为正式起点,以预备立宪的开启为加速机制,通过制定《蒙藏回地方兴学章程》和《学部中央教育会议议决统一国语办法案》开始其早期实践。这一构建始终由朝廷主导,得到朝野人士和满蒙汉等族趋新官员的共同推动,可谓被人忽略的清末新政、立宪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清廷长期推行官话与汉语在国家内政外交中实际作用不断加大的结果,它对现代中华民族意识的萌生及相关建设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一、清末“国语”概念的现代转化与日本的双重刺激
清末国家通用语文的最初构建,是以民族国家主义理念下现代国语统一观念的确立为前提的。而现代国语统一观念的确立,又有赖于现代“国语”概念及其相关概念符号在中国的形成和一定程度的传播。一般认为,在中国古代汉语里,“国语”一词主要有两种用法,或者说主要用来表述两种概念内涵。
其实,古汉语里的“国语”一词并不限于以上两种概念涵义。除此之外,它还有一种表示“本国语言”的泛指用法,特别是相对于外国语言之时。我们注意到,此种被学者忽略的“国语”用法,到了晚清国人与大量外国人相遇之时,似得到了更多使用机会。这种依汉语构词习惯自然形成的“本国语言”泛称用法,实为其后来在民族主义和宪政国家理念影响下、转化为国家统一语言和通用语言文字意义上的现代“国语”或“国文”概念,起到一种过渡性的桥梁纽带作用。这一概念符号后来在中国的“所指”对象,也逐渐由满语满文,最终转变成了汉语汉文。不过,此种转换的第一阶段任务——表示国家通用语的“国语”概念的创制,由于清朝“国语骑射”政策的限制和日本学习西方走在前列等原因,却是在使用汉字汉文的日本最先完成,并以改变日语中的汉字汉文地位的特殊方式得以实现的。这其中虽然不无反讽意味,却是真实存在过的历史。
19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继续探索言文一致、合理保留关键汉字,建成文法更为科学、词汇更为丰富和精确的现代性统一语文的“国语改良”运动,不仅得到学界的广泛支持,而且迅速上升为日本国策。日本国内这种既排斥限制汉字汉文、又无法将其彻底消除的国语改革,无疑带给中国人强烈而辛辣的双重刺激,它对此后中国的文教改革产生了直接而复杂的影响,可以说在强化中国人一般现代“国语”概念意识的同时,也从反面无形中增强了国人对于自身语言文字的文化信念,以及进行语文改革的信心。
大约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的“国语”概念符号开始零星传入中国。甲午战败后,由于受到国族危机的强烈刺激,从戊戌时期起,同普及教育和文教改革相联系、反映国族主义关切的“国语”概念在中国得到了进一步传播。
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的维新人士王照,受日本国语改革思想的启发,仿日文假名,采用汉字偏旁或字体一部分,发明了另一种汉字拼音方案。他吸收了日本现代国语观念的内容,不过他当时还是对直接使用“国语”一词来指代官话有所忌惮。后来,王照的“官话合声”方案曾被多省督抚加以采纳并付诸实践,影响远超过其他方案。
1901年5月至1902年,罗振玉发起创办、王国维实际主编的《教育世界》杂志上,陆续发表多篇介绍日本新学制的文章,也较早使用和传播了现代“国文”和“国语”概念。不过值得强调的是,在清末,就从日本直接吸纳和传播现代完整“国语”概念而言,尤其是将这些内涵与“国语”二字符号明确对接所综合传达的现代“国语”概念来说,桐城派古文宗师、首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曾发挥过关键作用,进入朝廷“新政”改革阶段的1902年也是一个关键性年份。
1902年6月,吴汝纶奉命考察日本教育,回国后出版《东游丛录》一书,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日本新式教育体制,具有现代国语教育的启蒙意义。
二、汉语被确立为国家通用语的“国语”进程与朝野的共同推动——一个不容忽视的政治文化现象
经吴汝纶等人对日本“国语”概念和改革观念的关键性引入传播之后,通用语言文字意义上指代“官话”汉语的现代国语概念运用,很快便进入清末新政文教改革的法制化实施阶段。1904年1月颁行的《奏定学堂章程》所构建的新教育体制,一般称之为“癸卯学制”。“癸卯学制”的制定,一方面受到现代通用语的“国语”概念和观念直接而突出的影响,另一方面其颁布和实施又反过来扩大推广和强化传播了现代通用语意义的“国语”概念和观念,并明确将其与汉语汉文直接对接起来。
在《奏定学堂章程》“学务纲要”部分,清廷明确规定“各学堂皆学官音”。这就等于正式宣告了汉语官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现代“国语”地位。但章程通篇都没有出现“国语”一词,这显然是要尽量避免直接与指称满语的“国语”“国书”“清书”和“清文”等发生矛盾,也可见相对于“国文”一词,“国语”一词乃是当时更遭忌讳的。为了不在课程正式名称里出现“国语”或“国文”,初等小学语文课程甚至只好或宁愿以变相全称词“中国文字”来标称;高等小学、中学、师范和大学语文课程则标称为“中国文学”。课程名称之外,章程中类似的全称用词还有“中国文辞”“中国语文”“中国文理”“中国语”“中国文”和“华文华语”等。为简便起见,有时甚至直接使用了其简称“中文”,特别是在与“外国文”对称之时。
在晚清,“中文”一词的出现和早期运用很值得关注。它一开始就是作为“中国文字”“中国文学”或“中国语文”等词的简称形式并在国家通用语文意义上使用的,这与章程制定者不愿同“国语骑射”政策公然矛盾,避免直接采用“国文”或“国语”作为课程和教科名称,存在直接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不再将民族共通语直接称为“国语”或“国文”,因为就字面而言,“国语”或“国文”仍保留有泛指“本国语文”的传统义,而少数民族语言当然也同属“中国语言”。为更体现民族平等原则,我们习惯将国家通用语意义上的“国语”改称为“普通话”。但字面上同样包涵少数民族语文的“中文”一词,我们在民族共通语意义上加以使用时,却似乎并不像对“国文”或“国语”两词那样敏感。这是何故?究其源头,恐正来源于清末这一国定章程或“癸卯学制”的有关规定,至少与其不无关联,而今人对此尚鲜有明确知之者。
在“大清朝”的中国,国家文教根本大法里居然不曾单独提及或强调满文和满语教育,这会令不少今人感到无比惊讶,觉得不可思议,但“癸卯学制”的确就是如此规定。可见至1903年,追求“教育之普及”“期于全国语言统一,民志因以团结”,以塑造现代国民为宗旨的国家通用语文概念及相关教育理念,已然在国家主导的文教领域里占据了支配地位。
官方既已颁发教育改革新法规,民间就会有积极而大胆的响应。1904年年初,商务印书馆得风气之先,率先编辑推出了通用初等小学堂汉文课本。蒋维乔等人编辑,张元济等人校订。该教科书一炮打响,大受欢迎,重版多次。自1904年起,现代“国语”“国文”概念和观念开始在社会上得到有效传播。民间教科书及相关报刊舆论的国语国文观念之传播,反过来必然影响到学校课程名称的确定,并助推官方正式采纳与使用它。不仅如此,清朝官方还对“国文”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作出明确说明。这样,“国文”就被赋予了语言文字学之外的意义,身兼三重责任:作为知识、传授新知的中介、培育爱戴本国之心的载体。从此,现代汉语“国文”教科名义的概念遂得以风行全国。整个清末,通行的汉语国文教科书有近30种之多,且不少都广告不断、反复重印,传播极广。
既然指代汉文的国家通用语文之“国文”概念已经流行,那么与“国文”同构相系的“国语”学科名义自然也就接踵而来,特别是在报刊杂志上使用。不过总体来看,指代汉语的“国语”概念词符流行开来的时间,还是要比“国文”明显略晚一些,尤其是“国语”获准成为国家正式通行的课程名称和学科、教科专用名义的时间。1906年9月,清廷下令预备立宪正式开启,这对现代“国语”“国文”概念的流行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朝廷以此为契机,明显加快了将汉语汉文建设成宪政国家共通语文的步伐。这一时期,朝廷主导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开始广泛强调立宪国民必须识字,选民、公民尤其是议员当懂作为通用语的国语等道理。
正因为这些努力,现代概念的“国语”一词在中国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变得愈发流行,同时因国家通用语含义的无形制约,又使得“国语”逐渐成为指代汉语、尤其是汉语标准语的专用称谓。这种立宪运动开始后迅速强化的现代“国语”和“国文”概念之传播,势必对清朝原本指代满语的“国语”用法造成冲击,且事实上已使其逐渐处于隐而不彰的状态,从而引起统治者内部有人对满语的现实地位及传习状况感到担忧。1906年12月28日,翰林院编修吴士鉴特向朝廷上奏。这次上奏备受国人关注,可以看作新时期维护传统“国语”概念及其地位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昔日谈“国语骑射”,无需言“满文”即可明其所指,此时则必须连带言“国语满文”,才能明白其所谈“国语”乃有别于时兴的国家共通语之汉文或汉语的旧概念,这显示出传统“国语”地位的尴尬。奉旨议奏的学部尚书荣庆,其态度也很值得注意。虽然,此时直至清廷灭亡,除体制外的革命党之外,都没有人敢公然挑战满语满文的传统“国语”身份,但现代国家通用语意义上的“国语”,毕竟已非汉语莫属。这一点,无论是吴士鉴,还是荣庆代表的学部,也都没有加以否认,他们并未要求国人均将满文满语当作国家通用语文来对待。倒是有一名满人江苏道监察御史贵秀,因不满于仅将满文设为“专科”、不利于普及的举措,曾从化除畛域、满汉平等的角度,提出满语可与汉语“并重”,让满汉学生“皆相肄习”的主张。不过,贵秀似乎只是就满汉两族内部而言,并未质疑汉语的国家通用语地位。不仅如此,这位强调满汉语文并重的旗人御史,不称被其视为“国粹”的满文为“国文”,倒乐于将“国文”的称谓留给汉文,其所谓令满文“与国文并重”的表述,反可证其已然接受现代国家通用语文方称“国语”或“国文”这一概念和观念的深刻影响。类似吴士鉴和贵秀的主张,虽于加强满蒙等语言学习切实有益,且在无形中为日后广义“国语”概念的存活保留了空间,但在根本上,却无碍于现代通用语意义上的“国语”概念之传播,也没能阻止以汉语为国家通用语的现代国语改革实践。
随着立宪运动步伐的不断加快,特别是预备立宪各项计划中关于国语统一建设原定时间表的迫近,清廷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国家通用语学习的督导,变得更加急切。
三、从“官话”到“国语”:汉语的国家通用语地位在清代的历史形成
晚清汉语的国语地位之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有清一代大体奉行“国语骑射”政策,视满语为大清政治地位最高的语言,令满人和驻防八旗不能遗忘,但却并不要求其他族人也要掌握和使用。在广大汉族地区和各边疆民族地区,基本上是因俗而治,各语其语。为了大一统的国家需要,清廷也曾编纂过不少多民族语言合璧辞书,以利彼此沟通,号为“同文”。本来,为鼓励汉人士子学习满语,清初起也曾实行小范围的“清书庶吉士”制度。清中叶以后,满语衰落、使用渐少,清朝皇帝们不得不削减清书庶吉士人数。道光十八年(1838年),这项制度终于废止,影响深远。
一方面,对汉人学习满语没有硬性要求,另一方面对关内满蒙驻防旗人和官员学习汉语、掌握官话的要求却始终没有放松,实际上因现实统治的需要,其官话水平不断得到加强,特别是内地驻防八旗,长期陷入汉人的汪洋大海之中,潜移默化,其出色者甚至在文化高端领域的汉文创造方面,亦往往能与汉人竞胜。与此相一致,汉语汉文在现实统治和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也持续得到提升。雍正时期,以汉文本作为中央机构公文底本已相当常见。在修史撰典时,汉文也逐渐成为了底本。实录更是如此,清代纂修的从太祖至穆宗十朝实录均有满文本,早期是先修满文本,再将其翻译成汉文本,雍正朝以后各朝实录的修撰则以汉文本为底本,满蒙文本均译自汉文本。随着官话在满蒙官员中日益普及,满人本族语言水平整体上反而不断弱化。
清廷推行官话运动,曾对汉语地位的提升产生重要影响。康熙帝时,清廷即开始注重官话的推行,尤其是在闽粤等南方地区。康熙朝之后,雍正帝大力推广官话。这场康熙和雍正帝发起的官话运动,对清代内地官话的扩大流通,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官话推行的影响,还并不限于内地,也延至边疆地区。
在晚清汉文汉语地位迅速提升的过程中,清廷最高统治者自身的语文修养及有关态度所产生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统治者满语能力的下降,直接影响到满语在边疆地区的使用。汉语地位的提高,满、汉语言地位的转变还体现在清政府对外事务处理中。列强与晚清政府缔结条约、章程时,除俄罗斯还偶尔使用满文本之外,多仅用汉文作为中方文本用语。此外,清廷还规定一般外交公文也使用汉文。可以说,无论是日常中外往来的公文运行,还是正式签订中外条约章程,汉语文实际上都已经具备了代表中国进行国际交往的现代国语地位,至少是发挥了现代国语的作用。
概而言之,清朝大一统的内政需要、中外交涉的外部压力和逼迫,以及宪政运动的积极倡导与推动,最终导致了从“官话”到现代“国语”的延续与转换。
四、清末国家通用语文构建的特点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的早期自觉
清末国家的通用语文建设,首先是中国历史文化持续发展、民族交融不断扩大的结果。它既是清王朝实现大一统国家治理的内在需要之延续,建基于朝廷长期推行官话运动的基础之上,又与鸦片战争之后列强入侵的国家命运、民族危机和现代“国语”概念的传入及其实践紧密相连,可谓晚清以降民族国家转型、塑造现代国民的政治动力直接驱动的产物。这一语文构建,正式开始于清末新政期间,以1904年年初《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癸卯学制的实施为标志性起点,以1906年预备立宪的开启为加速机制,通过制定《蒙藏回地方兴学章程》和《学部中央教育会议议决统一国语办法案》,增强了构建力度,加快了推进步伐。可以说,清末的国家通用语的构建,得到了朝野的共同推动,且始终由朝廷主导,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其次,清末国家通用语文的构建是各民族共同努力、尤其是各民族中的新政改革派和立宪支持者彼此呼应和协同的结果。也就是说,各民族中的新政改革派和立宪支持者乃是这一构建最为重要的主体。清末通用语的国语构建和实践,是取得了一定实绩的。不过,由于此事牵涉广泛、难度空前,实践起来自非易事。存在种种不足,自属难免。最后,我们再来看看清末国家通用语文的构建、实践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早期发轫之间的历史关联。现代中华民族意识由传统“中国人”的意识积累转化而来。清朝入关后,其上层统治者的“中国认同”迅速强化。他们不仅从国家层面自称“中国”,认定包括满、蒙、藏、回等人在内的所有清朝臣民都属于“中国人”,还对此前数千年的中国历史文化的主体,明确加以认同,特别是明确将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的根本理念,对传统的帝系帝统自觉加以接续,并以中华儒学正统自居,确然自认清朝就是自古即今中国的一个朝代。这一认同,就使得满人乃至满蒙旗人将汉语汉文视为理所当然的自家之物。从康熙时代起,清朝就一致提倡官话教育,而满蒙官员也以熟练掌握官话为荣。这正是时至晚清,“官话”逐渐转化为现代通用语之“国语”的一个强大的文化内因和动力。从官话认同到现代通用语的“国语”认同,与从传统中国认同转向立宪中国和近代中国认同,由传统的“中国人认同”转向“近代中国人认同”或称“中国民族/中华民族认同”,正是相伴而来的,它们属于彼此涵育、相互推动的历史相关物。我们发现,标志着汉语开始享有国家通用语地位的《奏定学堂章程》,恰恰也正是“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地理”等新兴“中国认同”概念首次大量涌现、联袂而来的官方法律文本。作为近代中国人,作为平等的立宪国民,不得不具有相互沟通的语文纽带,这也正是现代“国语”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们所不断鼓吹的理由。而现代“国语”构建的发展,反过来又必然强化近代中国人的整体观念和大民族意识、国族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末,从“语言统一”等现代民族观念角度,率先论证满汉民族乃至全体中国人皆为一大国民共同体或“民族”的,正是满蒙官员和满蒙留日学生。此种现代中华民族观念之先声,早在清末时就已经能有如此形态,恐怕有点会让今人感到吃惊。不仅如此,革命党人的“排满”观念也在与立宪党和清廷的互动中发生了一定变化,辛亥革命前夕,“五族共和”思想已在革命党的核心层产生并占据重要地位,这一点近年也得到发现和明确揭示。清末时,中国传统汉文中的“民族”一词,也在对应“nation”的过程中,通过中、西、日互动,转化成一个现代概念,成为一个由政治上平等国民为基础构成的政治、文化共同体的指称。其最高层次与“国族”同义。而现代意义的“国族”概念词符,也在清末时应运而生。凡此,都为现代中华民族意识的萌生创造了思想条件。实际上,清末国家通用语意义的“国语”概念形成及实践构建尝试,国语运动的国家倡导和组织开展本身,不仅构成为现代“国族”意识也即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早期自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这一意识最终的结构性整合,还具有某种先导和建设意义,起到一种积极的推进和形塑作用。
摘自《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6期,原文约3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