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威、李威霖,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秦王政二十五年灭楚降越,统一江东,在浙江以北的荆新地设江胡郡,在浙江以南的越地设会稽郡。秦始皇三十年五月至秦二世元年九月之间,整合江东的地域格局,两郡合并为新的会稽郡,政区的调整当与秦始皇三十七年巡游江东关系密切。
一、江胡郡的设置
《岳麓书院藏秦简(柒)》曾部分披露过,学者多认为其内容形成于统一之前、灭楚之后,并据此对其中江胡等郡的存在年代进行推论。其实,从简文用语可以判断其书写年代在统一之后。该简文抄写年代应不早于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五月。另外,岳麓秦简校雠痕迹明显,应是官吏日常行政的参考资料,简文所记律令在抄写之时应该仍然使用,据此可判断简文中的江胡等郡在当时是实际存在的。所公布的完整简文中,还出现了灭齐后所置的琅邪郡,更可明确这条秦令的制定时间在灭齐统一之后。
这篇简文记载的主要是改戍罪人的规定。罪人的来源地中,中县位于京畿,泰原等郡主要是灭六国前的秦东部边郡,属邦、道地点不明,但也应在灭六国前的秦地。罪人的派遣地东晦、四川、江胡、九江、衡山,都是所谓的“荆新地”。“荆新地”这一用语见于张家山汉简和岳麓秦简。“新地”是秦在统一过程中新占领的土地。“荆新地”有“荆”与“新地”两重属性,“荆新地”之“荆”,是相对于赵、齐等列国而言的楚国;而“荆新地”之“新地”,对比的则是更早入秦的楚国故地。秦昭襄王时曾大规模攻略楚地,三十五年(前272年),楚“复与秦平,而入太子为质于秦”,此后两国维持了较长时间的和平。直至灭六国战争时期,秦才再次开始大规模吞并楚地,此时所占领的楚地被称为“荆新地”。
荆新地中,除了洞庭、苍梧二郡位于秦故地以南,其他都位于其东南方向,简文中提到的东晦、四川、江胡、九江、衡山皆在这一区域,其中除江胡以外均可与传世文献对应。那么,荆新地中,还有文献记载的淮阳、会稽两郡之地,可能是岳麓简中的江胡郡所在。学者提出江胡郡是淮阳郡的前身,此观点已受到质疑,目前看来可能性不大。认为江胡郡当在江东地区的观点,目前看来是可取的。
秦王政二十三年王翦伐楚,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战果。秦王政二十四年二月,秦在陈至平舆一带设置了淮阳郡。此后,秦军继续攻城略地,彻底吞并了楚国。从灭楚战争进程来看,东晦、四川、江胡、九江、衡山等郡都属于秦人所占领的荆新地,设置时间应晚于淮阳郡。
传统观点认为,秦代江东的会稽郡横跨浙江南北,实际并不准确。越王无强时伐楚,结果楚“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以浙江为界,形成了越楚南北对立的局面。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荆江南地”指长江以南(以东)的荆新地,秦在此置有洞庭、苍梧、九江(庐江)等郡,而“越君”则是浙江以南的越人君长。由此看来,“置会稽郡”应当是“降越君”的结果,会稽郡仅限于浙江以南的原越君之地。但是浙江以北秦所置何郡,史未明言,从岳麓简看,江胡郡位于江东地区的荆新地,应置于浙江以北,正好填补了这一认识上的空白。
二、秦代江东的地域整合
江东本为吴、越故地,春秋以降,吴、越之间的兼并以及楚、秦势力的先后进入,致使江东政治地理格局变动频繁。战国时期江东地区两度分合,经历了吴越对立——越统一——楚越对立——秦统一四个阶段。
秦统一后在浙江以北的荆新地设江胡郡,在浙江以南的越地设会稽郡,正是继承了此前楚越隔浙江对立的格局。之所以如此设置,与楚越之间的地方管理形式存在差异亦有关联。有学者认为楚曾在江东置郡,至楚灭亡时,其在江东一带的郡县制已实施多年。越国虽也曾设县,但仍盛行分封制。入秦前夕,越地尚缺乏一定的郡县制基础。考虑到浙江南北的越楚两地郡县制进程不同,秦人分置两郡管理亦合乎情理。江胡郡与荆新地的其他诸郡相同,推行基于编户齐民的县制;而越君降秦后,在初置的会稽郡中,其内部自治的权力很可能得以保留,与邻近的同以越人为主体的闽中郡近似。秦置闽中郡后,当地的越人首领无诸和摇废为君长,当仍可统率其部族,所以才能够在秦末率越反秦。秦初置的会稽郡应与闽中郡情况类似,其内部在一定程度上采取羁縻的方式管理越人。
“江胡”之名不见于传世文献,当与其秦末合并于会稽郡而存在时间短有关。《史记·项羽本纪》记载,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九月,项梁、项羽杀会稽守通于吴中,“举吴中兵”,“梁为会稽守,籍为裨将,徇下县”,可知当时会稽郡的管辖区已延伸至太湖流域的吴中一带,会稽郡当跨浙江而立,含盖了原江胡郡之地。
两郡的合并,估计与秦始皇三十七年巡游江东有密切联系,时间上也当相去不远。云梦、会稽、琅邪是此次巡游的三个重要目的地,其中只有会稽为始皇此前所未至,会稽刻石也是此行所立唯一刻石,可见会稽在此次巡游中的重要性。之所以巡游会稽,一个重要目的是强化对越地的统治。始皇对东南地区的局势怀有忧虑。而东南地区除荆新地外,还有越地。秦征伐南越,曾遭受重大挫败。这一用意也可从会稽刻石中窥见端倪,刻石中有两方面内容较为醒目,一是回顾统一六国的武功,二是强调整饬风俗。刻文背后的用意,应是威慑潜在的敌对者,树立皇帝在越地的统治和教化权威。
在巡行江东的同时,秦始皇还不断加强对该地越人的管理,强化地方统治。首先,修筑江东地区的道路,并使之连通浙江,其事时间不明,但很可能是为其巡游作准备,这也为江胡、会稽的合并奠定了基础。其次,针对越地大规模移民,迁入罪人和徙出越人并举,意在打破原有的人群分布和社会秩序,强化对基层民众的人身控制。再次,应是在此前基础上进一步拆解江东等地的城墙。最后,秦始皇巡游江东时还调整当地的政区,设置余杭县应只是其中之一,江胡、会稽两郡的合并也或在此时。
由此可见,秦始皇在江东地区治道、徙民、坏城、设县等一系列举措多与其巡游有关,其目的是重塑当地的交通、人群、城市、政区等地理格局,强化在当地的统治。在这种背景下,始皇整合江东政区,将江胡、会稽合并为新的会稽郡,以吴楚地控驭越地,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合并后的新郡舍“江胡”之名而用“会稽”,应与两方面有关。第一,秦始皇巡游江东,其活动中心在会稽郡而非江胡郡,新郡改称“会稽”或是为了与之相配合,突出会稽山一带的地位,以彰显秦始皇的行迹。第二,或与秦始皇在会稽山祭大禹有关。合并后的会稽郡相对稳定,直到东汉顺帝时才再次分化为吴、会稽二郡。浙江南北长期处于会稽郡管理之下,加快了其一体化的趋势。《货殖列传》与《汉志》对江东文化地理分区的不同,既体现了楚灭亡后对东部地区的影响逐渐消散,也反映了秦统一以来地域整合的成果。这一过程在江东地区的考古资料中也表现得较为明显。吴国灭亡后,越文化占据主流,后来楚文化随楚国的扩张进入江东地区;秦统一后,楚文化衰微;到汉代,当地的考古文化发展为兼具本土与楚秦文化特征的汉文化。
战国以降,江东成为吴、越、楚、秦四种政治体和文化互动、交融的地域。秦统一之初继承了原有的地域格局,在浙江以北的荆新地设江胡郡,在浙江以南的越地设会稽郡,但这仅是秦整合江东地域的开始。结合传世文献与出土简牍,可知江胡郡与会稽郡在始皇三十年五月至二世元年九月之间合并为新的会稽郡。钩稽史书中关于秦始皇巡游江东的记载,可以发现,两郡合并与此事关系密切。政区调整的背后,是秦王朝对越人管理方式的变化和对越地原有秩序的重构。
秦统一后实行普遍的郡县制,一般认为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其后又有调整,至秦末有四十八郡之说,增置较多。置郡的变化以新设和析置为主,既有在新拓地置郡,如岭南三郡;又有出于行政需要而析置,如即墨郡;还可能有为凑足四十八之数而作出的调整。与以上类型不同,江胡郡与会稽郡在秦末合并为一郡,其背景是加强对越地、越人的管控,以实现对江东地域的整合。
摘自《江汉考古》2022年第6期,原文约9000字。